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祚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湖廣鄉試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中式乙未科三甲二十九名進士。二十八年任錢塘縣知縣,改授邯鄲縣,擢官吏部驗封司員外郎,後改考功司員外郎[1]。萬曆三十五年,改文選司員外郎[2],同年升稽勳司郎中[3]。萬曆三十九年,擔任太常寺少卿[3]。
天啓元年(1521年)三月起復太常寺少卿,二年三月,升任大理寺右少卿[4],四月升太常寺卿[5],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協理京營戎政。三年八月升兵部左侍郎,仍舊協理戎政[6],閏十月升協理戎政左副都御史,加兵部尚書。四年秋七月升工部尚書、總理河道,五年二月乞休歸。崇禎三年(1630年)十月起復為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後因黃河連年衝決,直犯泗陵,崇禎十三年(1640年)總督朱光祚、周鼎與劉榮嗣皆被逮入獄。朱、劉皆斃於獄,周免死遣戍。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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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瑛 |
明朝錢塘縣知縣 萬曆二十八年-三十三年 |
繼任: 聶心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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