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
由InternetArchiveBot在話題外部連結已修改上作出的最新留言:7 年前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曾於2009年4月7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新條目推薦
-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 澳門哪一條馬路在1989年前曾經是友誼大馬路的一段?(Cdip150創作)—澳門歡迎你!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03:45 (UTC)
- (+)支持—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9年4月5日 (日) 04:55 (UTC)
- (+)支持--努力的高考生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05:11 (UTC)
- (+)支持-An Macanese 2009年4月5日 (日) 08:49 (UTC)
- (+)支持—AT 2009年4月5日 (日) 11:13 (UTC)
- (-)反對;一、條目並沒有對此道路曾豎立及遷移葡萄牙發現碑的半點描述。二、「魚仔埗頭」是什麼?三、道路長度沒有資料來源提供。--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1:16 (UTC)
- (:)回應,發現碑已提及,「魚仔埗頭」已經有描述是「供漁船小艇停泊」,長度來源是《澳門百科全書》。—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5日 (日) 12:41 (UTC)
- 第一及二點已經解決,但第三個問題仍然沒有解決;另一方面,道路的「去」、「返」路段長短都是不同,如果介定是這個數據是「正確」呢?
續上點外,根據User:Cdip150曾在澳門社群聚會時表示有關道路的地圖是經澳門政府部門一個可下載的程式複製特定地點後,把有關顏色改變及如上地點名稱。這個圖的原圖根本是源自政府的程式,這可以說是由該維基編輯員繪的圖嘛?--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6:58 (UTC)- (:)回應:《澳門百科全書》的長短度是寫「370米」,那麼條目跟隨它寫370米,有問題嗎?另外,地圖的確是從政府下載的,不過不要忘記澳門政府的作品是無版權的。況且,條目中的地圖是本人仿製,跟源圖的配色、字體上已大有不同,地線比源圖已較簡單。—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5日 (日) 18:27 (UTC)
- 既然原稿源自澳門政府,那應該要加上Template:PD-MacaoGov,否則有可能違反方針以及「來源」的意義;簡單地說就是「不要把繳稅人的錢私下吞去」。--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8:53 (UTC)
- OK,將改正。—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5日 (日) 19:14 (UTC)
- 既然原稿源自澳門政府,那應該要加上Template:PD-MacaoGov,否則有可能違反方針以及「來源」的意義;簡單地說就是「不要把繳稅人的錢私下吞去」。--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8:53 (UTC)
- (:)回應:《澳門百科全書》的長短度是寫「370米」,那麼條目跟隨它寫370米,有問題嗎?另外,地圖的確是從政府下載的,不過不要忘記澳門政府的作品是無版權的。況且,條目中的地圖是本人仿製,跟源圖的配色、字體上已大有不同,地線比源圖已較簡單。—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5日 (日) 18:27 (UTC)
- 第一及二點已經解決,但第三個問題仍然沒有解決;另一方面,道路的「去」、「返」路段長短都是不同,如果介定是這個數據是「正確」呢?
- (:)回應,發現碑已提及,「魚仔埗頭」已經有描述是「供漁船小艇停泊」,長度來源是《澳門百科全書》。—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5日 (日) 12:41 (UTC)
- (+)支持—黑暗魔君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2:47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9年4月5日 (日) 13:59 (UTC)
- (!)意見:條目主要是描述「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的,但在〈沿途地點〉以及〈名稱由來〉一段與該道路是相關的,但本人認為有關的描述都是過於長篇(以致過份)描述;本人認為有關的描述都已經可以在有關的「相關條目」及「主條目」中可以連結至條目,為何要在本條目內作大篇幅描述呢(差不多有一半的篇幅都是前總統的簡歷、建築物的描述)?本人認為現時不是作功課式的歷史文獻資料作報告,無需要在本條目描述過於長篇,即使描述也是一句簡述即可。--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6:58 (UTC)
