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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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最早的集體婚禮起源於公元前324年的蘇薩集體婚禮,當時的亞歷山大大帝娶了波斯國王大流士三世的女兒斯妲特拉二世。在這場婚禮舉行的同時,他還讓一些工作人員和士兵與波斯當地的女人結婚,總共約有80對新人進行[1]。現在在世界很多地區都有相應的婚禮儀式。
世界各地的集體婚禮
中國大陸的集體婚禮一般起源於民國時期,當時為提倡新式文明結婚的儀式。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北平市社會局參照民間剛剛興起的文明婚禮,來舉行集團婚禮,目的是提倡節約、改進習俗。當時每三個月舉行一次集團婚禮,每次必須是對以上。市民可自願申請參加,須繳納婚禮費12元和登記費4元,很是簡便。集團婚禮的籌辦由社會局主持,證婚人是市長或社會局長,地點定為中南海懷仁堂。首屆集團婚禮在1937年6月20日舉行。儀式同現在的婚禮幾乎一樣。此外還規定不得鋪張及分發普通喜帖,以節儉示人。
現代不少機構、組織或宗教團體亦會不定期舉辦集團婚禮,讓新人擁有不一樣的婚禮。中華民國國軍各軍種每年各自舉辦「聯合婚禮」,即集團婚禮。
現時在中國大陸以外一般提及集體婚禮,都特指新興宗教統一教教主文鮮明所倡議的集體婚禮。文氏聲稱,他利用這種方法1960年僅撮合成36對新人,到1968年亦只撮合了430對新人,但1975年已撮合成1800對新人,1982年撮合成6千對新人,到1992年已撮合成3萬對新人,1995年撮合成36萬對新人,1997年已累計猛增到3600萬對。就此,他榮譽搞笑諾貝爾獎2000年度的經濟學獎,以「表彰」他「推動集體婚禮行業,提高婚姻效率」。參與集團婚禮者不乏知名人士,例如日本藝人櫻田淳子。
參考文獻
- ^ Arrian of Nicomedia describes this event in section 7.4.4-5.6 of his Anabasis.[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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