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夫·福勒克

約瑟夫·本森·福勒克(英語:Joseph Benson Foraker,1846年7月5日—1917年5月10日)是美國共和黨政治家,曾於1886至1890年任俄亥俄州州長,1897至1909年任該州聯邦參議員

約瑟夫·福勒克
俄亥俄州聯邦參議員
任期
1897年3月4日—1909年3月3日
前任卡爾文·布萊斯
繼任西奧多·伯頓
第37任俄亥俄州州長
任期
1886年1月11日—1890年1月13日
副州長
前任喬治·霍德利
繼任詹姆斯·坎貝爾
個人資料
出生約瑟夫·本森·福勒克
(1846-07-05)1846年7月5日
美國俄亥俄州高地縣
逝世1917年5月10日(1917歲—05—10)(70歲)
美國俄亥俄州辛辛那提
墓地斯普林格羅夫公墓
政黨共和黨
配偶朱莉婭·邦迪1870年結婚)
兒女[1]
母校
專業律師
暱稱火警喬[2]
簽名
軍事背景
效忠 美國
服役美國陸軍聯邦軍
服役時間1862年7月14日至1865年6月13日[3]
軍銜上尉
部隊俄亥俄州第89步兵團

福勒克生於俄亥俄州鄉下,16歲便在南北戰爭期間加入聯邦軍,奮戰近三年並獲上尉軍銜。戰後他是康奈爾大學首批畢業生,隨後當上律師。他對政治很感興趣,於1879年當選法官,並以政治演講聞名。1883年首次競選州長落敗後,福勒克在1885年當選,出任州長期間他與克利夫蘭實業家馬克·漢納結盟,但兩人1888年分道揚鑣。1889年競選連任失利後,福勒克在1892年競選聯邦參議員落敗,但1896年俄亥俄州議會終於把他送進聯邦參議院。

福勒克在參議院支持美西戰爭、吞併菲律賓波多黎各;《福勒克法》令美國統治下的波多黎各建立第一個民事政府。他在鐵路管控和政治官職分配上與西奧多·羅斯福總統看法不同,並以布朗斯維爾事件分歧最大,羅斯福最後把涉嫌恐嚇德克薩斯州小鎮的黑人部隊解散。福勒克認為總統行事不公並堅決反對,為非裔軍人爭取復職。雙方爭執在1907年的俱樂部晚宴上演變成憤怒對峙,羅斯福此後發揮影響確保福勒克1908年競選連任失敗。1917年福勒克去世後,美國陸軍於1972年恢復涉事軍人名譽。阿拉斯加山脈第二高峰、美國第三高峰福勒克山便是1899年以他命名。

早年經歷和事業

童年與南北戰爭

1846年7月5日,約瑟夫·本森·福勒克在俄亥俄州高地縣蘭斯伯勒(Rainsboro)以北約1.6公里的農場出生。父親叫亨利·福勒克(Henry Foraker),母親叫瑪格麗特·福勒克(Margaret),娘家姓里斯(Reece),兩人共有11個孩子,其中九個活到成年。亨利據稱來自英格蘭德文郡,還有德國和蘇格蘭-愛爾蘭血統,他與父親約翰(John)姓氏略有不同,從「福雷克里」(Fouracre)或「福雷瑟爾」(Foreacer)改成福勒克。約瑟夫的姥爺大衛·里斯(David Reece)來自弗吉尼亞州格雷森縣,有英格蘭血統,以務農並經營磨坊為生。[4][5]

 
1883年競選傳記插圖,聲稱福勒克生於小木屋

福勒克在舒適的兩層式樓房出生,不過後來他的競選宣傳材料大多宣稱只是小木屋。約瑟夫兩歲時姥爺去世,福勒克一家買下磨坊和鄰近的農場,此後約瑟夫的童年就像典型的農場男子。他接受的正式教育不多,每年冬季在當地學校上三到四個月學。但這不影響年紀輕輕的福勒克對軍事史感興趣並體現演講天賦。他還喜歡政治,年僅十歲就擁護新成立的共和黨[6]四年後,他在1860年總統大選中支持共和黨候選人、前伊利諾伊州聯邦眾議員亞伯拉罕·林肯,與其他支持林肯的團體參加大清醒遊行,儘可能參與集會等。演講人對他的熱忱頗感欽佩,甚至跟着他到鄰近小鎮,福勒克由此學會每天變更演講內容,或至少不在位置太接近的地方發表相同演說。[7]

1861年10月,福勒克離開父母,前往縣城希爾斯伯勒與舅舅詹姆斯·里斯(James Reece)生活,里斯是高地縣審計,福勒克在他辦公室當文員。這本是他哥哥伯奇(Burch)的工作,但後者已加入聯邦軍,投身如火如荼的南北戰爭。據福勒克的回憶錄記載,他的書法在這段時間大有長進,而且得以和眾多縣級官員交流,了解政府如何運作。福勒克看到哥哥的家書後深受觸動,年紀輕輕就急於參軍。16歲生日剛過,他得知家族友人正組建志願兵連,決定前去報名。舅舅勉強同意後,福勒克於1862年7月14日加入俄亥俄州第89步兵團A連,經過訓練於同年八月下旬當上中士。邦聯部隊進軍肯塔基州威脅辛辛那提,第89團連忙到肯塔基州紐波特俄亥俄河沿線布防;但敵軍被迫南下,沒有抵達俄亥俄州,第89團於是轉移到紐波特附近的沙勒堡(Fort Shaler)。林肯發布《解放黑奴宣言》,福勒克後來在回憶錄中表示,他在沙勒堡和戰友聽說消息後覺得這份宣言意味着大家已經不僅是為維護聯邦而戰,更是為終結奴隸制奮鬥。[8][9]

1862年9月下旬,第89團受命趕赴弗吉尼亞州西部(今西弗吉尼亞州)增援聯邦軍並聯合行動一個月。該團原計劃在冬季休整,但又被調往田納西州,1863年2月為多納爾森堡(Fort Donelson)解圍。此前福勒克極少參與實戰,血腥場面對他觸動很大,他在家書中表示:「只有親眼目睹才會知道戰爭有多可怕。」[10]第89團在多納爾森堡只停留幾天又趕到迦太基附近加入威廉·羅斯克蘭斯(William Rosecrans)統領的坎伯蘭軍團,福勒克在此晉升中尉。1863年6月,福勒克帶隊進軍時與邦聯軍隊後翼發生衝突,戰鬥發展成胡佛峽之戰,聯邦軍在田納西州各地緩慢推進,同年九月抵達查塔努加。他與兩名軍官受命返鄉招兵買馬,但徵兵計劃因政治上遭遇反對取消。福勒克11月返回查塔努加,第89團此時已納入威廉·特庫姆塞·舍曼准將的田納西軍團,投身米申納里嶺之戰Battle of Missionary Ridge)。[11]

 
聯邦軍上尉福勒克

1864年5月,舍曼拉開亞特蘭大戰役Atlanta Campaign)序幕。福勒克參與許多激烈戰鬥,如雷薩卡Resaca)、新希望教堂New Hope Church)和肯尼索山之戰Battle of Kennesaw Mountain)。大部分毀於火災的亞特蘭大在9月2日落入聯邦軍控制。福勒克受命前往亞特蘭大守軍設立的通信兵學校,在此停留一個月後又前去加入亨利·華納·斯洛克姆Henry Warner Slocum)少將統領的師,參與舍曼向大海進軍行動,對南方造成重大破壞。1864年12月下旬,軍隊抵達薩凡納,福勒克在風暴干擾下還是與聯邦海軍艦隻取得聯繫,提醒他們舍曼的大軍在此。一個月後,軍隊北上進入南卡羅來納州,決定進一步破壞該州基礎設施。福勒克負責維持部隊兩翼通信,軍隊沿薩凡納河Savannah River)北上期間他就留在炮艇上。1865年3月,舍曼主力部隊與斯洛克姆的兵力在北卡羅來納州與邦聯軍隊打響本頓維爾之戰Battle of Bentonville),身為信使,福勒克在舍曼和斯洛克姆的部隊間頻繁奔走。1865年3月19日,福勒克在戰鬥當天晉升加銜上尉,而且很快就當上斯洛克姆少將的副官。四月,舍曼的部隊緩慢北上,邦聯軍司令羅伯特·E·李率軍在弗吉尼亞州阿波馬托克斯Appomattox投降的消息傳來,戰爭隨即結束。五月上旬,舍曼的喬治亞軍團北上前往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於5月23日接受上個月林肯遇刺後繼任的新總統安德魯·約翰遜檢閱。福勒克不久便退伍返回俄亥俄州。[12]