- (:)回應,您提出的相似方法先前在柯邦迪前地有用過,就是因為只做連結在優良條目候選時遭遇問題,所以改為參照林發欽《澳門街道的故事》和王文達《澳門掌故·閭巷漫談》等這些街道百科的方式(即現時的方式)去描述柯邦迪前地的地點和背景,採用後社群也受落,當選優良。殷皇子大馬路也採用這種格式去描述地點和背景,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同行評審也無出現問題。況且,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中的地點摘要其實已經算短,來源的實際明細內容比它還要長篇。另外,只做連結或只做一句描述的話,也已違背了Wikipedia:摘要格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5日 (日) 18:27 (UTC)
- 我看過有關的歷史紀錄(柯邦迪前地申選優良條目的討論,而殷皇子大馬路則不知在哪),維基社群(根據選管理員及重大投票規則起碼都有25個)根本沒有說過有關「受落」的句子、詞彙,本人覺得有關的言論只是閣下的個人的主觀感覺;好像香港人被拒入境澳門事件作為例子,起初一宗半宗「不奇怪」,但後來也成為地區性的政治問題,並引起了香港人的注意入境澳門情況。現時不可以因為之前的編輯做法或方法而判斷一定永遠是對的(例如香港的「八萬五」政策)。這裡不是法庭,而我也沒有「審判」的權力,但有關的方針也可以因問題的產生而因時制宜地作出相關改變的修改。另一方面,如果每個條目都要作這樣描述,那是否要把全部的條目都要修改?要內部連結來幹麼?是「總類」的條目?--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8:53 (UTC)
- 同時,這個「概要風格」無法避免條目因不同資訊(指描述別的條目)過多而令到條目中心不知去了那裡。--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9:05 (UTC)
- (:)回應,如果不受落的話,為何經過意見並改用後會有(+)支持而無(-)反對?Wikipedia:同行評審/殷皇子大馬路,足足一個月根本無人指出如此問題,小弟也有邀請過閣下參與評審[1],卻也沒有提出,但偏到現在才提出來,為什麼?另外,採用摘要格式不代表內部連結沒用處,請不要以「一刀切」的方向看處理各條目的手法。而就算規矩會因故修改,但在修改條例之前也應該盡量配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5日 (日) 19:14 (UTC)
- 請不要迴避回答「維基社群(根據選管理員及重大投票規則起碼都有25個)根本沒有說過有關「受落」的句子、詞彙」的「指控」;現時不可以以當時沒有問題就可以說不是問題的言論,雖要知道「有問題就要改」這個道理。儘管條目刪去有關描述章節內容也不會影響這個申選,為何要鑽角尖呢?我可以作出承諾的是只要作這個改善,我一定會改票;也因為這個原因而投反對,並不是條目有別的問題,是條目中心不知去了那裡。至於邀請參與評審的問題,是否閣下在往後邀請本人評審時務必要為你進行有關工作呢?請不要作人身攻擊及支配本人。--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9:34 (UTC)
- 您已說「根據選管理員及重大投票規則起碼都有25個」,現在只是個規模相對較小的新條目推薦而已,社群需求要如此大的嗎?特色條目也只是要8個就能代表,更何況是新薦,不然倒不如把各個條目評選都改為要25個投票才能結案。刪去有關描述當然有一定影響(就是有機會被指違摘要格式),我甚至覺得這樣做會大大降低條目質量,而且我未覺得該節的篇幅已去到離題或喧賓奪主的階段(字元也不過半,而且在每節內也有提到馬路本身),況且該些建築物與馬路有關,稍稍章節介紹又豈會離開中心得太遠。這正如一個導遊帶着旅客走到一條街也要說明途經建築物的基本狀況一樣,而不是只說建築物名字。還有,雖然您不一定要為我提意見,但不提我怎可能知道「有問題」,而後去「改」?所以呼籲有問題應即時提出(前提是問題須恰當)。另外請不要把本人的質問當作攻擊,我只是對您之前的行徑做出陳述和抱有疑問,而無批評字。—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5日 (日) 19:57 (UTC)
- 我指出的是「這些街道百科的方式(即現時的方式)去描述柯邦迪前地的地點和背景,採用後社群也受落」而不是推薦的投票數,請不要斷章取義。另外,道路長度根本有誤點等問題還沒回答。--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6日 (一) 12:13 (UTC)
- 我再重申,社群不受落的話定當會有其他(-)反對意見,為何到現時為止還沒有其他(-)反對?那就不用說太白了。另外上面已答了你長度是參自《澳門百科全書》的「370米」,頁底早已列明了《澳門百科全書》的來源,相信有認真看過條目的人都應該查到。—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6日 (一) 14:42 (UTC)
