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
賴昌星(1958年9月15日—),出生於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中國大陸商人,前遠華集團創辦人兼董事長。1999年遠華案發後,逃亡加拿大溫哥華十年,數次申請難民身分未果。2011年7月,他從溫哥華遣返回北京[1],2012年5月18日被判無期徒刑。
賴昌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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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國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 | 1958年9月15日
居住地 | 中國北京市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籍貫 | 福建省 |
民族 | 漢族 |
教育程度 | 小學(四年級輟學) |
職業 | 商人 |
機構 | 遠華集團 |
知名於 | 遠華案主犯 |
信仰 | 基督教新教 |
刑事指控 | 走私、行賄 |
刑事處罰 | 無期徒刑 |
配偶 | 曾明娜(已離婚) |
兒女 | 賴俊健、賴真真(女)、賴明明 |
父母 | 父:賴永等 母:王注治 |
遷居香港
賴昌星1991年遷居香港。1994年成立廈門遠華集團並涉嫌從事走私活動。原遠華集團的房地產項目有位於廈門同安的遠華影視城、88層的遠華國際大廈、遠華國際中心等。賴昌星還曾經買下佛山佛斯弟足球俱樂部,改名廈門遠華足球俱樂部。1999年,遠華案案發。其後,成為遠華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廈門遠華足球隊也因而去掉「遠華」二字。
流亡加拿大
1999年,賴昌星與妻子曾明娜及兒女一同以虛假資料向香港入境處申請及利用香港特區護照免簽證便利前往加拿大溫哥華。
2000年,賴昌星涉嫌在中國從事走私活動的事件曝光,中國政府正式通緝賴昌星並要求加拿大政府撤消其難民申請資格並將其遣返中國。至於其遣返方面就要求中國承諾不會對賴昌星處以死刑才予以考慮。香港特區政府在當時也證實賴氏是以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申請香港特區護照;而事實上賴氏一家已遷居香港多年。不過到了2002年,香港特區政府突然吊銷了賴昌星的香港特區護照,理由是他申請護照過程中有欺騙。可是這個行動已經影響不到賴昌星,因為賴昌星為了逃避被遣返,與曾明娜早在2000年已向加拿大政府申請難民資格,多次駁回後賴昌星決定不再上訴。之所以司法過程走這麼長,是因為加拿大法律不允許把人送到有可能面對死刑判決,或者酷刑虐待的地方。所以,在這類有可能涉及人身安全、基本人權的問題上會特別的慎重。[2]
自從賴氏申請難民資格後,幾年來多次被拒又多次上訴,中間曾經被加拿大移民局勒令賴氏夫婦只能留在其位於大溫哥華地區本拿比市麗晶廣塲的豪宅寓所不得外出。但後來這項禁令改為宵禁限制,即是可以外出但規定在晚上特定時間之前必定要回家。(以上規定的對象只是賴氏夫婦,而其子女並不受任何影響。)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絕賴昌星及其家屬的難民身份申請,加拿大移民部隨即進行了遣返前的風險評估。同年,賴氏夫婦正式離婚。
2006年5月,賴昌星被捕,準備被遣返,但賴昌星又再提出上訴,案件又一直展開拉鋸。5月31日,加拿大聯邦法庭開庭審理賴昌星遣返案,但未當庭作出裁決。[3]6月1日,加拿大聯邦法庭宣布對賴昌星遣返案的判決結果,裁定暫緩執行遣返令,以審議決定是否接受他提出的對其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司法複議的請求。[4]
到了2007年4月,移民及難民部取消賴昌星所有的宵禁限制,同年7月,賴昌星考獲駕駛執照。
2009年2月4日,賴昌星獲得在加拿大工作的許可,[5]引發中國政府不滿和關切。[6]
2009年10月,遠志明赴溫哥華聖道堂佈道,賴昌星皈依基督教。有報道說,2007年曾明娜已經皈依基督教,她與孩子於2009年5月回中國。
2010年7月,接受溫哥華某華文網站採訪時說,420小組(偵辦中國遠華案專案小組)想方設法阻止他的自傳《賴昌星說賴昌星》出版,儘管他事先將書稿給他們看過。他女友回國探親時,遭420小組威脅「如果繼續與賴昌星往來,給他信用卡,回中國可判刑5年。」[來源請求]
2011年7月18日,加拿大外交部長約翰·貝爾德表示,賴昌星的遣返案件必須依照加拿大的法律程序獨立展開。較早前賴昌星的難民申請遭拒,有可能被遣返回中國。[7]7月22日,加拿大法院駁回賴昌星暫緩執行遣返令申請,賴昌星最快7月23日遣返。[8]
回國