教育和早期事業

福勒克在為舅舅工作時就很想當律師[13],戰爭結束後他在薩勒姆學院Salem Academy)就讀一年,後於1866年到俄亥俄州特拉華俄亥俄衛斯理大學學習,覺得那些沒當過兵的同學很幼稚。他進修常見課程,其中大部分是古典學,還有少量科學課程,後來註冊為當地律師書記員。福勒克結識附近俄亥俄衛斯理女子學院學生、聯邦眾議員希西家·邦迪Hezekiah S. Bundy)的女兒朱莉婭(Julia Bundy)後開始追求,兩人於1870年成婚。1868年,他得知紐約州伊薩卡新成立的康奈爾大學為有意轉學前往的學生提供考試入學機會,於是便與俄亥俄衛斯理大學同學莫里斯·里昂·布赫瓦爾特Morris Lyon Buchwalter)和約翰·安德魯·雷亞John Andrew Rea)進入新大學深造。三人創立菲卡帕塞兄弟會紐約州第一個分會,並於1869年畢業,屬康奈爾大學首批共八名畢業生。進入晚年後,昔日校友推舉福勒克擔任康奈爾大學董事。[14][15]

福勒克從康奈爾大學畢業後搬到辛辛那提,在當地律師事務所繼續研讀法律,1869年10月通過律師資格考試[16]。福勒克在法律界的頭份工作是公證人,他在回憶錄中記敘坐在打字機前錄入證詞是多麼浪費時間[17][18]。他當律師的第一年收入600美元,但第四年已漲至2700美元,「此後就輕鬆多了」[19]

 
1879至1882年間,福勒克任辛辛那提高等法院法官

1870年結婚後,福勒克夫婦在辛辛那提榆樹街的寄宿公寓居住,兩年後搬到郊區諾伍德(Norwood),1879年又在高檔社區奧本山(Mount Auburn)自建房屋。福勒克原打算專心當律師,但他在19世紀70年代初已是備受推崇的共和黨演說家。1872年,福勒克為尤利西斯·辛普森·格蘭特搖旗吶喊,總統順利連任。1875年,他首次成為州共和黨大會代表,在會上支持辛辛那提同胞阿方索·塔夫脫(Alphonso Taft)競選州長,但獲提名的是在任州長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海斯隨後贏得普選,成為俄亥俄州史上首位三次當選的州長(任期兩年)。次年福勒克出席1876年共和黨全國大會但沒有投票資格,聆聽羅伯特·英格索爾(Robert G. Ingersoll)戲劇化地提名緬因州聯邦參議員、「羽毛騎士」詹姆斯·G·布萊恩競選總統。英格索爾為布萊恩起的綽號經久不衰,但還不足以從海斯手中爭得提名。福勒克支持海斯,後者在11月贏得競爭激烈且充滿爭議的大選[20]

1876年,福勒克競選普遍法院法官。民主黨矣弗·霍華德(Eph Howard)以選舉欺詐手段確保福勒克等共和黨候選人落敗。1878年,他代表辛辛那提所在的漢密爾頓縣競選州檢察長,但選舉又是民主黨人大獲全勝。1879年,福勒克首次贏得競選,出任辛辛那提高等法院法官。[21][22]法官任期五年,他就職三年後於1882年因病辭職[23][24],休息幾個月後才恢復[25]

爭取州長席位(1883至1885年)

1880年當選的共和黨州長查爾斯·福斯特從1883年開始挑選接班人。福斯特主張加強酒水貿易監管,此舉得罪許多德裔美國人,估計他們都會轉投民主黨懷抱,而且辛辛那提的德裔特別多。共和黨人保住州長位置的希望渺茫,聯邦參議員約翰·舍曼與聯邦眾議員本傑明·巴特沃思Benjamin Butterworth)等黨內要人謝絕參選。福斯特覺得福勒克比較有希望:內戰老兵、在律師和公共演說方面表現出眾,而且身為辛辛那提市民還有望贏得老鄉青睞。其他人也有同樣看法,地方聯邦檢察官致信舍曼,建議共和黨提名「福勒克及其他無可非議的人選」。[26]福斯特於是給福勒克寫信,邀請他「為榮譽和人民福祉服務」[27]。福勒克在1883年州共和黨大會前夕抵達哥倫布,支持他的呼聲蓋過舍曼和聯邦眾議員威廉·麥金萊等俄亥俄州共和黨領袖人物。得知他們都願意支持後,福勒克同意參選。大會確定舍曼不參選後在掌聲和歡呼聲中提名福勒克。支持民主黨的《辛辛那提問詢報》(The Cincinnati Enquirer)宣稱共和黨戰略就是「決心儘量止損,所以他們犧牲福勒克」。[28]

民主黨提名的喬治·霍德利George Hoadly)也是辛辛那提人,和福勒克是朋友。酒類管控是此次競選的主要議題,州議會頒布法案授權地方政府發放酒吧經營許可證,還授權舉行兩次公投增加其他監管措施。霍德利競選期間雖然身患瘧疾,但還是巧妙操縱缺乏政治經驗的福勒克表態不支持公投,支持公投的共和黨人非常憤怒,黨派因此分裂。福勒克在全州各地拜票,足跡幾乎踏遍每個縣,每天都演說至少兩場,[28]但還是以超過1.2萬票的劣勢落敗,包括漢密爾頓縣在內的大部分縣得票都不及對手。為福勒克立傳的埃弗里特·沃爾特斯(Everett Walters)對此表示:「競選雖然落敗,但福勒克不無所得,在全州各地聲名鵲起,不再是政壇無名之輩。」[29]俄亥俄州約2%的人口是黑人,選舉時基本都支持共和黨,但福勒克未贏得他們的認可,是此次競選州長失利的重要原因[30]

福勒克回歸律師事業,一度發誓遠離政治,但又因收到許多來信承諾支持他1885年再度競選州長改變心意。1884年,州共和黨大會推舉福勒克、麥金萊和克利夫蘭實業家馬克·漢納擔任全國大會代表。舍曼的競選經理請福勒克積極為舍曼競選總統出力,在大會上提名舍曼,福勒克雖然照辦,但沃爾特斯認為他的演說和後來相比軟弱乏力,給人的印象不深。其他競爭者包括在任總統切斯特·艾倫·阿瑟詹姆斯·艾布拉姆·加菲爾德遇刺後繼任)和伊利諾伊州聯邦參議員約翰·洛根John A. Logan),但布萊恩的勢力占絕對優勢。舍曼在首輪獲30票,其中大部分來自俄亥俄州代表,此後就逐漸下降,布萊恩在第四輪投票勝出。會上有人建議福勒克競選副總統,但只有紐約州代表、康奈爾大學校長安德魯·迪克森·懷特一人支持。福勒克提名舍曼的演說雖不完美,但足以讓他揚名全國。他在會上與漢納和哥倫布的查爾斯·庫茲(Charles G. Kurtz)合作,兩人此後幾年都支持福勒克,但漢納堅持的時間很短。[31]福勒克和漢納都在大選中支持布萊恩,還在十月候選人到訪俄亥俄州時陪同,但最後贏得大選的是民主黨候選人、紐約州州長格羅弗·克利夫蘭[32]

很早就有人表態支持福勒克1885年再度競選州長,但消息直到六月斯普林菲爾德的州共和黨大會才全面公開。外界指控他當律師時歧視黑人,還稱他是因俄亥俄衛斯理大學招收黑人學生退學,福勒克公開駁斥指控,但沒有說明他正競選公職。政敵以「向喬治亞州進軍」抹黑福勒克,拿他的內戰經歷說事兒,但他抵達大會現場後還是在第一輪投票就輕鬆勝出,沃爾特斯表示:「1885年斯普林菲爾德的大會標誌着政治家福勒克崛起」。[33]秋季競選的主要議題仍然是酒類管控,事實證明福勒克已不再像兩年前那般懵懂,黑人選民這些年來也變得堅定支持共和黨。1884年,辛辛那提鐵杆民主黨警員麥克·穆倫(Mike Mullen)在普選前夜把150名黑人關進大牢,目的居然是防止他們投票;接着州長霍德利又赦免穆倫,還接受市政府經營的辛辛那提南方鐵路15萬美元獻金,自稱不知道何德何能獲得如此優待[34]福勒克與黑人編輯哈里·克萊·史密斯Harry Clay Smith)結盟,史密斯此後一直支持福勒克的政治事業[35]。1885年10月13日,福勒克以1萬7451票優勢戰勝霍德利,並拿下全州大部分縣,但漢密爾頓縣因選舉欺詐落敗[36]

