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鳴泰(1572年—?),直隸保定府清苑縣閻家莊(今河北省保定市清苑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薊遼總督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進士,授戶部貴州司主事,歷任戶部四川司郎中,三十六年升山東按察司副使、兵備遼東,三十九年以父喪回鄉。四十六年五月補山東右參議、分守遼東東寧道[1],次年(1619年)二月,遼東經略楊鎬以十萬餘人分四路出師出擊後金,他擔任其中一路以遼東總兵李如柏為主將的監軍,以兵敗去職。

天啓二年(1622年)二月,以原官起用,同袁崇煥等協力贊助遼東軍事,他擔任山海監軍副使[2],不久升遼東監軍參議[3]。同年改山東按察司副使,照舊監軍[3],八月升右僉都御史、遼東巡撫[4]。三年五月,因與孫承宗意見不合,上疏辭職,被令回籍聽勘。

天啓五年(1625年)十一月,在魏忠賢授意下,由御史智鋌舉薦,擔任兵部右侍郎[5],署協理京營戎政,不久以原官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整飭薊鎮等處邊備兼巡撫順天等處地方[6]

天啓六年(1626年)三月,接替督師遼東的王之臣,以原官總督薊遼等處事務[7],四月加升兵部尚書,照舊管事[8]、十月以皇極殿建成,加恩為太子太保。七年(1627年)二月以山海城壕告竣,加太子太傅。五月以喜峰口功,加太子太師[9]。八月,以寧錦大捷,授少傅,又以三大殿完工,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協理京營戎政[10]崇禎初,為言官彈劾,附魏忠賢逆案,遣戍死。

閻鳴泰任職薊遼期間,為魏忠賢修建生祠多達七處。其讚頌忠賢,有「民心依歸,即天心向順」語,聞者為之咋舌。[11]

家族

曾祖閻景秀。祖父閻迪。父親閻洛,號古庵,誥封戶部四川司郎中。母賈氏。妻子冉氏,繼娶張氏。有子兆奎、兆震、兆龍、兆鵬。

參考文獻

  1. ^ 明實錄:神宗實錄 ,570卷
  2. ^ 明實錄:熹宗實錄 ,20卷
  3. ^ 3.0 3.1 明實錄:熹宗實錄 ,21卷
  4. ^ 明實錄:熹宗實錄 ,29卷
  5. ^ 明實錄:熹宗實錄 ,65卷
  6. ^ 明實錄:熹宗實錄 ,67卷
  7. ^ 明實錄:熹宗實錄 ,70卷
  8. ^ 明實錄:熹宗實錄 ,75卷
  9. ^ 明實錄:熹宗實錄 ,81卷
  10.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2卷
  11. ^ 《明史》鳴泰由忠賢再起,專事諂諛。每陳邊事,必頌功德,於薊、遼建生祠,多至七所。其頌忠賢,有「民心依歸,即天心向順」語,聞者咋舌。

延伸閱讀

[]

 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
官銜
前任:
王之臣
明朝薊遼總督
1626年-1627年
繼任:
劉詔
前任:
崔呈秀
明朝兵部尚書
1627年-1628年
繼任:
王在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