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州
南朝陳置,治所在齊昌縣(隋朝改蘄春縣,今湖北省蘄春縣西南蘄州鎮西北,南宋移今蘄州鎮)。唐朝時的轄境約今湖北省長江以北、巴河以東地區。元朝時,改置為蘄州路。明朝初年改蘄州府,洪武九年(1376年)復降為蘄州。轄境約當今湖北省長江以北、蘄春縣以東地區。清朝時,不轄縣。1912年廢,改為蘄春縣。
隋代行政區劃變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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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劃 | 開皇元年 | 區劃 | 大業3年 | |||
州 | 蘄州 | 晉州 | 義州 | 郡 | 蘄春郡 | |
郡 | 齊昌郡 | 永安郡 | 新蔡郡 | 義城郡 | 縣 | 蘄春縣 蘄水縣 浠水縣 黃梅縣 羅田縣 |
縣 | 齊昌縣 蘄水縣 |
浠水縣 | 永興縣 | 羅田縣 |
唐朝蘄州轄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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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年 | 蘄春縣、蘄水縣、浠水縣、黃梅縣、羅田縣 |
621年 | 蘄春縣、浠水縣(改為蘭溪縣)(廢除蘄水縣、羅田縣,新設永寧縣[2],黃梅縣改屬南晉州) |
625年 | 蘄春縣、蘭溪縣、永寧縣(黃梅縣來屬) |
742年 | 蘄春縣、蘭溪縣(改為蘄水縣)、永寧縣(改為廣濟縣)、黃梅縣 |
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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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參考資料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