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逵
生平
洪武十八年(1385年)由國子生中式乙丑科進士二甲第十二名,後歷任副都御史,奉命清理牢獄囚犯,執法寬嚴得體。後升任工部侍郎、晉升工部尚書[1]。洪武二十五年致仕[2]。
參考文獻
- ^ 《明史》(卷138):「逵,字文用,宣城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曆事都察院。奉檄清理囚徒,寬嚴得宜。帝嘉其能,擢工部侍郎。時營繕事繁,部中缺尚書,凡興作事皆逵領之。初,議籍四方工匠,驗其丁力,定三年為班,更番赴京,三月交代,名曰「輸班匠」。未及行,至是逵議量地遠近為班次,置籍,為勘合付之,至期齎至部,免其家徭役,著為令。帝念逵勤勩,詔有司複其家。二十二年進尚書。明年改兵部。未幾,複改工部。帝以學校為國儲材,而士子巾服無異胥吏,宜更易之。命逵制式以進。凡三易,其制始定。賜監生藍衫、絛各一,以為天下先。明代士子衣冠,蓋創自逵雲。」
-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工部尚書秦逵傳(雷禮)秦逵,字文用,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人。洪武十八年由國子生取乙丑進士,歷事都察院,奉檄清理囚徒,寬嚴得體。太祖嘉其賢能,特擢工部侍郎,有大興作多不召尚書而召逵議。十九年四月,議定工匠驗其丁力定以三年為班更番復赴京輸作每月如期名曰輪班匠行間逵復議量地遠近為班次且署籍為勘合付之至期齎至工部聽撥免其家徭役著為令諸匠便之。七月,上以逵在公勤詔有司復其家。二十年正月,上謂逵曰春秋之世人紀廢壞孔子以至聖之資刪述六經使先王之道晦而復明萬世有賴功莫大焉夫食菜則思樹藝之原衣帛則思養蠶之始重其所從出也孔子之功與天地並立故朕命天下通祀以致崇報之意而闕里又啟聖降神之地廟宇廢而不修將何以妥神靈昭來世爾工部其即為修理以副朕懷。二十二年,陞工部尚書。五月,帝以古帝王廟地界通衢褻而不嚴乃徙建於欽天山之陽逵以是月奏廟功成,自三皇五帝繼以三代兩漢唐宋元勳碩德比侔者列像於庭,袞冕煇煌,上甚嘉之。二十三年五月,詔各衙門掌印官更署改兵部尚書誥曰兵始黃帝至周為□國君之□□□□之軍三將率之左右副將副之偏裨二□參□之□征戰將則為隊長於是乎張九伐之威天下定民樂泰然將之職有警則受民而行者也其軍之資給功過之等第必有屬焉故主兵曹以總其務所期甲仗精旗幟明戈矛必利橋梁舟車無不具備前期清道使無暴屍則軍士氣壯武勇自備於此之職非忠良之志奚稱此任朕今以汝逵為兵部尚書爾其敬慎乃職母怠於事使兵備修明朕惟爾嘉懋哉未幾復以逵為工部尚書十月因各處弓箭歲造不便奏准令工匠輪班赴京歲造。二十四年冬十月丁巳,定生員巾服之制,襴衫用玉色,絹布為之,寬袖皂緣皂??,絛軟巾垂帶。上以學校為國儲材,而士子巾服,無異吏胥,宜有甄別之,命逵製式以進。上親視,必求典雅,凡三易,其制始定,賜監生襴衫縧各一,以為天下先。由是士子衣冠綽有古風焉。二十五年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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