俄亥俄州州長(1886至1890年)

擔任州長期間的政策

 
俄亥俄州州長福勒克(約1886至1890年)

福勒克於1886年1月12日宣誓就職,猛烈暴風雪令許多想來首府向他致敬或祝賀的人打消念頭。他的就職演講倡導選舉改革,建立酒類牌照管理局,廢除歧視黑人的法律,建立州衛生委員會。州議會兩院都是共和黨人占優,州長的眾多提議得以頒布,其中包括要求克里夫蘭和辛辛那提登記選民的《普爾曼法》(Poorman Law,後來推廣到所有大城市),以及設立無黨派委員會任命選舉官員的《普格斯利法》(Pugsley Law)。《俄亥俄州報》(Ohio State Journal)對此評價:「並非所有針對俄亥俄州的選舉法都有必要,但對新手來說確實是好的開始」。[37]議會還通過法律向酒類商家徵收年度稅,其中大部分收入用於救濟和警察基金[38]。在福勒克支持下,俄亥俄州容許種族歧視的法律均予廢除[39]

福勒克擔任州長期間譴責南方引發內戰(「血衣煽動」),此舉頗得民心。克利夫蘭總統1887年要求北方各州州長歸還俘獲的邦聯戰旗,福勒克的支持者詢問州長準備如何應對,福勒克在電報中回覆:「只要我是州長,叛徒的旗幟就別想回去。」[40]克利夫蘭沒有堅持,人們盛讚福勒克是英雄,發來的賀電成千上萬。福勒克譴責總統否決提高戰爭養恤金的法案,還在亡兵紀念日釣魚。同年前往費城參與《美國憲法》百年紀念之際,他在俄亥俄州民兵團前方領隊經過克利夫蘭所立的閱兵台,福勒克敬禮時克利夫蘭只是摘下帽子,沒有像對待其他州長那樣略微躬身。福勒克當天又在另一場遊行中率領共和國大軍退伍老兵經過總統檢閱台,眾人扛着俘獲的戰旗。[41]

 
1885年政治漫畫,指控約翰·舍曼(右)和福勒克靠「血衣煽動」獲取政治好處

1888年中期以前,福勒克一直得到漢納的熱心支持,後者除積極推動約翰·舍曼競選總統外,還慷慨贊助1885和1887年共和黨候選人競選州長。漢納希望獲得俄亥俄州北部的政治官職分配權,依然過往傳統,他這樣極具影響的政治金主確實很可能如願,但正如為漢納立傳的威廉·霍納(William T. Horner)所言,弗萊克基本上沒有採納漢納的建議。[42]據福勒克日後回憶,州石油檢查員的職位歸屬是他和漢納密切關係終結的重要原因,該職位能從石油公司拿到大筆收入,還有權任命許多副手[43]。福勒克上升後不久,漢納於1885年主張任命威廉·貝恩(William M. Bayne),但聯邦眾議員麥金萊要求任命埃德溫·哈特索恩(Edwin Hartshorn)。漢納隨後同意收回對貝恩的支持,此舉不是想遷就麥金萊,而是要避免新州長難做。漢納在寫給福勒克的信中表示:「我接到麥金萊少校打來的電話,他另有石油檢查員人選……我跟他說好處不能全讓你一個人占了吧」[44]。然而,福勒克最後任命路易斯·史密斯奈特(Louis Smithnight)連任[45]。史密斯奈特任命的副手包括哈里·史密斯,正是1885年競選期間支持福勒克的黑人編輯[46]。1887年福勒克連任後麥金萊再度要求他任命哈特索恩,但州長選擇的是辛辛那提共和黨大亨喬治·考克斯George B. Cox),史密斯奈特留任副手。福勒克後來表示,此事導致漢納與他分道揚鑣,改同麥金萊結盟。1904年漢納去世後福勒克表示:「我常想,會不會正是我當年任命考克斯才令麥金萊當上總統」。[44]

1888年黨大會;競選連任失利

 
杜克煙草公司1888年「總統潛在人選」系列卡片中的福勒克

沃爾特斯指出,福勒克與舍曼的支持者早在1887年就出現裂痕。福勒克在俄亥俄政壇異軍突起,對舍曼構成威脅,特別是在福勒克卸任州長後可能競選其他公職的情況下。1887年,漢納與舍曼等人前往麥金萊位於坎頓的家中會晤,決定在托萊多舉辦的1887年俄亥俄州共和黨大會上推動眾人表態支持舍曼競選總統,如果福勒克拒絕站隊就威脅他屈服。[47]俄亥俄州雖已形成反對舍曼的勢力,但大會還是一致通過支持舍曼的決議,福勒克也獲提名[48],同年連任州長[39]

舍曼爭奪1888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勝算很大,擁有俄亥俄州、賓夕法尼亞州大部分代表和南方的支持。但因布萊恩立場未定,六月在芝加哥舉辦的1888年共和黨全國大會陷入僵局。布萊恩曾表示不會參選,但支持者希望他改變主意。舍曼無法完全信任福勒克,將競選交給漢納主持,而且不希望福勒克向大會推薦他的名字[49],請賓夕法尼亞州代表丹尼爾·黑斯廷斯Daniel H. Hastings)提名。黑斯廷斯在會上提名舍曼後福勒克附議,但除俄亥俄州代表外,其他事先假定支持他的州卻沒幾張支持票。[50]舍曼在南方的支持效果有限,因為南方州基本上沒有多少選民會支持共和黨候選人,這些州前來參加大會的代表大多是黑人,他們的差旅費甚至都是舍曼報銷[51]

6月23日(周六)第四次投票後,舍曼的得票數依然不見起色,而且前印第安納州聯邦參議員本傑明·哈里森異軍突起,對舍曼構成威脅。大會接下來休會到25日(周一)。此時布萊恩參選的謠言傳遍會場,留下近兩天時間持續發酵。福勒克周六夜間發表聲明支持布萊恩,沃爾特斯認為他的立場轉變包含多種原因:首先,福勒克覺得舍曼毫無勝算;其次,福勒克附議黑斯廷斯的提名,但舍曼毫無謝意,令他頗為惱火;第三,會上一直都有少量代表支持麥金萊,福勒克覺得他是舍曼勢力的後備人選,對此深感厭煩。此外,還有說法認為福勒克有望在總統或副總統提名中取得一席之地,但他表示不會在沒有舍曼首肯的情況下接受提名。福勒克轉變立場表明連自家州長都有所保留,這對舍曼非常不利。布萊恩發來電報重申不參選,福勒克又表示支持舍曼,但木已成舟,哈里森最後在第八輪投票獲提名。[52]

霍納指出,福勒克臨時背棄捨曼之舉令他與漢納的關係徹底破裂,再也無法恢復[53]。但福勒克認為兩人決裂還有其他原因,他在漢納去世後表示,漢納讓超出標準數量的南方黑人代表參加大會,此舉在他看來無異政治腐敗。報紙出版商莫羅(J.B. Morrow)認為,福勒克上述說法是赫伯特·克羅利Herbert Croly)1912年為漢納所立傳記的重要參考,但他不認可福勒克的說法,覺得可以理解當時福勒克無法全心全意支持舍曼,但實在難以相信州長居然會對漢納與南方代表討價還價如此憤怒。[54]霍納認為,福勒克和漢納分道揚鑣對兩人後來的作為、從政生涯,乃至俄亥俄州共和黨都有深遠影響,黨派因此分裂[55]

哈里森在1888年11月大選中戰勝在任總統克利夫蘭[56]。1889年,漢納、舍曼和麥金萊為首的俄亥俄州共和黨派系已經公開反對福勒克[57]。福勒克對此覺得鬆了一口氣,在寫給朋友的信中表示:「從托萊多到芝加哥,我脖子上一直套着枷鎖,現在終於自由了」[58]。雖有黨內派系反對,但他還是打算在1889年再度競選連任,希望共和黨人能繼續把持州議會多數席位,在1890年1月的選舉中把他送入聯邦參議院與舍曼共事[注 1][57]。1889年,由於反對派無法達成一致,福勒克在哥倫布召開的黨大會上獲州長候選人提名[60]

