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頭 (稱謂)
纏頭、纏回、纏頭回、纏頭回回,是自清代起,對中國西北地區穆斯林民族的稱謂。與之類似的有纏族。
清代所有穆斯林民族均稱回回(回民),纏頭是穆斯林男子與非穆斯林區分的重要標誌。就清代而言,主要是用纏頭、纏回之類稱呼在新疆、青海地區、今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等族先民。而在1920年代以前,新疆的突厥語族群尚無統一稱謂,各地人群以居住地附近的綠洲稱呼自己。1930年代後,確立維吾爾族的稱謂,取代纏族。對新疆穆斯林民族而言,纏頭之類稱呼,是含義明確的蔑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此類稱呼被中央政府禁止[1]。
至今,「纏頭」一詞仍是對維吾爾族的蔑稱[2]。而在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的蒙古回回卻並不反感纏頭和纏頭回回之類的稱呼[1]。
注釋
- ^ 1.0 1.1 馬平. 《阿拉善的蒙古浩腾人族群——对阿拉善地区蒙古族穆斯林群体的初步田野调查报告》. 回族研究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寧夏社會科學院). 2006, (2006年第4期(總第64期)): 45—50. ISSN 1002-058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1) (簡體中文).
- ^ 一个维吾尔人的家庭史:很多人忽悠我到香港或者外国接受采访. 觀察者網,來源:《鳳凰周刊》2014年第12期刊登封面故事《一個維吾爾人的家庭史》. 2014-05-02 [2018-0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20)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