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穆林旺楚克

達穆林旺楚克(1916年3月4日—1986年2月27日),漢名達曉雲,字勻廠蒙古族,阿拉善旗第八代札薩克親王塔旺布里甲拉的第三子,中華民國政治人物。[1]

達穆林旺楚克
個人資料
字勻廠
出生1916年3月4日
 中華民國寧夏省阿拉善霍碩特特別旗
逝世1986年2月27日(1986歲—02—27)(69歲)
 中華民國臺北市
國籍 中華民國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配偶楊祉芬(楊儒曾孫女)
伴侶李黛茜
兒女子二小酉、達嘉麟;女七達蘭、達昭、達鈺、達莉、達荃、達榮、達小梅

生平[2]

1916年農曆二月初一(1916年3月4日),生於阿拉善旗王府,是阿拉善旗第八代札薩克親王塔旺布里甲拉的第三子。幼年在北京(1928年改為北平羅王府生活,後入北平貴胄學堂學習。1933年,和楊祉芬結婚,同母親和妻子定居羅王府。1937年上大學,但因抗日戰爭爆發,肄業留居北平,經營家傳的聚寶齋商行。同年,其兄長達理札雅親王對旗政進行改革,將升任旗府正協理。住在北平,隨時將北平的政局報告給達理札雅[1]

1948年初,自北平攜家眷回到定遠營,辭去掛名的旗正協理一職,並加入中國國民黨,當選立法委員,赴南京就任。1949年1月,在德穆楚克棟魯普的策動之下,返回家鄉,協助其籌備蒙古自治政府,被德穆楚克棟魯普任命為政務委員。同年9月20日,將妻子楊祉芬以及二人所生的6個子女留在了定遠營,僅帶小妾乘坐新任中華民國國防部部長徐永昌寧夏督戰所乘的座機,自寧夏銀川廣州飛抵台灣[1]

來到台灣後,一直從政,先後當選中國國民黨候補中央委員、中央委員,並繼續在立法院任立法委員,還曾負責邊政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工作,曾經主持起草了《專利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正草案》、《農業發展條例草案》、 《技師法修正草案》等多部法律章程,是台灣經濟立法界的重要人物。[1]

1986年2月27日,因急性心肌梗塞台北市逝世,享年70歲[3][1]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阿拉善歷史人物,阿拉善風情,2009-10-14[永久失效連結]
  2. ^ 「達穆林旺楚克先生行狀」,《國史館現藏民國人物傳記史料彙編》第10輯,第462頁
  3. ^ 蒙古阿拉善特別旗選出之第一屆立法委員達穆林旺楚克於民國75年2月27日病逝,依法註銷其名籍,(75)華總(一)義字第1357號(75.03.20),《總統府公報》第458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