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顯(1417年—?),字文明,直隸廣平府廣平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正統六年(1441年)辛酉科順天府鄉試第三名,正統七年(1442年)聯捷壬戌科會試第六十四名,殿試進士第三甲第三十名,授戶科給事中,從英宗北征,倖免於難。景泰初年,進都給事中,後出任河東都轉鹽運使,擢四川左布政使,轉任兵部左侍郎[1][2]

家族

曾祖馬駟。祖父馬德。父馬禎[3]

參考

  1.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4401:馬顯,字文明,廣平人。正統七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從英宗北征,幾沒於陣。景泰初進都給事中,時權奸用事,顯指陳得失,多所裨益。尋有忌者,出為河東都轉鹽運使,擢四川左布政使,皆有聲。轉兵部左侍郎,告歸卒。
  2.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一十七》:成化九年六月癸未 宥南京兵部侍郎馬顯罪。初,顯巡視鳳陽等府,為御史劉城等劾去。其所罷黜官,命巡按御史馬進覆勘,有素稱廉能之人揚州府知府周源、徐州知州陳廷璉、山陽縣知縣張淮,為人誣告,不能明辯,奏上,命凡為顯所枉者,悉複其官,顯處事乖錯,法當逮問,姑宥之。
  3.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正統七年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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