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弘譽(14世紀—15世紀),德昭靜菴浙江紹興府餘姚縣[1],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邵弘譽是永樂十八年(1420年)庚子科浙江鄉試舉人[2],二十二年(1424年)甲辰科三甲第二十一名進士。授監察御史,陞行在翰林院修撰[3],參與編修《宣宗實錄》,正統七年(1442年)任壬戌科會試同考官。

後來邵弘譽出為福建按察司副使,曾因鄧茂七作亂而降職,因親喪暫停職務[4],亂事平定後追錄功勞,調湖廣按察司副使,致仕。他個性孝友,雙親去世後廬墓,為官清廉沒有多餘資產,不計較別人非議。子邵駩任泰州同知,孫邵蕡為廣東右布政使[1][5]

引用

  1. ^ 1.0 1.1 乾隆《餘姚志·卷二十三·列傳四》:邵宏譽,字德昭,永樂甲辰進士,拜監察御史稱有風裁,用薦擢翰林修撰,預脩宣廟實錄,正統壬戌同考會試,尋陞福建按察副使,時坐閩寇鄧茂七反左遷,寇平追錄宏譽功,復湖廣按察副使致仕;安譽天性孝友,親歿廬墓,居官清白,囊無遺資,毀譽不形犯而不校,寬然長者也。
  2. ^ 乾隆《餘姚志·卷十七·選舉表一》:舉人……明……永樂十八年 庚子 邵宏譽
  3.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六十三》:(正統五年正月)辛酉行在翰林院修撰邵弘譽言四事……
  4.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十九》:(天順四年九月)乙亥復除副使邵弘譽於福建按察司,汪琰於貴州按察司,僉事袁凱於廣西按察司,俱以親喪服闋故也。
  5. ^ 餘姚《邵氏宗譜·貽編卷三》:明進士中憲大夫翰林院修撰湖廣按察使司副使靜菴邵公傳 《餘姚縣志》併《分省人物考》 邵宏譽,字德昭,號靜菴,永樂甲辰進士,拜監察御史稱有風裁,用薦擢翰林院修撰,預修宣廟實錄,正統壬戌同考會試,尋陞福建按察副使,時坐閩寇鄧茂七反左遷,寇平追錄宏譽功,復湖廣按察副使致仕。宏譽天性孝友,親歿廬墓,居官清白,囊無遺資,毀譽不形犯而不校,寬然長者也。子駩泰州同知,孫蕡廣東右布政使。

參考文獻

  • 乾隆《餘姚志》·卷十七·選舉表一
  • 乾隆《餘姚志》·卷二十三·列傳四
  • 餘姚《邵氏宗譜》·貽編卷三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六十三、卷三百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