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應庚(1680年—1742年)字上章,號雲谷,清代著名鹽商、慈善家,徽州府歙縣潛口人,僑寓揚州經營鹽業成為巨富,任兩淮鹽務總商。

汪應庚以熱心公益著稱:[1][2]

  1. 乾隆三年(1738年),揚州府旱災,汪應庚捐銀47310兩,設立粥廠賑濟災民。
  2. 同年又在西北郊古雷塘捐建石橋,
  3. 又出資白銀47000兩,重修江都、甘泉學宮,並出資13000銀兩購置1500畝學田。
  4. 儀徵育嬰堂於1741年重建,淮商汪應庚助給經費。
  5. 乾隆七年(1742年)揚州府水災,汪應庚出資6萬銀兩救濟災民,
  6. 焦山瓜洲之間的長江江面設救生船,並懸賞救護溺水者。

汪應庚「處心積慮,常以汲汲濟人利物為心。……在揚則施棺櫘、給絮襖、設藥局、濟回祿、拯溺舟、育遺嬰;海嘯為災,作糜以賑;江湖迭漲,安集流離;時疫癘繼作,更備藥餌,療活無算。復運米數萬石,使其得哺以待麥稔,是舉計存活九萬餘人。」[3]

雍正十一年,汪應庚授「光祿寺少卿」[4]

在其家鄉徽州潛口,現存一座恩褒四世坊,表彰汪復祖、汪修業、汪應庚、汪起一家四代人,建於清乾隆五年。背面匾額刻「卿月郎星」4字,分別指汪應庚和其子汪起的官職「光祿寺少卿」和「刑部湖廣司郎中」。

家庭

  • 汪起,汪應庚之子,剜股為父療病,被奉為「至孝」的典範,於雍正六年,其子授刑部湖廣司郎中[5]。汪應庚寄書京邸告誡:「刑法至重,鞠訊維嚴,哀矜勿喜,汝為司屬,宜殫心明慎,無偏執,無袒狥,務期研求再四而後安。」[6]

參考

  1. ^ 吳獻中(揚州市地方志辦公室). 清代扬州盐商与社会公益事业. 2005-12-28 [2023-06-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03). 
  2. ^ 《扬州府志》卷14至卷20《人物志七笃行》:“汪应庚字上章敛人业雌于扬凿藉江都富而好礼侥于宗亲外父许培元殁遗孤二人应庚不智嫌怨仗义狐孤二十馀年俟二子长举所遗尘归之每岁夏秋设架局于平山堂琼花观雍正九年海啸于伍佑十仓两扬赈粥其月十年十一年江湖叠泛洲民桃离应庚属患山僧沿洲计石口先出橐金安集之随运米数千石仕给灾后疫作设药局焦山寺复连谷数万石使得哺以待麦稚例授光禄寺少卿衔乾隆三年岁饥首捐万金倡请洲赈时两淮公立八厥明年春赈期报峻八渐肯停应庚捐增八服各一月七年秋水满时应庚已卧病急出银六万两输诸公府县学宫岁久妃怀应庚相银四万七千两修治以手馀金制祭器乐器万法一金购服田嚣四百馀两人相粟以为岁蓝费以焦山下江流险急舟多溺设救生船悬立赏格仪徵育婴堂给婴儿冬絮加乳工赏资说义崇德宁门外贫民不能葬者给鼻棺费夏冬施扫孺设莒饮疽疮盛行之年备人之虚草黄连犀角施尝又与复平山堂栖灵寺建五烈祠并为请旌表其墓在城之贞节祠亦改而增损之其善事不可枚举死之日远近哭而吊者踵趾相错扬人士为制木主于平山堂祖欧阳公岁祀于起”. 
  3. ^ 歙縣《汪氏譜乘·光祿寺少卿汪公事實》,清乾隆抄本
  4. ^ 《歙县安徽志》:“国朝汪应庚潜口人雍正十一年以独指艰济九十几斗吁州汁遭汁川川日川则什汁持赐洸祠寺少卿”. 
  5. ^ 浙江宁波向腾蛟石牌坊“浩封三代”. 2016-01-26 [2023-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01). 
  6. ^ 《汪氏譜乘·光祿寺少卿汪公事實》,清乾隆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