福勒克擔任州長期間曾頒布周日酒吧停止營業的法律,辛辛那提市長約翰·莫斯比(John B. Mosby)準備不顧地方反對執法,州長給他發電報表示州政府支持,此舉得罪許多反對禁酒的共和黨人[61]。福勒克因誤信他人偽造的文件錯誤指控民主黨州長候選人詹姆斯·坎貝爾James E. Campbell)行為失當也對他競選連任不利。偽造文件顯示坎貝爾擁有某企業股份,同時支持採用該企業製作的票箱,文檔上還有舍曼、麥金萊等州長政敵的簽名,事後發現這些簽名都是用信件偽造,坎貝爾也與該企業毫無關係。國會委員會1891年調查後證實簽名都是偽造,批評福勒克不該在沒有驗證真偽的情況下相信這些文件。此時福勒克已經下台,全州約75萬人投票,他比坎貝爾少10873票。[61]為麥金萊立傳的韋恩·摩根(H. Wayne Morgan)指出:「福勒克的貿然行動顯然很不明智,這主要是因為他面對坎貝爾獲勝無望只想放手一搏,而且對舍曼一黨充滿怨懟」[62]。這次落敗也對福勒克的政治前程不利,同樣為麥金萊立傳的凱文·菲利普斯Kevin Phillips)稱:「福勒克爭取第三個州長任期失敗後,麥金萊成為俄亥俄州優先考慮的下一位總統候選人」[63]

在野時期(1890至1896年)

回歸律師,首度競選參議員

競選連任落敗後,福勒克返回辛辛那提當律師[64],起初仍與過去的合伙人合作,但1893年便自立門戶,兒子小約瑟夫也在這年從康奈爾大學畢業並開始協助父親[65]。小約瑟夫是首位從康奈爾大學畢業的校友後代[66]。福勒克受理的案件多種多樣,但主要還是擔任「政治律師」,遊說立法機構授予他的客戶特許經營權,或確保對他客戶(如愛迪生電氣公司辛辛那提貝爾電話公司、辛辛那提街道鐵路公司)不利的法案不會通過[67]

1890年3月,漢納在紐約演講時稱:「福勒克對咱們政壇來說已經死了,俄亥俄州一如既往的堅定支持共和黨」,令前州長出離憤怒[64]。他決心當上聯邦參議員,但1890年民主黨主導的州議會把卡爾文·布萊斯Calvin S. Brice)送到國會山,舍曼的席位將在1892年1月重新選舉。1890年11月,麥金萊競選連任聯邦眾議員失利,但這只是民主黨人利用傑利蠑螈手段達成,他在俄亥俄州政壇的地位不減。麥金萊第二年出馬競選州長,福勒克同意在大會上提名前眾議員。部分人士認為這代表舍曼和福勒克陣營和解,但庫茲、斯普林菲爾德百萬富翁兼製造商阿薩·布什內爾Asa S. Bushnell)等支持者已經開始為福勒克競選參議員造勢。[68][69][70]

麥金萊1891年11月當選州長,共和黨在州議會取得三分之二多數。競選期間,福勒克和舍曼的支持者都在爭取議員承諾支持各自候選人,兩人都對議會選舉結果表示很有信心。[71]舍曼的弱點在於年勢已長(68歲),聲望不高而且為人冷漠。據霍納記載:「簡而言之,舍曼無論如何都沒法兒像福勒克那樣平易近人。」[72]舍曼的助手雅各布·唐納森(Jacob C. Donaldson)事後也稱:「局面很糟,幾乎令人絕望」[72]。漢納曾為議會選舉的共和黨候選人提供大筆競選獻金,得知部分據信支持舍曼的議員宣布會把票投給福勒克後憤怒不已並馬上採取行動。據克羅利記載:「局面看來令人絕望,但最後卻起死回生,舍曼先生本人也向朋友表示,這都拜漢納先生所賜,他以過人的精力、熱忱和能力迫使他人服從他的意願。克利夫蘭三名議員本已躲藏起來,但都被他掘地三尺挖出來站隊。」[73]唐納森也稱:「好幾人因為背信棄義前程盡毀」[74]。福勒克在共和黨核心會議上以微弱劣勢不敵舍曼,第一次是無記名投票(應該對他有利),第二次的公開投票舍曼占擾,最後州議會推舉舍曼連任[75]。霍納對此表示:「很難肯定對於漢納來說到底哪件事更重要——確保老友舍曼連任,還是確保福勒克選不上」[76]

獲勝的舍曼依然憤憤不平,對朋友表示他不「砍倒福勒克所有的支持者」絕不罷休[77]。但在俄亥俄州共和黨大會上,福勒克及其支持者還是取得前往明尼阿波利斯參與1892年共和黨全國大會的半數代表席位,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投票[78]。哈里森總統有意競選連任,其他候選人包括布萊恩和麥金萊,但布萊恩再度宣布無意參加。全國大會召開前,漢納四年來首度致信福勒克,希望擱置分歧,共同支持麥金萊。[79]福勒克同意,而且他不喜歡哈里森,覺得總統不可能連任。最終哈里森贏得提名,布萊恩得票第二,麥金萊第三。哈里森在11月的普選中不敵克利夫蘭,麥金萊最有希望在1896年獲得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80]

當選參議員,參與總統競選

 
朱莉婭·安·潘恩·邦迪(圖)與福勒克於1870年成婚

1893至1894年,福勒克專心當律師,基本不參與政治。但他還是想當參議員,為1895年在曾斯維爾召開的州共和黨大會細心籌備戰略。他的勢力全面控制州政府,提名布什內爾競選州長接替麥金萊,其他州級公職也多是福勒克的盟友。大會表態支持福勒克進入參議院,這是俄亥俄州共和黨大會史上首次明確表態支持某人競選聯邦參議員。據沃爾特斯所述:「曾斯維爾大會代表福勒克勢力在俄亥俄州政壇的顛峰,黨綱、下任州長和其他所有官員都是他所選,他本人入選聯邦參議院已是板上釘釘」。[81]福勒克競選期間發揮主導作用積極演講,布什內爾經11月的普選拿下州長寶座,共和黨也占據州議會多數席位[82]。1896年1月15日,俄亥俄州議會推舉約瑟夫·福勒克出任該州聯邦參議員[83]

俄亥俄州共和黨的派系爭鬥在參議員選舉前就消停很多,但麥金萊和福勒克直到選舉當天才真正達成一致,1896年競選期間和平共處。福勒克同意支持麥金萊競選總統,並前往紐約拜訪紐約州共和黨政壇大鱷、聯邦參議員托馬斯·普拉特Thomas C. Platt),爭取他對麥金萊的支持。[84]同年三月,福勒克在州共和黨大會演講支持麥金萊,這次演講獲得大量宣傳。但他不想作為代表參與黨派全國大會。擔心要是會場出什麼岔子結果麥金萊提名受阻,別人就會覺得是他搞鬼。麥金萊非常希望由福勒克來提名他競選總統,以此顯示俄亥俄州共和黨團結一致支持他,經他極力說服,福勒克最後同意作為代表與會並親自提名麥金萊。[注 2][86]已經當上參議員的福勒克在大會上發表提名演說,遠在坎頓的麥金萊通過電話線聆聽部分演講內容[87]

同年七月,前內布拉斯加州聯邦眾議員威廉·詹寧斯·布萊恩民主黨全國大會上發表黃金十字演講,民主黨人陣腳大亂後推舉他應戰麥金萊[88]。布萊恩在紐約以極其冗長的演講接受提名,福勒克評價:「布萊克先生用演講成就自我,如今又用演講自毀長城」。福勒克一度到歐洲旅遊四周(他唯一一次出國旅行),但回國後共為共和黨人演講近兩百場。[89]麥金萊最後以大幅選舉人票優勢輕取布萊恩入主白宮[90]

聯邦參議員(1897至1909年)

