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英語: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簡稱 KPI),又稱主要績效指標、重要績效指標、績效評核指標等,是指衡量一個管理工作成效最重要的指標,是一項數據化管理的工具,必須是客觀、可衡量的績效指標。這個名詞往往用於財政、一般行政事務的衡量。是將公司、員工、事務在某時期表現量化與質化的一種指標。可協助將優化組織表現,並規劃願景。
設計方法
常用的方法是「魚骨圖」分析法和「九宮圖」分析法。依據公司級的KPI逐步分解到部門,再由部門分解到各個職位,依次採用層層分解,互為支持的方法,確定各部門、各職位的關鍵業績指標,並用定量或定性的指標確定下來。[1]
魚骨圖法(石川圖)
魚骨圖法(石川圖)是一個十分形象的方法,以「企業戰略目標」為「魚頭」,層層分解出「魚骨」。主要步驟如下:
- 明確目標——明確魚骨圖的魚頭,必須有一個明確的目標,沒有明確的目標,KPI都是空談;
- 使用腦力激盪法——尋找影響因素,集思廣益,尋找各個主要因素;
- 利用魚骨圖進行,按照結果、策略、短板、板塊進行邏輯分析——剔除不合理的因素,將相同的因素歸納到一起;
- 利用魚骨圖,尋找衡量關鍵因素的KPI[2]。
提取原則
確定關鍵績效指標有一個重要的SMART原則[3]。SMART 是 5 個英文單詞首字母的縮寫:
- S 代表具體(Specific):指績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標,不能籠統;
- M 代表可度量(Measurable):指績效指標是數量化或者行為化的,驗證這些績效指標的數據或者信息是可以獲得的;
- A 代表可實現(Attainable):指績效指標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可以實現,避免設立過高或過低的目標;
- R 代表關聯性(Relevant),指績效指標是與上級目標具明確的關聯性,最終與公司目標相結合;
- T 代表有時限(Time bound):注重完成績效指標的特定期限。
關鍵績效指標的制定
關鍵績效指標的制定,通常是基於組織的使命、價值觀、關鍵結果領域、願景、階段性目標、工作規劃、人員發展等方面來制定。
指標與目標
其指標是否具有實質意義通常由組織高層決定,在高層未有深入研究前,這些指標常常淪於為了「製作表格」而產生,但指標本身與組織目標並不相符。例如行政機關的公文時效,一般以越短完成,其績效越高。但事實上,僅只是代表該份公文的完結,而非該份案件的完結,甚至不代表該案件能夠「好好完結」。在此一情況下,執行人員的績效可能仍得獲取高分,但實際案件處理卻恰好相反。
相關概念
- 關鍵結果領域(Key Result Area)
KRA(Key Result Areas)意為關鍵結果領域,它是為實現企業整體目標、不可或缺的、必須取得滿意結果的領域,是企業關鍵成功要素的聚集地。它是對組織使命、願景與戰略目標的實現起着至關重要的影響和直接貢獻領域,使關鍵要素的集合。杜拉克認為企業應當關注 8 個關鍵結果領域:市場地位、創新、生產率、實物及金融資產、利潤、管理者的表現和培養、員工的表現和態度、公共責任感。當然,對於具體企業來說,應根據自己的行業特點、發展階段、內部狀況等因素來合理確定自己的 KRA。[4]
參看
參考文獻
- ^ 關鍵績效指標體系建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國管理傳播網. 2004年4月20日.
- ^ 建立關鍵績效指標——KPI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9-09-05..智囊科技. 2007年7月31日.
- ^ 淺談企業管理關鍵績效指標(KPI)[永久失效連結].沃科網. 2009年10月23日.
- ^ 關鍵結果領域(KRA)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1-11-24.中國社會經濟決策諮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