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穆(1534年—1598年),字和父和甫[1],號純卿[2]熙亭[3]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岳州府平江縣(今湖南省平江縣),明朝政治人物、舉人出身。

艾穆
大明巡撫四川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籍貫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岳州府平江縣
字號字和父、和甫,號純卿
出生嘉靖十三年
湖廣平江縣
逝世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
湖廣平江縣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湖廣鄉試舉人

生平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湖廣鄉試中舉,被任命為阜城縣教諭。鄰郡諸生如趙南星喬璧星等都前來學習。升國子監助教,張居正聽聞其名聲後,想命其任誥敕房中書舍人,艾穆不應[4]

萬曆初年,升任刑部廣西司主事[5],升刑部山西司員外郎[6],審查陝西囚犯案件。當時張居正主張嚴刑峻法,審判囚犯如果不達到一定數額的官員要被治罪。艾穆與御史商量,只判兩人有罪,御史唯恐無法對付,艾穆稱自己不以人命換取官職。等其返回朝廷後,張居正則嚴厲質問。艾穆對答道:「皇上尚且年輕,臣下要體現皇上重視生命的德義,輔助您公平治法,如此有罪我也甘心。」之後作揖退下[7]

張居正奪情,事情傳遍朝野。艾穆在家嘆息,於是與主事沈思孝上疏勸諫:「自從張居正不服喪後,妖星突然出現,星光直逼中天。言官曾士楚陳三謨甘心冒犯清議,率先請求張居正留下,人心頓然泯滅,舉國如狂。現在星變沒有消失,火災又起來了。臣怎麼敢愛惜生命,不拋頭灑血為陛下進言。陛下之所以留下張居正,莫過於綱常,而首輔大臣是綱常的表率。綱常不顧,社稷怎能安寧?事情偶然為之,是特例。而萬世不變的,是先王的制度。現在拋棄先王的制度,而效法近世的特例,又能如何處置?張居正現在因特例留下,礙着情面就任了。等到國家有大事慶賀、大祭祀,身為首輔,避則害了君臣大義,出則傷及父子之情。臣不知陛下怎麼安置張居正,張居正又何以自處?徐庶因母親去世而向昭烈帝辭職說:『臣方寸已亂。』張居正難道並非人子,就能方寸不亂嗎?位處人臣之上,卻不修禮節,何以面對天下後世!臣聽說過古代聖賢的帝王常常用孝來勸誡人,沒有聽說不讓服喪。身為人臣,轉移孝道而侍奉君王,沒有聽說君上可以剝奪他人孝行的。用禮義廉恥教育天下唯恐不夠,竟然將其剝奪,使天下為人的,均忘了對父親養育之恩,綱常淪落了。到那時想用法律整頓,又則麼辦呢?陛下果真眷念張居正,當用道德來愛護,讓他能奔喪盡孝,使保全大節,綱常樹立而朝廷端正,朝廷端正則百官、萬民莫不端正,災變也沒有不可消除的了。[8]

當時吳中行趙用賢請皇上讓張居正奔喪,將其父埋葬後再回到朝廷,而艾穆、沈思孝則直接請求讓他服三年之喪,所以,張居正尤其惱怒。吳、趙兩人被杖六十下,艾穆、沈思孝被杖八十下,另加手銬、置於詔獄。三天後,用木板抬出城門,艾穆派往戍守涼州。由於傷太重不醒人事,不久甦醒,於是前往戍地[9]。艾穆是張居正的同鄉,張居正對人稱:「從前嚴嵩都沒有被同鄉攻擊,我卻不如嚴嵩。」萬曆九年(1581年),全面考核官吏,又將艾穆、沈思孝置於考察名冊上[10]

等到張居正病故,言官爭相推薦艾穆,起用為戶部員外郎。之後改任四川僉事,逐漸升至太僕寺少卿。萬曆十一年(1583年),任光祿寺少卿[11]。萬曆十七年(1589年)二月,任南京鴻臚寺卿[12]。萬曆十八年九月,任太僕寺少卿[13]。萬曆十九年(1591年)秋七月,提拔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前任崇陽知縣周應中、賓州知州葉春及行義過人,艾穆推薦他們代替自己,皇上沒有回應。上任後,有人報告播州宣慰使楊應龍叛亂,貴州巡撫葉夢熊請求征討。四川人大多說楊應龍勢力強,不可以輕易征討,艾穆也不想用兵,與葉夢熊意見相左。朝廷命令兩位撫臣一同考察,楊應龍不願到貴州;於是將他逮捕到重慶,對質後按罪當斬,楊應龍貢上物品贖罪,艾穆放他回去。萬曆二十年(1592年)十一月,艾穆因病辭職歸鄉[14],不久卒。

