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底,就是秘密潛入對手陣營、以暗中調查與搜集情報的特工。此外,警察單位也會暗中派出臥底,秘密調查黑幫等集團組織,例如毒品交易。臥底沒有刑事法律豁免權[1]

尤金·法蘭索瓦·維多克的肖像,他是開創性的犯罪學家,也是19世紀早期首個臥底警察部門的創辦人之一。

參見

參考資料

  1. ^ 李偉欣. 【811衝突】張達明稱臥底無刑事豁免權 叫口號挑撥暴力亦算犯罪. 香港01. 2019-08-13 [2022-0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07) (中文(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