1897年3月4日,麥金萊與福勒克分別宣誓就職總統和聯邦參議員。舍曼陪同新同事走進參議院,福勒克的到來令議會共和黨多數更形鞏固。此時許多參議員任職期間繼續從事其他工作,福勒克也繼續當律師,但財富增長幅度還不足以讓他脫穎而出,這個時代參議院的「富翁俱樂部」單百萬富翁就有約25人。[91]

與漢納的爭鬥

 
1902年12月參議院開會(圖)。書記員右側的矮個男子就是福勒克對頭馬克·漢納,福勒克站在漢納身後略偏右側

漢納1896年大選期間擔任共和黨全國委員會主席負責麥金萊的競選,從富商手中籌來數百萬美元競選捐款[92]。福勒克在大選過後與漢納碰面,非常意外地得知新總統和漢納打算任命舍曼擔任國務卿,漢納會親自接手舍曼的參議員席位。福勒克認為兩項安排都不合適,漢納缺乏出任國會議員的必要能力,舍曼的身心狀況都在惡化,不適合當國務卿。為此他和麥金萊會晤,但毫無成效。[93]

身為州長,布什內爾有權在聯邦參議員位置出缺時任命繼任人選,但他是福勒克的盟友,兩人都不想任命漢納,他們的派系還有其他人選,州長本人都打算1898年競爭舍曼的議席。1897年1月麥金萊將任命舍曼執掌國務院的消息傳開後,布什內爾和福勒克一直在想辦法,州長一度打算任命聯邦眾議員西奧多·伯頓Theodore E. Burton),但他拒絕接受。2月21日,布什內爾終於宣布任命漢納,在舍曼辭職後生效。[93]此事引發的爭議一定程度上為福勒克3月4日宣誓就職蒙上陰影,漢納的支持者聲稱州長蓄意延遲任命生效日期,確保福勒克先上任,在資歷上壓倒漢納。福勒克的回憶錄否認上述指控,稱舍曼直到3月4日下午才辭職,此時新總統和國會議員都已上任,包括國務卿在內的內閣職位都已獲參議院確認。3月5日早上,布什內爾正式任命漢納擔任參議員。[94][95]

福勒克深知,麥金萊入主白宮,舍曼是資深議員,他能期待的就只是對部分支持者投桃報李,委託官職而已[89]。麥金萊的密友漢納進入參議院後,福勒克雖能向總統推薦人選,但漢納卻對他的建議有否決權[96]

1898年漢納競選連任期間,沒有證據表明福勒克曾力圖確保漢納落選,但包括布什內爾和庫茲在內的盟友都是其中反對派[97]。福勒克在1900年共和黨全國大會上再度提名麥金萊,他對總統的讚美頗得與會代表好評。麥金萊的上任副總統加勒特·霍巴特於1899年去逝,大會推舉名望甚高的美西戰爭英雄、紐約州州長西奧多·羅斯福作為總統的競選搭檔。福勒克與羅斯福在1884年大會上相識,兩人關係一直融洽,但漢納極力反對羅斯福。[98][99]1900年大選期間,福勒克到處為共和黨候選人演講,最終麥金萊順利連任[100]

1901年9月麥金萊遇刺,福勒克參加葬禮並在辛辛那提音樂廳的大型紀念活動致辭。羅斯福上任後邀請黑人男子布克·華盛頓到訪白宮,福勒克站出來面對指責為新總統辯護。此舉確保他1902年1月競選連任獲得黑人社區支持並當選,漢納派系也沒有反對。[100]

漢納和福勒克都有望成為1904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但隨着羅斯福橫空出世,兩人至少要多等四年[101]。漢納特別不願公開宣布無意參與大選,覺得這樣有助於確保1904年連任參議員[102]。1903年,福勒克促使俄亥俄州共和黨大會通過決議,公開支持羅斯福連任,令漢納落入兩難境地,還能提升福勒克1908年爭取提名的勝算。漢納支持決議就等於明確宣布不會參選,反對就要面對總統的怒火。漢納向羅斯福發電報表示會反對決議,羅斯福回復,希望政府的支持者能支持決議,漢納最後讓步。[103]

漢納於1904年2月死於傷寒,參議員席位和派系主導權由四任聯邦眾議員查爾斯·迪克Charles Dick)繼承。迪克曾參與美西戰爭,名聲頗為響亮,他與福勒克一行達成和解,此後便是俄亥俄州共和黨保守派系頭目,該派系主張維持社會現狀,無須馬上改革。[104]

戰爭和領土擴張

福勒克上任後積極支持古巴從西班牙獨立。1897年3月,麥金萊總統要求國會召開特別會議審議新關稅法Dingley Act)。已進入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的福勒克和其他鷹派參議員把握機遇,發布支持古巴叛黨的決議[105]。麥金萊對西班牙的政策令福勒克頗感不耐,譴責總統1897年12月的國情咨文,還稱1898年4月總統的「戰爭宣言」軟弱無力、缺乏戰意。福勒克向記者表示:「你可以說我對(總統1898年4月的)信息感到不耐,裡面除了各種譴責外什麼都沒有」。[106]

福勒克提出決議,呼籲西班牙撤離古巴,承認叛黨是獨立古巴的合法政府。國會1898年4月通過決議,但應白宮要求刪除承認合法政府的內容,還授權總統動用武力達成上述目標。麥金萊簽署兩院聯合決議後,西班牙斷絕外交關係並很快宣戰。福勒克密切關注戰局(長子也投身其中),而且很早就提倡美國保留菲律賓波多黎各等奪得的西班牙殖民地。[107][108]

麥金萊曾想吞併夏威夷,但參議院沒有批准條約。國會領袖決定再試一次,但這就需要兩院都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聯合決議。五月上旬美方贏得馬尼拉灣之戰Battle of Manila Bay),美國對夏威夷事態興趣大增。福勒克是外交委員會對聯合決議的主要支持者,也是唯一在辯論中發言的委員。反對派大多是民主黨人,他們反對1893年美方插手引發革命,進而控制夏威夷群島,福勒克發言為革命辯護。七月上旬,國會兩院通過決議,麥金萊總統於7月8日簽字。[109]

波多黎各成為美國領土後很快陷入財政困難,主要出口產品咖啡因高關稅限制無法進入西班牙和美國市場。福勒克領頭提出並推動國會通過法案,在島上建立民事政府。福勒克曾提議取消波多黎各產品關稅,但為確保法案通過,他同意為期兩年的過渡方案,兩年間關稅降至一成五,以便波多黎各建立稅收制度,稅款用於島上開發,兩年後完全不收關稅。[110]1900年4月12日,麥金萊簽署《福勒克法》(Foraker Act)。該法在波多黎各建立民事政府,其中總督和上議院大部分議員由美國任命,但沒有給予島上居民美國公民身份。[111]福勒克希望波多黎各人成為美國公民,但總統和大部分國會議員不同意[112]。1901年,美國最高法院在「道恩斯訴比德維爾案」(Downes v. Bidwell)裁定維持《福勒克法》主張,「憲法不跟隨國旗」,插上美國國旗並不說明波多黎各適用《美國憲法》,但國會可以立法改變這種情況。[113]

反對羅斯福

羅斯福在麥金萊遇刺後上台,承諾貫徹前總統的政策,在此期間他和福勒克關係基本友好。1904年11月贏得選舉後,羅斯福自認可以稍微放開手腳主張進步政策。福勒克剛得知羅斯福當選後的計劃時沒有引起警覺,但正如沃爾特斯所言,這些政策「引發的對抗導致1908年福勒克在政壇垮台」。[114]

兩人的關係在鐵路管制問題上破裂。1905年,總統推動立法授權州際貿易委員會Interstate Commerce Commission)制訂鐵路費率,福勒克認為法案違憲,於是另提法案建議由鐵路公司自定費率,如果州際貿易委員會認為費率太高,可以要求司法部長起訴。行政部門的法案遞交參議院審議期間,福勒克多次發言反對,是最後表決《赫本法》(Hepburn Act)時唯一投反對票的共和黨議員(另外兩人是民主黨人)。俄亥俄州議會通過決議敦促福勒克和迪克支持法案,所以在故鄉他都不受待見,報紙發文聲稱這張反對票基本確保他無望問鼎白宮。一年後,福勒克又在亞利桑那領地新墨西哥領地建州並加入聯邦的問題與行政部門鬧翻,福勒克認為除非經全民公投批准,否則不應將兩大領地合併建為一州。福勒克的立場在國會占據上風,羅斯福雖然反對但還是在法案上簽字。兩人在官職分配上同樣存在分歧,總統希望國際協議無需參議院批准,福勒克對此難以讓步。羅斯福在寫給朋友的信中表示,福勒克看起來好像不論好壞、不管什麼事都吃了秤砣鐵了心地要跟他作對。[115]

