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8號決議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聯合國安理會18號決議》是於1947年2月13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05次會議上通過的。該決議是關於軍控問題的,以10票贊成,1票棄權通過。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18號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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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947年2月13日 |
會議 | 105 |
編號 | S/RES/18 |
主題 | 軍備:調節與裁減 |
投票 | 10票贊成 0票反對 1票棄權 |
結果 | 通過 |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 |
常任理事國 | |
非常任理事國 |
決議決定對各國裁軍情況建立國際管制制度,儘速審議國際原子能委員會報告書。另外,該決議決定由安理會各理事國組成常規軍備委員會,在三個月內就各國裁軍情況和如何有效保障各國裁軍,向安理會提交提案。該決議還提請聯合國軍事參謀團在1947年4月30日前提出關於建立聯合國軍隊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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