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欽哉(1890年4月11日—1963年1月22日),舊名敬桂精一敬業欽哉以字行山西省蒲州府萬泉縣人,中華民國二級上將。先後隸屬國民軍國民革命軍西北軍楊虎城的得力部下。

馮欽哉
著二級上將軍服的馮欽哉
中華民國 第10任察哈爾省政府主席
任期
1941年8月26日—1946年10月15日
前任畢澤宇
繼任傅作義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890年4月11日
 大清山西省蒲州府萬泉縣
逝世1963年1月22日(1963歲—01—22)(72歲)
 中國陝西省西安市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1949年)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1956年–1963年)

生平

早年生涯

1909年(宣統元年)馮欽哉加入中國同盟會。翌年春,入山西優級師範學堂學習。1913年(民國2年),參加閻錫山組織的「征蒙隊」,任偵察員。同年冬,加入晉軍。1914年(民國3年)2月赴綏遠特別區,任綏遠將軍張紹曾手下的罰款局局長。

1918年(民國7年),赴陝西省加入胡景翼率領的靖國軍。他被靖國軍將領楊虎城招為部下,後任靖國軍第3路第3團團長。1925年(民國14年),任國民軍第3軍第3師第6旅旅長。1927年(民國16年)春,升任國民革命軍第2集團軍第10軍第1師師長。1928年(民國17年)秋,隨着軍隊縮編,他改任第2集團軍暫編第21師第1旅旅長。

1929年(民國18年)4月,楊虎城叛離馮玉祥投靠蔣介石,馮欽哉跟隨楊虎城,調任新編第14師的旅長。1931年(民國20年)4月,升任第42師師長。翌年升任第7軍軍長,兼任陝西省政府委員。1936年(民國25年)1月,獲授陸軍少將位。西安事變後的翌年1月,任第27路軍總指揮。自此馮欽哉脫離了楊虎城所率的西北軍

抗日戰爭以後

同年9月,馮欽哉被任命為第二戰區第14軍團軍團長,翌月代理第14集團軍總司令。同年夏,任山西宣慰使。10月,任第一戰區副司令長官,駐洛陽。1941年(民國30年),任察哈爾省政府主席

抗日戰爭勝利後的1946年(民國35年)10月,任第十一戰區副司令長官。他還兼任張家口綏靖公署副主任,並當選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7年(民國36年)12月,馮欽哉就任國民政府主席北平行轅副主任。翌年8月,任華北剿匪總司令部副總司令(總司令:傅作義)。

1949年(民國38年)1月,傅作義北平和平解放,馮欽哉下野成為北京民間人士。1956年夏,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民革),任北京市民革第13支部委員,同年冬任北京市第1屆政治協商會議委員。

1958年反右派鬥爭中,馮欽哉被打成右派分子,被民革除名。翌年,他因被指控對楊虎城失勢及死亡負有責任而遭到收監,1961年才因病獲釋。

1963年1月22日,馮欽哉在西安病逝。享年74歲(滿72歳)。1980年4月,民革北京市委員會確認馮欽哉的右派認定錯誤,為其恢復了名譽。

參考文獻

   中國國民政府
前任:
畢澤宇
察哈爾省政府主席
1941年8月 - 1946年10月
繼任:
傅作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