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跨國婚姻,是指兩個不同國籍的人所締結的婚姻

與普通婚姻相比,涉外婚姻首先面臨的是法律問題。各國婚姻法不盡相同,結婚雙方需面對不同的法律問題。在一國締結的婚姻關係,並不一定會獲得另一國法律的認可。

跨國婚姻中的未成年婚姻

由於不同國家的法定結婚年齡不同,雙方必須各自達到自己國家的法定結婚年齡才能結婚,例如台灣人要和新加坡人結婚,依照台灣法律,滿18歲就能結婚,但是依照新加坡法律,滿21歲才能結婚,所以,該台灣人只要滿18歲即可,但是該新加坡人必須滿21歲,這兩個人才能結婚[1]

跨國婚姻中的多重配偶

國籍屬多配偶制合法國家的一方,在一夫一妻制國家與該國異性締結婚姻,又在本國法律的許可下,早已或再次締結婚姻。如美國總統奧巴馬的父親老巴拉克·奧巴馬

即使婚姻中的雙方皆來自只承認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國家,亦可造成事實上的多重配偶婚姻。中國瘋狂英語的創始人李陽在2000年與中國籍妻子林某復婚,2005年又與美國籍女子李金在美國領取結婚證書,並在中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館公證認證。直到2006年,李陽才與中國籍妻子林某離婚。

跨國婚姻中的近親婚姻

由於近親婚姻的禁婚親範圍因國家而異:

  1. 禁止二親等旁系血親間通婚,即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同母異父)
  2. 禁止三親等旁系血親間通婚,即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叔伯姑舅姨、甥侄子女
  3. 禁止四親等(或更多)旁系血親間通婚,即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叔伯姑舅姨、甥侄子女、叔伯舅公、姑姨婆、甥侄孫子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印度尼泊爾辛巴威這三個國家,禁止到幾親等旁系血親通婚,是依賴於宗教或文化)

如果一個跨國婚姻屬於近親婚姻,且屬於其中一方國籍的禁婚親範圍,但不屬於另一方國籍的禁婚親範圍,則婚姻無法被屬於禁婚親範圍的那國認可,一旦在那國發生訴訟,婚姻就會無效。

跨國婚姻中的同性婚姻

至2025年,全世界有38個國家和地區允許同性婚姻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島阿根廷丹麥巴西法國烏拉圭紐西蘭英國盧森堡墨西哥美國愛爾蘭哥倫比亞芬蘭馬耳他德國澳大利亞奧地利臺灣厄瓜多爾哥斯大黎加智利瑞士斯洛文尼亞古巴安道爾愛沙尼亞希臘列支敦士登泰國)。其餘不許同性婚姻的國家中,僅有以色列愛沙尼亞亞美尼亞三國認可其他國家的合法同性婚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例[2],公民在境外締結的同性婚姻無法同其他涉外婚姻一樣,得到本國法律認可。

外籍配偶的情況

新娘外流最嚴重的國家

以下數據根據聯合國婦女署2013年相關統計數據整理而成。
因數據源收集能力限制,僅有63個國家被列入統計行列。
括號內,為一國涉外婚姻中的該國女性「外嫁」別國男性比值,比值大則說明該國的涉外婚姻多為外國男子娶該國女子:

  • 「外嫁」比率極高:尼日爾(99%)、莫桑比克(97%)、馬達加斯加(94%)、馬拉維(91%)
  • 「外嫁」比率高:喀麥隆(87%)、塔吉克斯坦(85%)、肯尼亞(85%)、印度(84%)、贊比亞(81%)、越南(81%)
  • 「外嫁」比率較高:菲律賓(77%)、洪都拉斯(76%)、烏茲別克斯坦(76%)、加納(75%)、格魯吉亞(73%)、巴基斯坦(73%)、印尼(73%)、馬來西亞(72%)、中國(70%)、烏克蘭(70%)、泰國(70%)、波黑(70%)

對外婚姻之禁止

由於對外婚姻之外籍配偶不易回到原籍地及會受到歧視,例如外籍婦女不易在受辱時跑回娘家,因此可能會限制。

例如:韓國男子禁止在有家暴前科、過去10年內對兒童性犯罪、過去10年內入獄的人,與外國婦女結婚。北韓一律禁止與外國人通婚

參見

注釋

  1. ^ 你的婚姻不是我的婚姻? — 跨國婚姻法律問題
  2. ^ 王妍飛. 《涉外同性婚姻的法律适用研究》. 暨南大學 (廣東省: 暨南大學). 2013, (2013年).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3)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