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懋才
生平
馬懋才是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的舉人[2],天啟五年(1625年)中進士,獲授行人,擢禮部主事,初差關外解賞,再差貴州典試,三差湖廣頒詔,奔馳四載,往還數萬餘里。以禮部郎中升為西蜀參議,敢直言,為民請命。累升湖廣兵備副使。崇禎元年(1628年)陝西大饑,餓殍枕藉。懋才奉命入陝調查,見故鄉吃人的慘景,於是將沿途見聞寫成《備陳大饑疏》,五月十八日上報災情[3]。又曾治理四川、雲南等地區,平息苗漢紛爭。並開墾荒田,漢苗皆頌其德。免官後在長安居住,很快去世。清朝順治九年(1652年)奉祀鄉賢祠,有《嵐淙草》、《焚餘詩草》、《行人酒令》流傳[1]。
參考文獻
- ^ 1.0 1.1 民國《安塞縣志·卷七·鄉賢志》:馬懋才,字晴江,天啟乙丑進士,授行人,久之以禮部郎中升西蜀參議,撫治苗蠻,諭以忠信,叛者釋甲請降,既免官,居長安尋卒。懋才為行人時陳延安災荒,疏數上,詔發帑遣賑,延人德之,清順治九年祀鄉賢祠,著有《嵐淙草》、《焚餘詩草》、《行人酒令》行世。
- ^ 民國《安塞縣志·卷四·選舉志》:馬懋才,萬曆戊午科鄉試中式,官見進士。
- ^ 《明季北略》(卷5):「臣陝西安塞縣人也,中天啟五年進士,備員行人。初差關外解賞,再差貴州典試,三差湖廣頒詔,奔馳四載,往還數萬餘里。其間如關外當柳河之敗,黔南當圍困之餘,人民奔竄,景象凋殘,皆臣所經見,然未有極苦極慘如所見之災異者。臣見諸臣俱疏,有言父棄其子、夫鬻其妻者;有言掘草根以自食、采白石以充飢者,猶未詳言也,臣今請悉為皇上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