布朗斯維爾案

1906年8月14日夜間,德克薩斯州邊境城鎮布朗斯維爾響起槍聲,當地一居民死亡,一名警察受傷。市長認為此事是駐紮鎮外且黑人眾多的第25步兵營所為,並拿出步槍彈殼等軍用物品為證,但第25營軍人否認。然而,部隊裡的白人軍官向戰爭部匯報時認定案件是第25營軍人所為,其他人知道是誰幹的,但拒絕出賣戰友。國會中期選舉後不久,羅斯福總統於1906年11月5日在幾乎完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命令開除167名軍人軍籍且剝奪聯邦就業資格,這其中還包括昔日與羅斯福在古巴並肩作戰、軍功累累的明戈·桑德斯(Mingo Sanders)軍士長。面對白人和黑人軍人上訴,總統堅持決定。[116][117]

福勒克起初以為罪證確鑿,但在看到進步組織私下調查取得的證據後改變心意,黑人律師還想把證據呈交羅斯福,但總統拒不理會[118][119]。為羅斯福立傳的埃德蒙·莫里斯Edmund Morris)稱:「福勒克對種族司法公正充滿熱情」[120]。他還進一步指出,福勒克少年時就參軍為廢除奴隸制而戰,期望看到黑人擁有與白人同等的公民和政治權利:「無論1906年的參議員還是1862年的二等兵,福勒克對憲法的感受沒什麼兩樣」[120]。除追求公道以外,福勒克可能還將此事視為政治機遇,在布朗斯維爾案上反對羅斯福,能令總統及欽點接班人、戰爭部長威廉·霍華德·塔夫脫臉上難看,進而提升他1908年競選總統的勝算[121]

 
諷刺福勒克的漫畫和詩歌

福勒克力爭參議院調查布朗斯維爾案,促使參議院通過決議要求塔夫脫呈交證據。1907年1月下旬,經過進一步調查,羅斯福已撤銷剝奪聯邦就業資格的命令,還稱只要有證據還軍人清白,他願意收回成命。福勒克一度聲稱總統無權開除軍籍,但為確保國會決議通過建立委員會調查,他只能收回斷言。[122]

1月27日,衝突在烤架晚宴Gridiron Dinner)爆發[注 3],當晚娛樂節日包括以主要出席者為素材的漫畫和詩歌。漫畫顯示福勒克閱讀詩作《我看浣熊長得都一樣》(All coons look alike to me),影射他在布朗斯維爾案上的立場旨在吸引黑人選民。沃爾特斯指出,這幅漫畫直截了當地表達部分人士對福勒克的看法,同樣參加晚宴的羅斯福面色不善。[124][125]總統起身講話時,眾人都以為他只會說笑片刻[126],但事實並非如此。羅斯福譴責福勒克,堅稱自己在布朗斯維爾案上的決定沒有問題。烤架晚宴傳統一般不允許任何人針對總統講話發言,但當晚的福勒克例外。據《華盛頓郵報》報導,福勒克直言不諱地向總統講話,估計羅斯福「這輩子都不會再有人對他這般坦率」。[127][128]福勒克表示,桑德斯軍士長「就像總統本人一樣沒有犯下任何罪行」,但他仍被開除軍籍,更嚴重的是,羅斯福非常清楚這些軍人都是冤枉的[129]。福勒克聲稱此舉不是為了選票:「我只想讓這些軍人有機會自我辯護,讓他們能夠與控方對質,能夠盤問證人,能夠確定案件的真實情況」[130]。羅斯福憤怒地反駁,但正如為他作傳的莫里斯所言:「無論是在烤架晚宴還是其他地方,都還從來沒有人在觀眾面前如此駁斥總統」[131]

連任落選

 
1908年的福勒克

烤架晚宴過後,福勒克無論在政治還是社交領域都日趨邊緣化[132]。白宮對他沒有好臉色,不讓他參與官職分配。1907年2至6月,福勒克所在的軍事委員會針對布朗斯維爾案召集聽證。[133]作家約翰·韋弗(John Weaver)1997年以此案為核心的著作指出:「福勒克對事實和法律把握精準」,例如證人試圖向委員會證實軍人罪行時,福勒克對他們的交叉盤問[134]。1908年3月,委員會發布報告以九比四支持總統決定。正式發布的少數派報告認定證據不足以定論,福勒克和康涅狄格州議員摩根·伯克利Morgan Bulkeley)另行簽署報告指出:「證詞分量表明美國第25步兵營的軍人沒有參與槍擊事件」。[135]

福勒克清楚自己勝算渺茫,但他還是在共和黨大會上與辛辛那提老鄉塔夫脫爭奪提名,希望達成交易,以他支持塔夫脫換取1909年1月參議員選舉的支持[注 4]。羅斯福決心把福勒克趕出政壇,塔夫脫拒絕交易。每次代表選舉結果都對塔夫脫有利,俄亥俄州所有代表只有兩票不在他手裡。塔夫脫在1908年共和黨全國大會上以702票獲提名,福勒克只有16票,其中11票來自黑人代表。[137]

福勒克接下來專心為連任參議員競選,但他反對《赫本法》和羅斯福之舉已經在俄亥俄州共和黨內引起反對聲浪,認為他和迪克是黨內殘留的舊有思潮維護者,與進步時代格格不入。許多反對者提議讓眾議員伯頓擔任參議員,福勒克表示此時首先應該確保共和黨占據議會多數席位,以後再考慮誰當參議員。塔夫脫和福勒克都想知道對方的立場,兩人9月2日在托萊多的共和國大軍紮營活動碰面,現場氣氛友好,當天兩人一起走上演講台。塔夫脫致辭感謝福勒克擔任州長時任命他當法官,拉開他的公務員生涯序幕。福勒克表示塔夫脫是競選期間共和黨的領袖,一周後還前往塔夫脫位於辛辛那提的競選總部拜訪。塔夫脫陣營邀請福勒克主持9月22日在辛辛那提音樂廳舉辦的集會並引薦總統候選人。[138]塔夫脫還在寫給報紙出版商的信中指出,福勒克能有效吸引「有色人種和共和國大軍的選票」[139]

福勒克與羅斯福陣營貌似達成和解,但局面很快急轉直下。出版商威廉·赫斯特在哥倫布演講,宣讀標準石油副總裁約翰·達斯汀·阿奇博爾德John Dustin Archbold)寫給福勒克的信。福勒克曾在第一個參議員任期為標準石油提供法律服務,信中提及部分阿奇博爾德反對的立法,還提及向福勒克支付的大筆費用,赫斯特聲稱這些費用形同賄賂,要求福勒克確保對企業不利的法案無法通過。福勒克否決權錢交易指控,聲稱出版商是在斷章取義,信中所涉內容早已廣為人知。[140]他還指出,1898年標準石油請他繼續任職時,公司尚未受聯邦審查,1906年阿奇博爾德想繼續挽留,但福勒克沒有接受。標準石油此時非常不得民心,塔夫脫陷入兩難境地。福勒克致信塔夫脫並由迪克親自轉交,表示他可以不參加辛辛那提音樂廳的集會。塔夫脫在回覆中稱,希望福勒克與活動組織者見面,聽從他們的建議,福勒克認為這就等於塔夫脫相信赫斯特的指控,不希望他與會。福勒克最後取消剩下的所有競選演說。[141]塔夫脫贏得大選,俄亥俄州的新州長是民主黨人,但共和黨占據議會多數席位,準備在1909年1月選舉參議員[142]

1908年12月,福勒克盡力爭取保住參議員席位,他的對手包括伯頓和總統當選人的哥哥、前聯邦眾議員查爾斯·菲爾普斯·塔夫脫Charles Phelps Taft),競爭接近尾聲時,前副州長沃倫·蓋瑪利爾·哈定也表達參選意向。查爾斯·塔夫脫要求讓共和黨議員核心小組決定黨派候選人,福勒克和伯頓都反對。[143]12月29日羅斯福總統介入,他「一點兒都沒跟俄亥俄州的共和黨議員客氣,令他們清楚地知道,讓福勒克先生連任就等於背叛黨派」[144]。羅斯福指控福勒克為連任不惜與民主黨人交易,讓民主黨人1911年爭得迪克的參議員席位。查爾斯·塔夫脫退選後,面對總統干預的福勒克知道勝利無望,於12月31日放棄。共和黨核心小組兩天後選中伯頓,州議會1月12日投票正式選定。[145]

