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協助執法法

通信協助執法法Communication Assistance for Law Enforcement Act縮寫CALEA)是美國於1994年於比爾·克林頓任內通過的一項竊聽法。

通信協助執法法的目的是增強執法和情報機構進行電子監聽的能力。該法要求電信運營商和電信設備製造商修改並設計其設備、設施及服務,以確保它們帶有監聽功能,以允許聯邦機構對所有電話、寬帶互聯網,以及VoIP通信內容進行實時監聽。

起用通信協助執法法的最初目的是聯邦調查局擔心數字電話交換機的普及將使得在電話公司中心局進行的竊聽工作變得困難和緩慢, 或者在一些情況下無法進行。為了增設通信協助執法法兼容接口,電話公司需要更替其系統中的軟件或硬件,因此美國國會曾一度為這類網絡改造提供經費支援。通信協助執法法於1994年10月25日通過,1995年1月1日生效。

在通信協助執法法通過後的數年中,該法經歷了大範圍擴張,使其覆蓋VoIP和寬帶互聯網通信內容。從2004年到2007年,在通信協助執法法下進行的竊聽行動數量增長了62%,而有關互聯網數據(如電子郵件)的截獲的增長則超過3,000%。[1]

至2007年,聯邦調查局已經在其DCSNet英語DCSNet系統上花費了 $39,000,000 美元,用於收集、存儲、索引和分析通信數據。[1]

參見

參考文獻

  1. ^ 1.0 1.1 Point, Click ... Eavesdrop: How the FBI Wiretap Net Operates. [2013-03-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