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榮(1931年5月—2017年8月24日),安徽壽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1949年2月,參加革命工作,195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支前工作隊員、肥東縣反匪反霸工作隊員、皖北公安局科員、省公安廳科員、省委駐宣城南寶大隊工作組組長、省公安廳副科長、阜陽地區政工組組織組副組長、阜陽地委組織部副部長、安徽煤炭公司組織部長。1983年4月,起歷任安徽煤炭公司黨委副書記。1985年4月至1986年4月,任安徽省司法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1986年4月,起歷任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常務副部長,省委督查組督查員[1]。1997年2月,離休。2017年8月22日在合肥逝世,享年87歲[2]

參考

  1. ^ 鄒瑜,陳卓主編. 新中国司法行政大典. 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 2001年6月: 4837. ISBN 7-80107-490-4. 
  2. ^ 1010. 金方荣同志逝世. 新聞報道-人民網. [2017-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