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鶴壽
王鶴壽(1909年4月19日—1999年3月2日),河北唐縣人,曾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書記,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一屆、第十二屆中央委員。
王鶴壽 | |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河北省唐縣 | 1909年4月19日
逝世 | 1999年3月2日 北京市 | (89歲)
死因 | 因病 |
國籍 | 大清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母校 | 保定直隸第二師範學校 莫斯科中山大學 |
宗教信仰 | 無 |
早年
祖父從山西洪洞縣移民到河北唐縣南關村落戶,開了一個飯館「茂盛館」,共有5子11孫,去世後5個兒子分家,王鶴壽的父親生有4個兒子、1個女兒,分得負債纍纍的「茂盛館」和2畝半土地。
王鶴壽於1909年4月19日生於河北省唐縣,小名「春江」,在五兄弟排行第三。大哥王仁壽受過高等教育擔任大學教師,二哥王德壽在老家維持家業(兒子王仲奇為熱力渦輪機械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女兒王昆為中國著名歌唱家),四弟王鴻壽北京大學畢業,妹妹王春芝(小名」林浦「,曾任武昌造船廠廠長兼黨委書記)。
建國前經歷
1923年入讀保定直隸第二師範學校。
1924年暑假,在該校秘密黨、團組織的安排下,回唐縣從事進步的宣傳活動。
192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10月,在中共北方區黨委黨校學習時,加入中國共產黨。1925年間,擔任羅章龍的「交通」,住在北京奶子府,送文件時被捕第一次入獄。其後,擔任全國鐵路總工會石家莊分會秘書、全國鐵路總工會幹事[1]。
1927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學留學。
1928年,回國後主要在國統區青年工人中開展宣傳和組織工作,在奉天兵工廠建立共青團組織和黨的支部。11月至12月任中共撫順特支書記。
1929年至1937年間,歷任共青團滿洲省委組織部長、書記,共青團中央團校主任,共青團天津市委書記,共青團河北省委組織部部長。期間被捕六次,在南京國民黨中央軍人監獄,與劉芝明、陶鑄、喻屏同監室,同一個地下黨支部。由於長時間的受刑、戴腳銬導致兩腿嚴重變形,因無醫無藥導致的淋巴結核破潰導致脖子上留下疤痕。
1938年,任中央組織部幹部科科長。在陳雲的支持下,同王明、康生等人打擊幹部、排斥異己的「左」的錯誤和惡劣作風進鬥爭。
1939年2月起,任中共中央幹部教育委員會委員。在此期間,參加由毛澤東親自提議、陳雲直接組織領導的馬克思主義哲學學習小組,並被推舉為中央組織部的學習模範。
1941年5月,任中央交通委員會委員。8月,任陳雲的政治秘書。
1945年4月至6月,作為中直、軍直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抗日戰爭勝利後奉調東北工作。
1945年12月至1946年8月,任中共黑龍江省工作委員會書記
1946年8月至1947年1月、1947年8月至12月,任中共黑龍江省委書記。
1945年12月至1947年1月、1947年8月至12月,任北安軍區政治委員、軍區黨委書記。
1946年12月至1947年5月,任中共中央西滿分局委員。
1947年1月至8月,任中共中央西滿分局北安地委書記兼西滿軍區第一軍分區政治委員。
1948年8月至10月,任黑龍江軍區政治委員。參加開闢和建設東北根據地的鬥爭。同年9月起任中共中央東北局副秘書長。
1949年5月,任東北人民政府工業部部長,擔負起重點恢復和建設東北工業的領導工作。
建國後經歷
1952年,調任中央人民政府重工業部部長。
1956年8月至1958年2月,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主任。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後出任冶金工業部部長。他和冶金工業部黨組,組織編制了以擴建鞍鋼、新建武鋼和包鋼為中心的鋼鐵工業建設規劃,受到了毛澤東和陳雲的肯定和讚揚。《論十大關係》發表後,他就鋼鐵和有色金屬的發展問題向中央寫了兩份報告,中心內容是反對教條主義,批評照抄照搬蘇聯經驗的錯誤傾向,提倡政治和業務相結合,實現又紅又專。毛澤東閱後很讚賞,在一次中央會議上提到理論問題時說:「什麼是理論,就是實踐經驗的總結,冶金部的報告總結了實踐經驗,就是理論。」
1958年6月,任中共中央財經小組組員、科學小組組員。
1962年9月,在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增選為中央監察委員會候補委員。
1963年,王有感於工業企業多年來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的經驗教訓,特別是和軍隊相比差距很大,給所有冶金企業的領導同志發出了一封名為《學習解放軍,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的公開信,得到了熱烈響應,並就此問題向中央寫了報告。毛澤東閱後批示:「這個問題我已考慮多年,現在工業部門主動提了出來,這就到了普遍實行的時候了」。
1964年,任中共鞍山市委第一書記兼鞍山鋼鐵黨委書記。經過兩年多工作,使鞍鋼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超過歷史最好水平。這一時期,被職工為鞍鋼歷史上的「黃金時代」。
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被關押8年。
