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欽明
祝欽明(7世紀—710年代),字文思,唐朝、武周官員,唐中宗年間任宰相,還是著名儒家學者,但中宗駕崩後因曾奉承韋皇后而遭到詬病。
家世
祝欽明生年不詳,是雍州始平縣人。[1]他的父親祝綝就是名儒生,寫了很多對諸子百家學說提出質疑的書;祝綝的學生張後胤官居顯要後,在朝推薦祝綝仕官,詔祝綝對策中高第,但祝綝最高只當到無極縣尉。[2]
祝欽明少年即熟習《五經》,又學習歷史和百家學說。唐高宗年間,祝欽明中明經,拜為東臺典儀。在高宗永淳(682年 - 683年)之後、武周天授(690年 - 692年)之間,他又考中英才傑出、《六經》等科,拜著作郎,負責記錄皇帝的行為。曾任國子博士,久視元年(700年)在太子詹事任上時,武則天因禮官不甚詳明,特詔祝欽明及博士韋叔夏、大儒郭山惲等,每有儀注,皆令參定。[3][4][5]長安元年(701年),祝欽明又累遷太子前皇帝李顯的率更令兼崇文館學士,與太子右庶子崔神慶等兼充東宮侍讀,[6]隔日履職,教太子學經。[2]他還任金紫光祿大夫,曾作林鐘宮送神用音樂《永和》:「閟宮實實,清廟微微。降格無象,馨香有依。式昭纂慶,方融嗣徽。明禋是享,神保聿歸。」[7]二年(702年),遷太子少保。[1]
祝欽明與同僚學士郭山惲、李憲等都專守先儒章句,不滿直弘文館四門博士王元感指摘先儒古義,深刻譏諷,多次詰難,王元感隨機應答,不為所屈。[1][8]
唐中宗復位年間
神龍元年(705年)正月,武則天因政變退位,李顯復位為唐中宗。祝欽明因本是中宗的東宮侍讀舊臣,二月被擢拜國子祭酒,授同中書門下三品,為實質宰相,加銀青光祿大夫。[9]四月,又以太子少詹事兼侍讀、國子祭酒任刑部尚書,[10]後又任禮部尚書,爵封魯國公,食實封三百戶,得到朝廷尊崇,發動政變的桓彥范、崔玄暐、袁恕己和敬暉雖然都成為當權宰相(但不久後即因韋皇后及其情人、中宗的表兄和寵臣武三思構陷而失勢),也都向祝欽明學習《周禮》大義。他還兼修國史。當年曾與禮官等奏永徽年間藉田改為先農,先農壇改為帝社壇,[11]祭先農既改為帝社壇,[12][13]詔准。[14][15]又奏從博士張齊賢議,以景皇帝為太祖,依博士劉承慶議,尊崇六室,[16]獲准。[8][17]與中書令韋安石、尚書右丞蘇瑰、兵部郎中狄光嗣等奉詔刪定《垂拱格》後至神龍元年已來制敕,為《散頒格》七卷。[18]又奉詔與韋巨源、唐休璟、李懷遠、蘇瑰等定《垂拱格》及《格後敕》,前後計二十卷,頒下施行。二年(706年),與魏元忠、武三思、徐彥伯、柳沖、韋承慶、崔融、岑羲、徐堅等撰《則天皇后實錄》二十卷。[19][20]七月,中丞蕭至忠彈劾祝欽明為逃避服喪而隱瞞親人死訊,有違孝道,八月,祝欽明因此一度下台,被貶為申州刺史。[1][2][21][22]百官為此驚悚。[23]
因擔心不能重獲權力,祝欽明諂事韋後,不久被召回重任國子祭酒。景龍三年(709年)八月,中宗想親自在長安城南郊祭祀天地,祝欽明和時任國子司業的郭山惲為希旨奉承韋後,引用解釋了《禮記·祭統》的一段文字,稱應由韋後充亞獻。[24]中宗起初質疑,並諮詢禮官們的意見。百官多曲意阿附祝欽明之說,而太常博士唐紹、蔣欽緒和國子司業兼修文館學士褚無量及太常博士彭景直都表示不同意,[25]認為這僅適用於祭宗廟的場合。[26][27][28]時任宰相尚書右僕射的蘇瑰也認為這很不妥,在中宗面前反駁得祝欽明感到羞愧。中宗讓宰相左僕射韋巨源裁決,韋巨源支持祝欽明的說法,中宗雖為蘇瑰所悟,仍然從祝欽明所奏,韋後也得以亞獻。[29][30][31][32][33]但在唐、蔣反對下,韋巨源否決了以祝欽明的以有權勢的皇女安樂公主李裹兒為終獻的提法,[34]最後中宗以韋巨源本人為終獻。[1][3][19]四年(710年)五月,中宗、韋後為慶祝韋後親戚結婚宴請群臣,祝欽明自稱能會跳八風舞,中宗准他表演,於是他扭動着肥胖醜陋的身軀,兩手據地,搖頭閃目,左右顧盼,醜態畢現,雖然逗樂了中宗,其他官員卻暗地裡覺得噁心,如吏部侍郎盧藏用就私下對學士們感嘆:「祝公是舉,五經掃地矣。」[2][35]
