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顒
生平
正統六年(1441年)辛酉科應天鄉試第七十名舉人[2],景泰二年(1451年),中進士,為監察御史。因彈劾曹吉祥、石亨,降為束鹿知縣,有善政。天順七年,升任福建邵武府知府,有政績[3]。再升陝西左布政使,治理軍民饋餉無缺。成化年間,升爲刑部右侍郎。成化十九年,山東旱災,改為左副都御史往巡撫。三年後,因老辭職[4]。
參考文獻
- ^ 上海圖書館. 《歷史文獻》. 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2009: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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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忽略 (幫助) - ^ 《登科錄》
- ^ 編纂委員會.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2001年.
- ^ 《明史》(卷162):「盛顒,字時望,無錫人。周斌,字國用,昌黎人。王鑒,太原人。趙文博,代州人。彭烈,峽江人。李人儀,隆昌人。邵銅,閩縣人。鄭冕,樂平人。皆進士,授御史。顒降束鹿知縣;斌,江陰;鑒,膚施;文博,淳化;烈,江浦;人儀,襄陽;銅,博羅;冕,衡山。並有善政。束鹿徭役苦不均,顒為立九則法,繼者莫能易。母憂去。服除,民相率詣闕乞還。顒再任,益不用鞭撲。訟者,諭之,輒叩頭不復辯。鄰邑訟不決,亦皆赴訴,片言折之,各心厭去。郊外有隙地,爭來築室居之,遂成市,號為「清官店」。斌在江陰,有惠政。民歌曰:「旱為災,周公禱之甘露來;水為患,周公禱之陰雨散。」天順七年,先以薦擢開封知府。而顒等至憲宗嗣位,所司以治行聞。帝曰:「諸臣直諫為權幸所排,又能稱職,其悉予郡。」於是擢顒知邵武;鑒,延安;文博,衛輝;烈,河南;人儀,荊州;銅,溫州;冕,衡州。顒復以任治劇,調延平。巡按御史上顒政績;陝西、湖廣守臣亦上鑒、人儀居縣時治行。皆特賜封誥。顒累遷陝西左布政使。時三邊多警,歲復洊饑。顒經畫饋餉無缺,軍民悉安。成化十七年召為刑部右侍郎。居二年,山東旱饑,盜起,改顒左副都御史往巡撫。顒至露禱,大雨霑溉,稿禾復蘇。舉救荒之政,既振,余粟尚百餘萬石。又推行九則法於諸府,黜暴除苛,民甚德之。居三年,以老致仕。弘治中卒。」
- 丘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盛公顒墓誌銘》《國朝獻徵錄·卷六十》
外部連結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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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季亨 |
福建邵武府知府 天順八年-成化六年 (1464年-1470年) |
繼任: 馮孜 |
前任: 馮孜 |
福建延平府知府 成化六年-成化九年 (1470年-1473年) |
繼任: 劉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