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秉衡(?—?),山東東昌府臨清州人。

生平

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山東鄉試舉人,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授元城縣,擢戶部主事,督密雲糧儲[1][2]

家族

趙秉樞,萬曆四十三年乙卯科舉人,崇禎甲戌科進士,任長蘆鹽運使。

參考文獻

  1. ^ 《崇禎長編卷之六十三》:崇禎五年九月,戶部尚書畢自嚴以題差密雲餉司趙秉衡,請宥前差被逮孫止孝、孫士髦、王忠孝諸臣,並請改三年差為一年,以圖餉務責成,使人情鼓舞思奮,政事必可改觀矣。
  2. ^ 《直隸臨清州志》
官銜
前任:
方大任
明朝元城縣知縣
1625年-1627年
繼任:
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