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青(1965年2月5日—),原《福州日報》記者,採訪部副主任。
2004年,他因向海外中文網站投稿,揭露當地爆發「登革熱」時候,政府所作所為。2004年12月被「雙規」,2005年2月被正式逮捕,2006年1月被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07年,世界報業協會授予李長青2008年度「自由金筆獎」。
2008年,服刑3年之後,於2月2日獲釋。據博訊新聞網報道,李長青精神狀態很好,只是身體比較弱。他對外界的關注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