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管理人員

高階管理人員(中國大陸作高級管理人員[註 1],簡稱高管,是指公司企業組織內的高級經理人或高級管理團隊

概述

一般而言,他們負起公司例行公務的種種責任,也擁有來自董事會或主要股東所授予之特定的執行權力,又稱主管[註 2]。有部份企業為強化他們的職權等,會另外授予他們執行董事總裁、副總裁的職銜。而如果他們本身就是合夥人股東,執行董事也是他們另一個重要的職稱。另外部分公務員也可稱為高階管理人員。一般來說,較高水平的責任存在,如董事會和那些誰自己的公司(股東),但他們專注於管理高層或高層管理,而不是在當天的日常活動的業務。執行管理層通常由公司產品和/或地域部門的負責人以及職能主管[註 3]組成。

雖然他們要負起例行公務的責任,然而主要職司實是行政管理或重大公司政策的執行等。在專案管理中,高階管理人員更須負責授權專案財務事宜。[1]

高階管理人員可以是高級管理人高階管理層高層較高層級,或是可簡稱為資深人員的泛稱。高層管理人員 (TMT) 是一種特定形式,通常由公司中的一些高層管理人員組成。但是,對於組織的最高管理層是什麼,並沒有明確的定義。它由首席執行官 (CEO) 組織起來處理特定任務。

職務

注釋

  1. ^ 也稱為高級管理人員執行管理人員行政管理人員管理階層
  2. ^ 在中國大陸稱作領導
  3. ^ 如首席財務官、首席運營官和首席戰略官

參見

參考文獻

  1. ^ Project Management Pitfalls. [2010-09-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1-14).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