- 如爾所繪之圖顯示,亞馬留前地向南灣大馬路以及南灣大馬路向亞馬留前地的相距都有不同,現時爾以該書作為「標準」,本人保留此點。--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6日 (一) 17:45 (UTC)
- 我再重申,社群不受落的話定當會有其他(-)反對意見,為何到現時為止還沒有其他(-)反對?那就不用說太白了。另外上面已答了你長度是參自《澳門百科全書》的「370米」,頁底早已列明了《澳門百科全書》的來源,相信有認真看過條目的人都應該查到。—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6日 (一) 14:42 (UTC)
- 我指出的是「這些街道百科的方式(即現時的方式)去描述柯邦迪前地的地點和背景,採用後社群也受落」而不是推薦的投票數,請不要斷章取義。另外,道路長度根本有誤點等問題還沒回答。--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6日 (一) 12:13 (UTC)
- 您已說「根據選管理員及重大投票規則起碼都有25個」,現在只是個規模相對較小的新條目推薦而已,社群需求要如此大的嗎?特色條目也只是要8個就能代表,更何況是新薦,不然倒不如把各個條目評選都改為要25個投票才能結案。刪去有關描述當然有一定影響(就是有機會被指違摘要格式),我甚至覺得這樣做會大大降低條目質量,而且我未覺得該節的篇幅已去到離題或喧賓奪主的階段(字元也不過半,而且在每節內也有提到馬路本身),況且該些建築物與馬路有關,稍稍章節介紹又豈會離開中心得太遠。這正如一個導遊帶着旅客走到一條街也要說明途經建築物的基本狀況一樣,而不是只說建築物名字。還有,雖然您不一定要為我提意見,但不提我怎可能知道「有問題」,而後去「改」?所以呼籲有問題應即時提出(前提是問題須恰當)。另外請不要把本人的質問當作攻擊,我只是對您之前的行徑做出陳述和抱有疑問,而無批評字。—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5日 (日) 19:57 (UTC)
- 請不要迴避回答「維基社群(根據選管理員及重大投票規則起碼都有25個)根本沒有說過有關「受落」的句子、詞彙」的「指控」;現時不可以以當時沒有問題就可以說不是問題的言論,雖要知道「有問題就要改」這個道理。儘管條目刪去有關描述章節內容也不會影響這個申選,為何要鑽角尖呢?我可以作出承諾的是只要作這個改善,我一定會改票;也因為這個原因而投反對,並不是條目有別的問題,是條目中心不知去了那裡。至於邀請參與評審的問題,是否閣下在往後邀請本人評審時務必要為你進行有關工作呢?請不要作人身攻擊及支配本人。--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9:34 (UTC)
- (:)回應,如果不受落的話,為何經過意見並改用後會有(+)支持而無(-)反對?Wikipedia:同行評審/殷皇子大馬路,足足一個月根本無人指出如此問題,小弟也有邀請過閣下參與評審[1],卻也沒有提出,但偏到現在才提出來,為什麼?另外,採用摘要格式不代表內部連結沒用處,請不要以「一刀切」的方向看處理各條目的手法。而就算規矩會因故修改,但在修改條例之前也應該盡量配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5日 (日) 19:14 (UTC)
- (:)回應,您提出的相似方法先前在柯邦迪前地有用過,就是因為只做連結在優良條目候選時遭遇問題,所以改為參照林發欽《澳門街道的故事》和王文達《澳門掌故·閭巷漫談》等這些街道百科的方式(即現時的方式)去描述柯邦迪前地的地點和背景,採用後社群也受落,當選優良。殷皇子大馬路也採用這種格式去描述地點和背景,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同行評審也無出現問題。況且,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中的地點摘要其實已經算短,來源的實際明細內容比它還要長篇。另外,只做連結或只做一句描述的話,也已違背了Wikipedia:摘要格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5日 (日) 18:27 (UTC)
- (+)支持 個人認為條目沒有什麼大問題,適當的背景介紹是必要的,因為每次到其他條目才知道背景實在令人煩厭。另外...兩位請冷靜...把討論集中在本條目內,現在討論什麼管理員投票明顯已是離題。 -- message to b.cx 2009年4月6日 (一) 02:37 (UTC)
- 我也知應有適當的相關簡單描述,但有關描述根本和獨立條目(指建築物、人物條目)是完全一樣,而且有抄本至此道路條目上,而這個是本人作反對投票的另一個主要原因。例如道路描述也提及中銀澳門分行大廈,那是否也要在中銀澳門分行大廈條目內摘要此道理呢?與此同時,本人之見是現時各編輯人士一開先例,後果可能會嚴重,並可能會有編輯人士濫用摘要原則而大大擴充。希望各位深思這點。--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6日 (一) 12:21 (UTC)
