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垐
林垐(1606年—1647年),字子埜,福建福州府侯官縣人,明朝末年至南明政治人物。
林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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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海寧縣知縣 | |
籍貫 | 福建福州府侯官縣 |
字號 | 字子埜 |
出生 |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 |
逝世 | 永曆元年(1647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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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崇禎六年(1633年)癸酉科福建鄉試舉人,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進士。授海寧縣知縣,杭州失守後去職。隆武帝命林垐為監察御史,改吏部文選司員外郎,募兵福寧州。黃宗羲《魯紀年》載:初,垐於隆武朝主銓政;曰:「此潤色太平之事,顧今日之所急耶?」乃辭去。募兵數千人,為鄭芝龍所阻,不得志;復散兵入山,製棺一具,布衣一襲,書「大明孤臣之柩」以待死。聞上(魯王朱以海)至而起兵。魯王航海至長垣,林垐與林汝翥攻福寧,兵敗,皆死之[1]。《明史》有傳[2]。
著作
有《居易堂集》、《耻齋集》、《哀山東集》。
參考
- ^ (清·乾隆)《福州府志》(人物十三·忠義):林垐,字子埜,侯官人。崇禎癸未進士,知海寧縣。聞邑人祝淵因救劉宗周下獄,即周恤其家。邑鎮李刀三,故大家奴,素桀驁,乘間煽諸毒怨於諸大家者,而已陰構兵其間,通邑震恐,以狀聞,垐漫置不問,徐降牒云:「旦日會講鄉約」,比至則數千人擁而噪,垐又漫不置可否,眾謂「令固模稜耳!安能處大事耶?」刀三顧身在事外,狎游而嬉。居有頃,復召講約,方半,卒縛刀三至,人皆大驚。垐徐起曰:「吾自下車,廉此人奸狀,罪當死,眾謂若何?」咸應聲曰「當死」。遂杖殺之,人人股慄。垐從篋中出一紙,「元兇既除,余不問」,眾歡呼,一邑安堵。垐慈惠愛人,然持法嚴明,有力者撼之,屹如山嶽,後死節,年四十二。著有《居易堂集》、《耻齋集》、《哀山東集》。弟懋勉,舉人,以節終,著有《儀存堂集》。子鍾爵,郡諸生;鍾哲,著有《龍津草堂集》,與懋勉子弼,俱入山終隱。
- ^ 《明史·卷277》:林汝翥,字大葳,福清人。舉於鄉,授沛縣知縣。……魯王次長垣,召為兵部右侍郎,與員外郎林垐攻福寧,戰敗被執,諭降不從,繫之,吞金屑而死。垐,字子埜,汝翥同邑人。崇禎十六年進士。授海寧知縣。邑有妖人以劍術惑眾,聚千人,垐捕殺之。南都覆,杭州亦不守,卒乘機乞餉,環署大噪。垐罪為首者,而如其請。以城孤不能存,引去。唐王以為御史,改文選員外郎,募兵福寧。聞王被殺,大慟,走匿山中。及魯王航海至長垣,福清鄉兵請垐為主,與汝翥共攻城,歿於陣。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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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憲模 |
明朝海寧縣知縣 1644年-1645年 |
繼任: 潘懋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