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同(?年—?年),字擇善,建康(今江蘇南京)人。

政和五年進士,中博學宏詞科,累官至吏部員外郎。與秦檜力主和議。[1]紹興八年(1138年),有金使入境,他北向而拜,問金帝起居。紹興十一年,議奪岳飛韓世忠的兵權。[2]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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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80》,出自脫脫宋史

注釋

  1. ^ 《宋史》說:「同始贊和議,為檜所引。」
  2. ^ 《宋史·范同傳》:「獻計於檜,請皆除樞府,罷其兵權。檜喜,乃密奏以柘皋之捷,召三大將赴行在,論功行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