後來,楊應龍叛亂,言官追究艾穆之罪,神宗追奪其官職[15]

參考

  1. ^ 明詩紀事 ,己籤13卷 ,651
  2.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上冊 ,121
  3. ^ 明名臣言行錄 ,4冊73卷 ,857
  4. ^ 明史》(229卷):艾穆,字和父,平江人。以鄉舉署阜城教諭,鄰郡諸生趙南星、喬璧星皆就學焉。入為國子助教。張居正知穆名,欲用為誥敕房中書舍人,不應。
  5. ^ 明實錄:神宗實錄 ,52卷 ,1220
  6.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09卷 ,2089
  7. ^ 明史》(229卷):萬曆初,擢刑部主事。進員外郎,錄囚陝西。時居正法嚴,決囚不如額者罪。穆與御史議,止決二人。御史懼不稱,穆曰:「我終不以人命博官也。」還朝,居正盛氣譙讓。穆曰:「主上沖年,小臣體好生德,佐公平允之治,有罪甘之。」揖而退。
  8. ^ 明史》(229卷):及居正遭喪奪情,穆私居歎息,遂與主事沈思孝抗疏諫曰:「自居正奪情,妖星突見,光逼中天。言官曾士楚、陳三謨甘犯清議,率先請留,人心頓死,舉國如狂。今星變未銷,火災繼起。臣敢自愛其死,不灑血一為陛下言之。陛下之留居正也,動曰為社稷故。夫社稷所重,莫如綱常。而元輔大臣者,綱常之表也。綱常不顧,何社稷之能安?且事偶一為之者,例也;而萬世不易者,先王之制也。今棄先王之制,而從近代之例,如之何其可也。居正今以例留,腆顏就列矣。異時國家有大慶賀、大祭祀,為元輔者,欲避則害君臣之義,欲出則傷父子之情。臣不知陛下何以處居正,居正又何以自處也。徐庶以母故辭於昭烈曰:『臣方寸亂矣。』居正獨非人子而方寸不亂耶?位極人臣,反不修匹夫常節,何以對天下後世!臣聞古聖帝明王勸人以孝矣,未聞從而奪之也。為人臣者,移孝以事君矣,未聞為所奪也。以禮義廉恥風天下猶恐不足,顧乃奪之,使天下為人子者,皆忘三年之愛於其父,常紀墜矣。異時即欲以法度整齊之,何可得耶!陛下誠眷居正,當愛之以德,使奔喪終制,以全大節;則綱常植而朝廷正,朝廷正而百官萬民莫不一於正,災變無不可弭矣。」
  9. ^ 明實錄:神宗實錄 ,75卷 ,1621
  10. ^ 明史》(229卷):時吳中行、趙用賢請令居正奔喪,葬畢還朝,而穆、思孝直請令終制,故居正·尤怒。中行、用賢杖六十,穆、思孝皆八十加梏拲,置之詔獄。越三日,以門扉舁出城,穆遣戍涼州。創重不省人事,既而復甦,遂詣戍所。穆,居正鄉人也。居正語人曰:「昔嚴分宜時未有同鄉攻擊者,我不得比分宜矣。」九年,大計,復置穆、思孝察籍。
  11.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38卷 ,2577
  12. ^ 明實錄:神宗實錄 ,208卷 ,3907
  13. ^ 明實錄:神宗實錄 ,240卷 ,4477
  14. ^ 明實錄:神宗實錄 ,255卷 ,4735
  15. ^ 明史》(229卷):及居正死,言官交薦,起戶部員外郎。遷四川僉事,屢遷太僕少卿。十九年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故崇陽知縣周應中、賓州知州葉春及行義過人,穆舉以自代,不報。既之官,有告播州宣慰使楊應龍叛者,貴州巡撫葉夢熊請征之。蜀人多言應龍強,未易輕舉,穆亦不欲加兵,與夢熊異。朝命兩撫臣會勘,應龍不願赴貴州,乃逮至重慶,對簿論斬,輸贖,放之還。穆病歸,未幾卒。後應龍復叛,議者追咎穆,奪其職。

延伸閱讀

[]

 明史卷二百二十九》,出自《明史
官銜
前任:
李尚思
明朝四川巡撫
萬曆十九年(1591年)上任
繼任:
王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