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勤熨明朝周藩鎮國中尉,周定王朱橚之七世孫。

嘉靖年間,上書明世宗:「陛下躬承上聖之資,不效法古代帝王兢業萬年,擇取政令任人,卻沉浸長生術,多次修齋醮,興建土木頻繁。多年來朝儀曠廢很久,委任的不是賢人,導致賄賂公行,刑罰倒置,奔走鑽營成風,公私資財枯竭,如果有意外變故,臣不知其結果。」明世宗看到奏疏大怒,以誹謗罪,廢他為庶人,幽禁在鳳陽。其子朱朝𪣧本已賜名,以罪人之子不敢為自己請封,上書請開釋父親之罪,陳奏中興四事,世宗下詔一同禁錮。明穆宗登極,朱勤熨被釋歸,命有司存問撫恤[1]

參考資料

  1. ^ 明史》卷一百十六 列傳第四 諸王一 太祖諸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