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鴻恩
藍鴻恩(1924年—1995年),男,壯族,廣西馬山人,中國作家、民間文藝理論家,在散文、詩歌、戲劇、小說、民間文學創作和研究中都作出一定貢獻。[1]
生平
藍鴻恩少年時就失去父母,很早就離家出外謀生。16歲當小學教師時,就在南寧出版的《曙光報》發表散文詩——《黃昏,我渡過紅河》,哀人民之疾苦、謳歌船夫的勇敢搏鬥,終於見到黎明到來。後考入師範學校,因參加中共外圍組織「抗先隊」被開除,流浪到重慶,做過茶房。後到重慶的國立復旦大學讀書。在重慶《新曙報》、《新華報》、《新民報》等發表詩歌、散文,有《打花鼓的女郎》、《簧火》、《藍色的森林》等。
1945年元月,在中共南方局領導下,參加革命,搞地下工作,後到川東北革命根據地工作。1948年被國民政府通緝,便回到桂林;1949年6月加人中國共產黨,任桂西遊擊隊三支隊八大隊政治教導員,其間在《廣西日報》上發表《憂鬱的曠野》等散文詩,述民生多艱,鼓動抗爭。
解放後,歷任區委書記、地委秘書、廣西省人民政府人事廳科長,省文化局藝術科長、文聯辦公室主任、協會工作部主任。先後擔任中國戲劇家協會理事、中國民間文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民間文學研究會副主席等職。
參考
- 廣西當代少數民族作家叢書藍鴻恩卷.桂林市:灕江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