1978年12月,十一屆三中全會起,歷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常務書記。
1982年9月,在中共十二大上當選為中央委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書記。
1983年10月11日,中共十二屆二中全會當選中共中央整黨工作指導委員會副主任。[2]
1985年9月,在中共十二屆五中全會上成為第二書記,兼任中央審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件領導小組副組長、全國整黨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在十一屆四中全會上被補選為中央委員。參加領導了平反「文化大革命」和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大量冤假錯案,特別是劉少奇、瞿秋白、潘漢年等同志的重大冤假錯案的工作。其他領導同志一起,主持起草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關於高級幹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等黨的重要法規,組織開展了大量的黨性黨風黨紀的宣傳教育工作。
1987年10月,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不再擔任中央紀委的領導工作。[3][4]
1988年之後擔任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一屆、十二屆中央委員。
出賣胡耀邦
1987年1月10日至15日,在由中顧委副主任薄一波主持,有二三十名高級幹部參加的「黨內生活會」上,連續幾天指責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的「問題」。
在延安時與胡耀邦、陶鑄三人人稱「桃園三結義」之一的王鶴壽對胡耀邦落井下石,將他倆私人講話公開。會上,王鶴壽列舉「晉江假藥案」、「要開除方勵之、王若望、劉賓雁」等事例,說胡耀邦「目無中央」,鄧小平、陳雲兩位老人說的話,胡耀邦和中央書記處頂着不辦。還把胡耀邦對他講的一些私房話也揭了出來。在「生活會」上王鶴壽揭發了胡耀邦,讓胡感覺「被出賣的,非常傷心」。[5]
在連續的批鬥之下,最終導致,於1月16日召開的擴大會議上,以舉手通過的方式批准了胡耀邦的請辭。推選趙紫陽為代理總書記,但保留了胡耀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職務,但排名降到最後。
逝世
王鶴壽於1999年3月2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0歲。中共中央發布的訃告稱:[6]
“ | 王鶴壽同志是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無產階級革命家,我黨紀律檢查工作和我國冶金工業戰線的傑出領導人。 | ” |
參考文獻
- ^ 國家行政學院編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五十年. 北京:黨建讀物出版社. 2000.06: 194. ISBN 7-80098-406-0.
- ^ 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名单. 1983年10月1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2月4日).
- ^ 中共纪检工作杰出领导人王鹤寿逝世. 光明網. 1999-03-02 [2010-1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5-11).
- ^ 【历史上的今天】中共纪检工作杰出领导人王鹤寿逝世. www.360kuai.com. [2020-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2) (英語).
- ^ 丑化胡启立和赞美习仲勋的传言都不真实----为胡启立说句公道话(二)(高新). Radio Free Asia. [2020-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30) (中文(中國大陸)).
- ^ 王鹤寿同志遗体在京火化朱镕基胡锦涛尉健行等前往八宝山告别王鹤寿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江泽民李鹏李瑞环李岚清等前往医院看望或以各种形式向其亲属表示亲切慰问. 人民日報 (人民日報社). 1999-03-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2-10-1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
前任: 李富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重工業部部長 ?-1956年5月 |
機構撤銷 原因:分拆為冶金部、化工部和建材部 |
新頭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冶金工業部部長 1956年5月-1964年4月 |
繼任: 呂東 |
前任: 薄一波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主任 1956年8月-1958年2月 |
繼任: 陳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