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貽忠(1573年—1629年),字惟臣,號虞鄰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白貽忠
大明福州府知府
籍貫直隸常州府武進縣
字號字惟臣,號虞鄰
出生萬曆元年(1573年)九月二十九日
逝世崇禎二年(1629年)
配偶娶黃氏
出身
  • 萬曆二十八年庚子科舉人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應天郷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金谿縣知縣,丁母憂,服闋,起為臨漳縣知縣,天啟三年(1623年)調成安縣知縣,升刑部主事[1],升員外郎,崇禎元年(1628年)出為福州府知府,二年(1629年)卒於公署,常州人立廟祀之[2]。其墓在今常州市武進區潞城街道,1996年被發掘清理,出土《明中憲大夫福建福州守虞鄰白公誌銘》。

參考文獻

  1. ^ (清)康熙,王公楷修,張橓纂,《成安縣志·卷之七》
  2. ^ 《晉陵白氏宗譜》:貽忠字惟臣號虞鄰,敬美第三子,萬曆癸酉(1573年)九月二十九日卯時生,由邑增生以詩領萬曆庚子鄉薦,癸丑(1613年)賜周延儒榜進士,初授江西金谿縣知縣,丁內艱服闋,改河南彰德府臨漳縣知縣,秩滿封文林郎,調北直成安縣知縣,升刑部主事恤刑江西,歷員外郎以恩例誥封奉政大夫,升福建福州知府以封中憲大夫,未半載,卒於公署,州人立廟祀之,性耿介不詭隨,歷任四省,門無雜賓,娶陝西布政司經歷黃表女,生子五、女三,卒年五十有七,合葬平陸村新阡正穴甲山庚向。
前任:
陸文衡
福州府知府
崇禎元年-二年
繼任:
吳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