中宗駕崩後
同年六月,中宗暴崩。傳統史家認為他是被韋後和安樂公主毒殺的。不久,韋後又被中宗的妹妹太平公主和侄子臨淄王李隆基政變推翻。中宗的弟弟、之前同樣當過皇帝的相王李旦繼位為唐睿宗。景雲元年(710年)十二月,侍御史倪若水彈劾祝欽明、郭山惲奉承韋後、希旨誤導中宗,指二人為小人,不宜在朝。[36]睿宗貶祝欽明為饒州刺史。[37][38]儒生都以他為羞。後來,祝欽明又被遷為洪州都督,最後被召回任崇文館學士,並在唐玄宗先天初年以金紫光祿大夫、崇文館學士、上柱國、魯國公身份參與了《妙門由起》的編撰,[39]不久卒於任上。[1][2]
作品
評價
家庭
- 兄:祝玄珪,字文命,修武令
- 侄:祝駰
注釋及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1.4 1.5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九下
- ^ 2.0 2.1 2.2 2.3 2.4 2.5 《新唐書》卷一百零九
- ^ 3.0 3.1 《舊唐書》卷二十一
- ^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二
- ^ s:令韋叔夏等刊定司禮儀注制
- ^ 《舊唐書》卷七十七
- ^ 《舊唐書》卷三十一
- ^ 8.0 8.1 《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九
- ^ 《全唐文》
- ^ 《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八
- ^ 《明史》卷四十九
- ^ s:建太社議
- ^ s:社稷議
- ^ 《舊唐書》卷二十四
- ^ 《新唐書》卷一十四
- ^ s:詳定博士等七廟議
- ^ 《舊唐書》卷二十五
- ^ 《舊唐書》卷五十作祝欽明時為禮部侍郎。
- ^ 19.0 19.1 《舊唐書》卷九十二
- ^ 20.0 20.1 《新唐書》卷五十八
- ^ 《舊唐書》卷七作九月被貶。
- ^ 《新唐書》卷四
- ^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三
- ^ s:皇后南郊助祭議
- ^ 《舊唐書》卷八十五
- ^ 《新唐書》卷一百一十二
- ^ 《新唐書》卷一百一十三
- ^ 蔣欽緒《祝欽明請南郊皇后充亞獻議》
- ^ 《舊唐書》卷八十八
- ^ 《舊唐書》卷一百零二
- ^ 《新唐書》卷一十三
- ^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五
- ^ 《新唐書》卷二百
- ^ 《舊唐書》卷五十一
- ^ 《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九
- ^ s:劾奏祝欽明郭山惲疏
- ^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 ^ 《冊府元龜》誤作玄宗登基後事。
- ^ 史崇玄《妙門由起序》
- ^ 《明史》卷一百八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