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廷瑄
生平
康熙九年(1670年)庚戌科庚戌科進士第158名(與兄鹿廷瑛同榜登科)。康熙十七年(1678)授吳川縣知縣;康熙二十二年(1683)改直隸吳橋縣知縣。康熙二十五年至二十七年(1686--1688)任湖南平江知縣。在任三年,清正廉潔,奉公守法,關心百姓,重視士人,審案明允,聽訟無冤。有深山赤貧者,流動散居,為生活所迫多淪為盜賊。廷瑄選緩坡平地一隅,建造房屋,勸其下山定居,並分發種子、耕牛,穩定移民生活,一時傳為佳話。州、府對他大加褒獎,並上報朝廷,康熙帝稱他「循良第一」。離任日,士民立去思碑於署前。後調任承德知縣,因積勞成疾,數年後以身殉職,猝死於縣衙。宦跡入《大清一統志·名臣傳》。
家族
參考資料
- 清同治《平江縣誌》
- 《福山縣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