2011年7月23日,停留加拿大12年之久的賴昌星於溫哥華時間22日下午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加拿大航空AC029航班離開溫哥華國際機場。北京時間23日下午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9][10]中加雙方隨即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辦理了有關交接手續。隨後,中國公安機關向賴昌星宣布了逮捕令。[11][12]12月30日,央視新聞及新華社引述廈門海關緝私局及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報導,指賴昌星走私案已偵查終結,賴昌星及犯罪集團骨幹成員,對走私、行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12年5月18日,賴昌星因走私和行賄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13][14] 。有傳言稱其已於2018年9月6日因心肌梗塞搶救無效在福建監獄死亡,但遭到官方否認。[15]
影響
賴昌星未能被遣返回中國受審,被指是中加關係一直無法改善的原因、也被認為這是特許旅遊目的地(ADS)協議一直未能簽署的主因。但有加拿大官員否認,他們認為賴昌星的案件是被獨立的加國司法制度在審理,無論加拿大或中國政府都無法控制、過問。中國方面則認為加方實際上曾承諾過會遣返賴昌星,但因為司法獨立原則,政府無法干預司法。這樣無疑會影響到中加關係和特許旅遊目的地(ADS)協議的順利落實;如果賴案不給弄清楚,會有愈來愈多的經濟犯罪分子潛逃加拿大。所以解決賴案,具特殊意義。
影視形象
參考文獻
- ^ 賴昌星在首都機場被逮捕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網易新聞
- ^ 《遠華案黑幕》作者盛雪女士談賴昌星被遣返回中國
- ^ 加拿大聯邦法庭開庭審理賴昌星遣返案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華網,2006年06月1日
- ^ 加聯邦法庭裁定延緩遣返賴昌星[永久失效連結]新華網,2006年06月02日
- ^ 賴昌星已獲加拿大工作簽證欲從事房地產業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浪網,2009年02月05日
- ^ 外交部:中方嚴重關切賴昌星獲加拿大工作許可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浪網,2009年02月06日
- ^ 加拿大稱加國司法系統需獨立處理賴昌星遣返案
- ^ 加將遣返賴昌星 中國歡迎[永久失效連結]
- ^ 赖昌星在加拿大警察押送下遣返中国. [2011-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1).
- ^ 賴昌星乘坐的加航AC029號班機抵達北京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財經網,2011年7月23日
- ^ 視頻:實拍賴昌星被遣返抵京並在逮捕令上簽字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浪網,2011年7月23日
- ^ 腾讯新闻:赖昌星被遣返回国抵达北京 公安机关宣布逮捕令. [2011-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9).
- ^ 新華社:賴昌星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華網,2012-05-18
- ^ 新華社:賴昌星兩罪並罰被判無期徒刑(組圖)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華網,2012-05-18
- ^ 遠華案賴昌星病死獄中?中國官方否認 外媒質疑「被自殺」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奇摩
- ^ 忠诚卫士 (2003). [2018-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2).
參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
- 遠華走私案
- ^楊鈺瑩 (1971年5月11日-)本名楊崗麗,出生於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石崗鎮[1]
外部連結
- ^ 52岁杨钰莹现状曝光:因前男友入狱至今未婚. [2024-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