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林(1960年1月—2019年3月23日),山西靈丘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980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海南省公安廳廳長,海南省副省長。

生平

1978年9月至1980年8月,在山西省政法幹部學校公安中專班學習。1980年8月,在山西省公安廳工作。1990年6月,任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1991年1月,任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兼朔城分局局長。1993年4月,任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1990年8月-1993年7月,在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刑事偵察專業學習)。1994年4月,任晉城市公安局局長。1996年5月,任晉城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1997年2月,任晉城市副市長(1998年11月-2000年11月,在天津財經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2006年4月,任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2011年6月,任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負責常務工作),省綜治辦主任。

2012年6月,任海南省省長助理、海南省公安廳廳長、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委員。2013年5月,兼任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15年5月,任海南省副省長[1][2]。2017年1月,被免去海南省副省長職務[3]。2017年2月,當選海南省政協副主席[4]

參考資料

  1. ^ 李富林任海南省副省长 陆志远任海南省政府秘书长. [2015-05-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27). 
  2. ^ 55岁李富林被任命为海南副省长,已在政法战线工作37年. 澎湃新聞. [2017-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18). 
  3. ^ 陆俊华、李富林被免去海南省副省长职务. 澎湃新聞. [2017-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28). 
  4. ^ 海南省原副省长李富林当选省政协副主席. 澎湃新聞. [2017-0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