福勒克在餘下的任期內繼續參與布朗斯維爾案,促使國會通過決議設立調查委員會,有權為軍人復職。法案內容沒有達到福勒克的期望,行政部門也沒有反對。他本希望法案明確,除非有具體證據支持指控,否則當事人應該復職。法案在兩院通過,[146]羅斯福於1909年3月2日簽字[注 5][148]。1909年3月6日,首都大都會非裔衛理公會教堂Metropolitan African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舉辦群眾大會,剛剛卸任的福勒克是榮譽嘉賓。白人與黑人齊聚一堂向前參議員致敬,但發表致辭的絕大多數是黑人,僅福勒克例外。他拿着組織者贈送的銀色愛心杯向眾人講話:

我曾說過,不相信那個營中任何人涉及布朗斯維爾槍擊案,但不管到底有沒有,身為光榮、強健和偉大的民族,我們都有義務讓每個人都得到聽證,都獲得公平、公正的對待,確保正義得以伸張,大家能聽到他的辯護[149]

晚年

 
晚年福勒克(約1909至1916年)

如同二十年前競選州長落敗一樣,福勒克卸任參議員後回到辛辛那提當全職律師,許多企業願意用優厚報酬聘請他當顧問。福勒克代表美國多重圖公司(American Multigraph Company)走上聯邦最高法院,希望推翻塔夫脫支持、向企業徵收消費稅的法律。該案與多起案件合併成「弗林特訴斯通·特雷西公司案」(Flint v. Stone Tracy Co.,最高法院在1911年裁定維持消費稅法。[150][151]

福勒克曾對卸任表示非常失望,希望當年從未離開父母在高地縣的農場,但他很快又涉身政治,1910年為哈定競選州長演講。哈定曾支持福勒克,但在1908年支持塔夫脫。福勒克自認塔夫脫在1908年對他不公,但還是在1912年演講支持對方連任。羅斯福此時已同塔夫脫決裂並退出共和黨,另組第三黨參選,此舉導致共和黨四分五裂,但福勒克拒絕攻擊羅斯福,民主黨人伍德羅·威爾遜最後以顯著優勢入主白宮。[152][153]

1913年生效的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七條修正案將聯邦參議員選舉辦法從州議會投票改成全民普選[59]。福勒克在1912年大選期間的表現頗受好評,他還想為1908年連任落敗雪恥,因此投身1914年共和黨初選,對手是參議員伯頓和前眾議員拉爾夫·科爾Ralph D. Cole)。拉爾夫退選後,福勒克勝算最大,但他的政敵很多,還有許多人認為他的保守立場已經過時,哈定本來無意參選,但還是在他人說服下加入初選。哈定不願攻擊福勒克,但克利夫蘭出版商、馬克·漢納之子丹·漢納(Dan R. Hanna)等支持者沒有如此顧忌。哈定以8萬8540票贏得初選,福勒克7萬6817票,科爾5萬2237票,哈定隨後當選參議員。哈定致信福勒克對初選結果表示遺憾,但令福勒克更難受的是選民立場,覺得自己過去為公職嘔心瀝血,如今換來的只是忘恩負義。[154]

從政生涯結束後福勒克開始創作回憶錄《忙碌生活筆記》(Notes of a Busy Life),並在1916年出版,羅斯福看過後對致信福勒克,對當年的攻擊表示後悔,信的最後還邀請福勒克到他位於紐約的家中作客。福勒克把信珍藏起來,覺得兩人的友誼終於恢復[155],但他此後不久便去世,沒來得及和羅斯福見面[156]

福勒克支持威爾遜總統推動美國干預第一次世界大戰。總統要求國會向德國宣戰後,福勒克與其他辛辛那提居民聯合起來呼籲支持威爾遜。他的身體狀況不佳,1916年冬多次心臟病發,所以對活動參與有限。5月7日,福勒克在辛辛那提市中心再度心臟病發,他人把他送回家,但他一直暈迷不醒,於三天去世。他的遺體於5月13日葬在斯普林格羅夫公墓Spring Grove Cemetery),成百上千的辛辛那提名流前來送行。[157]

命名

福勒克山高5304米,是阿拉斯加山脈第二高峰,也是美國第三高峰[158][159]。山峰位於阿拉斯加山脈中部,迪納利山道西南方向24公里,迪納利國家公園境內,是1899年以在任參議員福勒克命名,還曾得名「麥金萊山」(Mount McKinley),部分阿拉斯加原住民把山叫做「門萊爾」(Menlale)或「迪納利的夫人」(Denali's wife)。[160]

評價

歷史學家艾倫·內文斯為沃爾特斯執筆的福勒克傳記作序,文中指出,福勒克沒有達成當總統的願望主要是因為俄亥俄州其他政治家的野心。如果沒有承諾支持舍曼,他在1888年就可能成為各方妥協的總統候選人。他「年勢日長,一年又一年地被迫為後輩領袖讓路,先是漢納保駕護航的麥金萊爭得優先,接着公職生涯在福勒克欽點下起步的塔夫脫把趨勢推上高潮。福勒克空有管理才能、高漲人氣、堅定勇氣,卻只能換來一個又一個接班人超越他的悲劇。」[161]事實證明,他1914年最後一次競選落敗都標誌着俄亥俄州下一位美國總統哈定異軍突起[162]。內文斯指出,福勒克的從政風格大膽激進,文章最後總結:「他爭取高位落敗到底有多少只是運氣不好,有多少是因為個人特點,讀者……可以自主判斷」[161]。同時代的辛辛那提編輯穆拉特·霍爾斯特德Murat Halstead)認為,福勒克1888年未獲總統候選人提名的重要原因是與會俄亥俄政治野心家實在太多,除舍曼、福勒克和麥金萊外,還有同樣生於俄亥俄州的哈里森[163]

內文斯還稱,「麥金萊遇刺後,福勒克沒有表現出選民日益要求的進步特質,這時他的確顯得反動」[164]。沃爾特斯也有同樣看法,稱福勒克1914年初選失利就是因為共和黨人擔心他「源自舊時代毫不妥協的共和主義主張會對黨派不利」。面對威爾遜轟轟烈烈的新自由the New Freedom)原則,共和黨人需要新領袖。[165]歷史學家本傑明·肯德里克(Benjamin Kendrick)聲稱:「福勒克先生是首位因與『大企業』過從甚密退休的政治大家」[166]

研究麥金萊政府的歷史學家路易斯·古爾德(Louis L. Gould)認為,福勒克「可能的確與大企業走得太近,但他同樣保有北方內戰一代對人人平等的追求……促使他在為黑人軍人爭取時勇往直前」[167]。歷史學家珀西·默里(Percy Murray)曾在期刊發文分析福勒克與黑人編輯史密斯的關係,文中聲稱,福勒克的「從政生涯一定程度上就是因為他支持和擁護黑人權利遭遇滑鐵盧……或許史密斯對他和福勒克結盟的總結最為到位:非裔美國人應該……全力支持福勒克和其他同樣主張黑人權利的人」。[168]沃爾特·魯克(Walter Rucker)和詹姆斯·厄普頓(James Upton)合著的《美國種族暴動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Race Riots)寫道:

人所共知,福勒克參議員在國會持續關注布朗斯維爾軍人問題的過程中作用舉足輕重。他為此發表演講,筆耕不輟。他為軍人的辯護都在這句話中完美總結:這些軍人「都是黑人,所以不會要求優待,但他們都是人,想要的只有公道」。[169]

