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陳玉
生平
童年時與許初鳴,曾其宗同上書江太守,陳利弊革時政,號稱「河上三奇」。鄒元標,羅大紘見而異之。崇禎七年至十四年任浙江嘉興府嘉善縣知縣,興利除弊,捐俸祿建鶴湖書院,功績卓著;授儀制司主事,有「儒林循吏」之譽。升任監察御史,不避權貴。
李陳玉撰有《退思堂集》,為在崇禎七年至十四年任浙江嘉興府嘉善縣知縣時所審案件,卷1-3收有判387件。撰有《易論》二十一篇;還有為《楚辭》作注的《楚辭箋注》等書籍。
參考文獻
- ^ 嘉兴名人 详细介绍 - 李陈玉. 2012-05-02. 嘉興古代名人. [2014-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06).
官銜 | ||
---|---|---|
前任: 馬成名 |
明朝嘉善縣知縣 1634年-1641年 |
繼任: 劉大啓 |
前任: 鄭逢玄 |
南明兵部尚書 1649年 |
繼任: 黃公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