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名岳(?—?),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鹽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福建鄉試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三十一年五月與太常寺少卿趙崇善一起奉使往江西,封益府安義、羅川二王。三十三年再次為副使,冊封唐府安陽王妃胡氏,三十四年七月奉命護送首輔沈一貫歸鄉養病[1][2]

參考文獻

  1.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之四百二十三》:萬曆三十四年七月,命行人陳名岳、潘珙護送首次二輔歸里。
  2. ^ 《莆田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