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屏
王家屏 (1536年—1603年),字忠伯,號對南,山西大同府應州山陰縣古城人[1],明朝政治人物,隆慶戊辰進士,萬曆年間官至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諡文端。
王家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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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 |
籍貫 | 山西大同府應州山陰縣 |
字號 | 字忠伯,號對南 |
諡號 | 文端 |
出生 | 嘉靖十五年(1536年)閏十二月初二日 |
逝世 |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 |
配偶 | 霍氏、李氏 |
親屬 | 曾祖王縉,祖王朝用 父王憲武,母韓氏;繼母梁氏;繼母景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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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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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王家屏生於嘉靖十五年(1536年)丙申。隆慶二年(1568年)的廷試高中二甲第二名,選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預修《世宗實錄》。權臣高拱之兄高捷時任江都御史,貪贓枉法,民怨沸騰,王家屏不顧老友勸阻,直陳其事。明神宗萬曆元年(1573年),王家屏擔任修撰,充日講官,升侍講學士。神宗以其博學多才和端莊氣質,譽之為「端人」。
王家屏為人正直,還表現在對宰臣張居正的態度上。張居正從萬曆元年(1573年)到十年(1582年),一直擔任首輔,深得神宗器重,權傾朝野。誰要想得到高官,必先得居正垂青。就是這樣一位顯赫人物,王家屏也能秉公相待。張居正生病時,朝內大臣都去看望,有的還到寺院祈禱,奉迎至極,唯獨王家屏未去。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去世後,群臣對他一反常態,倒張的浪潮甚囂塵上,神宗也撤銷了他生前的太師頭銜,籍沒其家產,而王家屏又能夠秉公直言,給予張居正公正的評價。
萬曆十二年(1584年),王家屏升任禮部右侍郎,一個月後,升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輔理朝政,每議事,秉正持法,不亢不隨。萬曆十七年時,評事雒於仁進四箴諫神宗,神宗大怒並預備把他重重問罪,王家屏上書進言:「人主出入起居之節,耳目心志之娛,庶官不及知、不敢諫者,輔弼之臣得先知而預諫之,故能防欲於微渺。今於仁以庶僚上言,而臣備位密勿,反緘默茍容,上虧聖明之譽,下陷庶僚蒙不測之威,臣罪大矣,尚可一日立於聖世哉!」神宗聽聞後很不高興,但還是把雒於仁的上書留中不發,從輕發落,雒於仁故而得以善去。
萬曆十九年(1591年)秋,出任內閣首輔,但後因立儲之事與萬曆帝鬧翻。王家屏執閣六月,時間雖短,但給朝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不貪權武斷,「推誠秉公,百司事一無所擾」,又「性忠讜,好直諫」,故而頗得朝野讚譽[2]。萬曆二十年(1592年)三月,給事中李獻上疏言國本事,被震怒的神宗罷黜,王家屏不惜封還御批力諫而被責罵,後其為群臣求請的上疏中「若徒犯顏觸忌,抗爭僨事,被譴罷歸,何名之有!」「更使臣棄名不顧,逢迎為悅,阿諛取容,許敬宗、李林甫之姦佞,無不可為,九廟神靈必陰殛臣,豈特得罪於李獻可諸臣已哉!」「言涉至親,不宜有怒。事關典禮,不宜有怒。臣與諸臣但知為宗社大計,盡言效忠而已,豈意激皇上之怒哉?」等言論屢屢激怒神宗,最終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致仕歸里。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卒,葬於山陰縣河陽堡桑乾河畔。
著作
有《王文端公集》14卷、《復宿山房文集》40卷。
家族
曾祖王縉,知縣;祖王朝用,冠帶歲貢生;父王憲武(1509年-1565年),字克定,號石溪,貢士;母韓氏;繼母梁氏;繼母景氏。慈侍下。兄王家瑄,弟王家翰;王家璧;王家璽;王家楫。
註釋
相關條目
延伸閱讀
[編]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七》,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二百一十七》,出自《明史》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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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申時行 |
明朝內閣首輔 1591年—1592年 |
繼任: 趙志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