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金 (1950年)
李光金(1950年—),湖北鄂州人。漢族。1970年12月入伍,197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共河南省委黨校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專業畢業。中國人民解放軍少將。
李光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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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背景 | |
效忠 | 中國共產黨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服役 | 中國人民解放軍 |
軍銜 | 陸軍少將 |
2004年10月,任江西省軍區政委、黨委書記。2005年8月,任福建省軍區政委、黨委書記。2006年11月,兼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2009年5月,任上海警備區政委。2010年7月,卸任。
2002年7月,晉升為少將軍銜。
2008年,當選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解放軍代表[1][2]。
參考文獻
- ^ 新華網.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華網. [2014-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10).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李光金.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7).
中國人民解放軍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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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 |
上海警備區政治委員 2009年5月-2010年7月 |
繼任: [[]] |
前任: 吳青田 |
福建省軍區政治委員 2005年8月-2009年5月 |
繼任: 朱生嶺 |
前任: 魏亮 |
江西省軍區政治委員 2004年10月-2005年8月 |
繼任: 王清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