本名
人的名字,包括姓和名
本名或真名,是指一個人真實、正式的全部姓名,此名字一般會被登記於政府文書,故會出現在本人身分識別,比如身分證、護照等各式正式文件上[1]。與出生名差異為本名可隨本人變動,像改名、收養、冠姓以及夫姓、歸化外國籍等。
相對於本名,還可能出現乳名、譜名、訓名、表字、別號、戒名、齋名、筆名、藝名、代號、綽號、化名等代替本名的稱呼。如曹操乳名「吉利」,小字「阿瞞」;蔣中正譜名「周泰」;鄧小平訓名「希賢」;毛澤東表字「潤之」;李白別號「青蓮居士」;劉德華戒名「慧果」;梁啟超齋名「飲冰室」;周樹人筆名「魯迅」;蔡依林是「蔡依翎」的藝名;第一夫人一般是「國家元首之妻」的代號;孫文綽號「孫大砲」;黃興化名「今村長藏」等。
中國古代把君主、尊長的本名,叫做諱。不得冒犯,也不可以使用相同的字,否則可能會觸犯大不敬之罪,故必須避諱。但乳名、字號等等則通常不在此限。
有時,也可用原名,泛指改名或翻譯之前人、事、物本來的名稱[2],並不像本名侷限在人名上。人名來說,原名較常用作一個人正式更改名字前的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