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腳貿易

港腳貿易(英語:Country Trade,直譯區域貿易)特指在英屬印度與英國之間的貿易之外,印度沿海與亞洲各埠之間的貿易,從事此類貿易的商人也被稱作港腳商人(英語:Country trader)。港腳貿易在最初屬於違法貿易,而隨着英國逐步開放東方貿易,越來越多的港腳商人以英屬印度為基地從事對華貿易,並逐漸打破東印度公司的壟斷、獲得在亞洲貿易的合法地位。港腳商人對華貿易主要的輸出商品為印度產的棉花和鴉片,但在1820年代開始全面轉向鴉片走私,這也為後來虎門銷煙鴉片戰爭埋下了伏筆。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貿易壟斷地區全圖,包括英國在內的各國均以荷蘭東印度公司為樣板創設自己的東印度公司

詞源

所謂「港腳」並非地名,而是英語中「Country」一詞的音譯,這裡的「Country」指的是港腳貿易所用的船隻只會在亞洲內部航行。[1]

「港腳貿易」最初指代印度和鄰近口岸之間的貿易,後來特指廣州和印度之間的貿易。清朝人並不知道「港腳」的實際含義,往往穿鑿附會。例如十三行行商誤傳「港腳」為東印度的某個國家,乃至於代指孟買帕西人,而曾任兩廣總督鄧廷楨則意識到「(英國)聯屬之地十數國,皆稱港腳」,林則徐則進一步明確「港腳地名……皆為英吉利所屬之港口」,所謂港腳商人主要都是來華的英屬印度商人。[2]:85-87

歷史

港腳貿易起源17世紀的印度,當時英國東印度公司壟斷了在好望角以東貿易的權利,因此歐洲人從事亞洲內部的貿易活動也是違法的,但仍有不少人從事走私貿易;從1665年開始,英國東印度公司為降低虧損專注於英國與亞洲之間的遠洋航線,不再從事亞洲各埠之間的內部貿易,並且為節約成本刻意壓低雇員薪水,暗中放任雇員利用公司船隻和亞洲航運從事走私,與此同時荷蘭東印度公司也和英國的港腳商人合作牟取利益。[3]

直到1740年代,歐洲人所從事的港腳貿易也只局限於以馬德拉斯為中心的印度各埠間貿易以及印度西海岸和波斯灣之間的貿易。然而,隨着英國進一步控制印度以及英國國會為控制東印度公司而削減其權力,越來越多的私人繞過東印度公司從事港腳貿易,其中的絕大多數人都跟隨東印度公司及軍隊來到亞洲後自立門戶。公司以外的港腳商人逐漸占據了亞洲內部的貿易的主導地位,並且依照走私牟取暴利、藉由金錢獲得了在英印殖民政府內的影響力,將其貿易逐漸向印度以東擴展,1785年東印度公司在蘇門答臘島的明古魯建立商站後印度以東的港腳貿易進一步擴展——至少到了1790年代,印度以東的貿易成為港腳貿易的主流,孟加拉也取代馬德拉斯成為了港腳貿易的中心。[4]

推動這一變化的背景則是東印度公司對華茶葉進口的激增——由於中國對外貿易用銀結算而東印度公司所經營的印度殖民地對華出口的棉花等商品不足以填補貿易所導致的白銀流失,因此不得不從本國購買白銀彌補虧空。在這一過程中,東印度公司向港腳商人開放運往中國的船艙位,港腳商人則主要向中國出售東南亞的各類香料、中藥材以及印度的棉花、鴉片等商品,在中國就地換取白銀。東印度公司一方面藉由港腳貿易減少了白銀流失,另一方面藉由港腳商人之手避免了直接在華從事鴉片貿易,維持了在華合法經營的地位。[5]

1813年東印度公司法案規定東印度公司僅保留在華貿易特權,東印度公司以外的商人到中國貿易還是會受到限制,因此許多港腳商人通過合法或非法手段從中國商品到印度,之後合法地轉運歐洲。1819年新加坡開埠之後,港腳商人只要在新加坡中轉過後就可以合法地將貨物運往歐洲,導致東印度公司的貿易特權名存實亡。隨着港腳商人勢力越發壯大,在其支持下,英國國會最終頒布1834年東印度公司法案,廢除了東印度公司的全部貿易特權。[6]

港腳商人在清朝鴉片貿易以及鴉片戰爭中,起到了極大的作用,然而港腳商人並非在一開始就從事鴉片投機。由於中英間存在巨大的貿易逆差,東印度公司無法單獨填補流失到中國的金銀,因此索性將向中國銷售商品的責任轉移給港腳商人,自己獨享進口茶葉的暴利,港腳商人便利用印度特有的商品——主要為棉花和鴉片從事中印之間的貿易。在1798年,東印度公司從印度送往中國的貨品就沒有一件在公司名下,可以說港腳商人幾乎占據了對華出口市場,而公司在印度具有棉布和鴉片的專賣權,轉過來為公司購買茶葉提供了資金。隨着棉花市場走跌,向中國貿易棉花逐漸變得無利可圖,從1820年開始港腳商人逐漸轉向了非法的鴉片貿易,並開始試圖以自由貿易之名推翻東印度公司的枷鎖。由於來自英國的港腳商人往往存在地域和親緣的紐帶,這些人往往來自英國北方(尤其是蘇格蘭),以家族為單位經營,因此在英國國內政治中也發揮着極大的影響力。[7]

參考資料

  1. ^ Project MUSE - The Private Side of the Canton Trade, 1700–1840. muse.jhu.edu. [2024-03-13] (英語). 
  2. ^ 馬廉頗. 晚清帝国视野下的英国:以嘉庆道光两朝为中心.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3. 
  3. ^ Miller 2020,第1-5頁.
  4. ^ Miller 2020,第5-11頁.
  5. ^ Miller 2020,第11-15頁.
  6. ^ 我读丨三个“史密斯先生”与18世纪英帝国的全球扩张. m.thepaper.cn. [2024-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13). 
  7. ^ Greenberg, Micheal. British Trade and the Opening of China, 1800-1834 [鴉片戰爭前中英通商史]. 由康成翻譯.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64 [1951]. CSBN 11017·94. 

書目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