注釋

  1. ^ 1913年憲法第十七條修正案生效前,聯邦參議員由各州議會選舉,而非民眾普選[59]
  2. ^ 福勒克與麥金萊其他代言人的遊說成效不彰,普拉特一直在和麥金萊爭鬥直到共和黨大會[85]
  3. ^ 烤架晚宴是媒體組織贊助、新聞工作者和政治家參加的娛樂和演說晚宴,通常媒體不會報導這類晚宴上的言論,但福勒克和羅斯福之爭實在太吸引眼球[123]
  4. ^ 俄亥俄州從1905年開始將州議員選舉從奇數年改為偶數年,這樣福勒克的連任選舉就是由1908年11月所選議員決定,投票時間還是在1909年1月議會開會後,距他的任期結束還有兩個月[136]
  5. ^ 截至1910年,該委員會共確認羅斯福開除軍籍的167人中有14人可以復職。1972年,陸軍部長羅伯特·弗雷德里克·弗羅爾克Robert Frederick Froehlke)下令167人全部平反,但此時這些人中僅兩人還在世,其中一人已在1910年復職。國會通過法案向尚未復職的多西·威利斯(Dorsie Willis)補償,理查德·尼克松總統1973年12月簽字批准。[147]

參考資料

腳註

  1. ^ Walters,第111頁
  2. ^ Phillips,第61頁
  3. ^ Reed Randall & Greve,第467–470頁
  4. ^ Walters,第4–6頁
  5. ^ Joseph Foraker vol. 1,第1–5頁
  6. ^ Walters,第5–7頁
  7. ^ Joseph Foraker vol. 1,第12頁
  8. ^ Walters,第8–9頁
  9. ^ Joseph Foraker vol. 1,第16, 26頁
  10. ^ Walters,第9–10頁
  11. ^ Walters,第10–12頁
  12. ^ Walters,第12–14頁
  13. ^ Walters,第8頁
  14. ^ Walters,第14–17頁
  15. ^ Joseph Foraker vol. 1,第80頁
  16. ^ Joseph Foraker vol. 1,第83頁
  17. ^ Walters,第18頁
  18. ^ Joseph Foraker vol. 1,第35頁
  19. ^ Walters,第13頁
  20. ^ Walters,第18–21頁
  21. ^ Reed Randall & Greve,第74頁
  22. ^ Goss,第161頁
  23. ^ Reed Randall & Greve,第70頁
  24. ^ Goss,第157頁
  25. ^ Walters,第20頁
  26. ^ Walters,第21–22頁
  27. ^ Walters,第22頁
  28. ^ 28.0 28.1 Walters,第22–23頁
  29. ^ Walters,第25頁
  30. ^ Murray,第60頁
  31. ^ Walters,第20, 27–28, 80頁
  32. ^ Walters,第30, 33頁
  33. ^ Walters,第30–33頁
  34. ^ Walters,第33–34頁
  35. ^ Murray,第171, 173頁
  36. ^ Walters,第35頁
  37. ^ Walters,第36–39頁
  38. ^ Walters,第39頁
  39. ^ 39.0 39.1 Murray,第174頁
  40. ^ Walters,第53頁
  41. ^ Walters,第53–54, 59頁
  42. ^ Horner,第66頁
  43. ^ Walters,第81頁
  44. ^ 44.0 44.1 Horner,第67頁
  45. ^ Joseph Foraker vol. 1,第321–323頁
  46. ^ Murray,第173頁
  47. ^ Walters,第52, 54, 62頁
  48. ^ Walters,第57頁
  49. ^ Horner,第70–71頁
  50. ^ Walters,第65–67頁
  51. ^ Walters,第69–70頁
  52. ^ Walters,第73–76頁
  53. ^ Horner,第75頁
  54. ^ Horner,第76頁
  55. ^ Horner,第77頁
  56. ^ Horner,第78頁
  57. ^ 57.0 57.1 Walters,第80頁
  58. ^ Walters,第83頁
  59. ^ 59.0 59.1 Bybee,第538–540頁
  60. ^ Walters,第89頁
  61. ^ 61.0 61.1 Walters,第91–95頁
  62. ^ Morgan,第81頁
  63. ^ Phillips,第62–63頁
  64. ^ 64.0 64.1 Walters,第98頁
  65. ^ Walters,第123頁
  66. ^ Reed Randall & Greve,第468頁
  67. ^ Walters,第123–124頁
  68. ^ Walters,第99–100頁
  69. ^ Phillips,第65頁
  70. ^ Knepper,第271頁
  71. ^ Walters,第100–101頁
  72. ^ 72.0 72.1 Horner,第87頁
  73. ^ Croly,第162頁
  74. ^ Horner,第88頁
  75. ^ Walters,第102頁
  76. ^ Horner,第86頁
  77. ^ Walters,第104頁
  78. ^ Walters,第105頁
  79. ^ Walters,第106頁
  80. ^ Morgan,第127–129頁
  81. ^ Walters,第107–109頁
  82. ^ Walters,第109–110頁
  83. ^ New York Times Jan 16, 1896
  84. ^ Stanley Jones,第109頁
  85. ^ Stanley Jones,第149頁
  86. ^ Stanley Jones,第109–110頁
  87. ^ Morgan,第167頁
  88. ^ Morgan,第168–170頁
  89. ^ 89.0 89.1 Walters,第132頁
  90. ^ Leech,第96頁
  91. ^ Walters,第142–143頁
  92. ^ Williams,第136–137頁
  93. ^ 93.0 93.1 Gould,第19頁
  94. ^ Horner,第218–219頁
  95. ^ Joseph Foraker vol. 1,第505–506頁
  96. ^ Gould,第51頁
  97. ^ Croly,第252–254頁
  98. ^ Walters,第181–183頁
  99. ^ Horner,第261頁
  100. ^ 100.0 100.1 Walters,第184–186頁
  101. ^ Walters,第199頁
  102. ^ Morris,第96頁
  103. ^ Morris,第232–233頁
  104. ^ Knepper,第320頁
  105. ^ Walters,第144–145頁
  106. ^ Morgan,第264, 286頁
  107. ^ Walters,第148–152頁
  108. ^ Leech,第190–193頁
  109. ^ Walters,第152–153頁
  110. ^ Morgan,第353–354頁
  111. ^ Walters,第170頁
  112. ^ Weaver,第77頁
  113. ^ Walters,第171–173頁
  114. ^ Walters,第213頁
  115. ^ Walters,第228–231頁
  116. ^ Morris,第453–455, 467–468頁
  117. ^ Walters,第232–234頁
  118. ^ Morris,第471頁
  119. ^ Walters,第235頁
  120. ^ 120.0 120.1 Morris,第472頁
  121. ^ Morris,第471–472頁
  122. ^ Walters,第235–238頁
  123. ^ Walters,第140頁
  124. ^ Walters,第238–239頁
  125. ^ Morris,第478頁
  126. ^ Weaver,第126頁
  127. ^ Walters,第239頁
  128. ^ Morris,第478–479頁
  129. ^ Morris,第480頁
  130. ^ Weaver,第127頁
  131. ^ Morris,第479–480頁
  132. ^ Walters,第242頁
  133. ^ Walters,第240–242頁
  134. ^ Weaver,第129頁
  135. ^ Weaver,第131頁
  136. ^ Ohio Amendments.
  137. ^ Walters,第260–268頁
  138. ^ Walters,第262–272頁
  139. ^ Weaver,第138–139頁
  140. ^ Walters,第273–277頁
  141. ^ Weaver,第142–143頁
  142. ^ Weaver,第143, 146頁
  143. ^ Weaver,第146頁
  144. ^ Kendrick,第591–592頁
  145. ^ Walters,第283–284頁
  146. ^ Weaver,第147–150頁
  147. ^ Weaver,第xvi–xviii, 209–210頁
  148. ^ Walters,第246頁
  149. ^ Joseph Foraker vol. 2,第320–321, 326頁
  150. ^ Walters,第288頁
  151. ^ Flint v. Stone Tracy Co
  152. ^ Walters,第288–291頁
  153. ^ Weaver,第173–174頁
  154. ^ Walters,第291–293頁
  155. ^ Walters,第294頁
  156. ^ Weaver,第186頁
  157. ^ Walters,第295–296頁
  158. ^ U.S. State summary grid lists.
  159. ^ Adams 2016.
  160. ^ Geological Survey & 1967,第345頁
  161. ^ 161.0 161.1 Walters,第ix頁
  162. ^ Warren G. Harding
  163. ^ Walters,第77頁
  164. ^ Walters,第x頁
  165. ^ Walters,第93頁
  166. ^ Kendrick,第592頁
  167. ^ Weaver,第xxi頁
  168. ^ Murray,第181頁
  169. ^ Rucker and Upton,第81頁

圖書

其他來源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