- 原本是和獨立條目不同的,只是您把這些摘要分拆成條目,分拆後又不把它擴充,導致主條跟摘要一樣的錯覺(大家請看看Sdee最近創建的條目和貢獻)。正如馬里奧·蘇亞雷斯條目,實際應是像en:Mário Soares這樣的長,但是Sdee只是把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的由來直接搬過去馬里奧·蘇亞雷斯,後又不加擴寫,所以看起來兩者便一樣了,但實際上馬里奧·蘇亞雷斯條目還需要寫得更長,而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寫的摘要已經是很濃縮的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6日 (一) 14:42 (UTC)
- 鑑於該條目沒有相關內容,因而把有關文字搬字過紙;先不要以前總統這個條目作為對較;既說,澳門財富中心以及中銀澳門分行大廈的內容「是作摘要」,但從中也產生了非中立問題,因為把其描述,為何不把新八佰伴、澳門國際銀行大廈、澳門廣場、新麗華酒店、英皇娛樂酒店在這個條目內作相關「摘要描述」而選擇性地對澳門財富中心以及中銀澳門分行大廈描述呢?這個就是要反思的重點。就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這個條目的摘要部分佔據也大概一半的部分,如若不計算參考來源等「維基文字」時,本人認為就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的描述文字真是可能不足現時的一半。建議所有的條目都應該對作描述,在作「摘要描述」時應當一句半句或是以「花絮」形式描述已經足夠了。--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6日 (一) 17:20 (UTC)
- 請看看這幾個地點的現實位置,新八佰伴、英皇娛樂酒店在澳門商業大馬路,新麗華酒店在約翰四世大馬路,澳門廣場、澳門國際銀行大廈在羅保博士街,如果連這些都做摘,就真真正正的離題,所以只是觸碰的都撥進其他去。就算澳門財富中心及中銀澳門分行大廈在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這個條目的摘要部分佔據也大概一半的部分,就因為他們真正的位於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摘要提及它們根本不會離題太遠,個人意見是其中一節建築摘要比馬路本身要長才叫離題。如果按您的意思,澳門條目內的「澳門博彩業」、「澳門宗教」等下面的摘要都要砍掉了,因為它們不只一句半句,也不是講澳門本身。—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6日 (一) 17:43 (UTC)
- 我覺得有關的描述過於仔細了,應可作較精簡的描述則可。新的問題發現:「描述」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一節內也有描述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的歷史,構成文不對題之疑;另一方面也可能構成宣傳效果。同時,本人不明User:Cdip150以「勁快之速」為何刪去把廣告及清理模版,問題沒有解決則自行刪去是否作「自我維護」呢?另一方面,不知除爾之條目外可否提供數個別的條目作引證這個「編輯方法」是「正常」呢?--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6日 (一) 17:56 (UTC)
- 剛查看過澳門博彩業及澳門宗教,有關的描述根本和這個條目的描述的性質完全不同。--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6日 (一) 18:03 (UTC)
- 描述中銀大廈順帶提及銀行本身,因為大廈有這個背景,不然不提有何意義?(該大廈條目亦應該提及銀行本身,將寫)另雖暫無其他條目採用,可謂是先例,但目前已知是過往採用此等方法去寫條目,參選都是被投(+)支持,至目前為止也只有您一個(-)反對,那代表了什麼呢?而且掛的維護模版也很離了範疇(條目在賣廣告而要清理?但一點廣告語氣也沒有),明顯要移走。縱使這兩個條目描述的性質不同,資料也有所差異,但仍是在概括其摘要,道理跟這裡的仍是同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6日 (一) 18:11 (UTC)
- 請看看這幾個地點的現實位置,新八佰伴、英皇娛樂酒店在澳門商業大馬路,新麗華酒店在約翰四世大馬路,澳門廣場、澳門國際銀行大廈在羅保博士街,如果連這些都做摘,就真真正正的離題,所以只是觸碰的都撥進其他去。就算澳門財富中心及中銀澳門分行大廈在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這個條目的摘要部分佔據也大概一半的部分,就因為他們真正的位於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摘要提及它們根本不會離題太遠,個人意見是其中一節建築摘要比馬路本身要長才叫離題。如果按您的意思,澳門條目內的「澳門博彩業」、「澳門宗教」等下面的摘要都要砍掉了,因為它們不只一句半句,也不是講澳門本身。—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6日 (一) 17:43 (UTC)
- 鑑於該條目沒有相關內容,因而把有關文字搬字過紙;先不要以前總統這個條目作為對較;既說,澳門財富中心以及中銀澳門分行大廈的內容「是作摘要」,但從中也產生了非中立問題,因為把其描述,為何不把新八佰伴、澳門國際銀行大廈、澳門廣場、新麗華酒店、英皇娛樂酒店在這個條目內作相關「摘要描述」而選擇性地對澳門財富中心以及中銀澳門分行大廈描述呢?這個就是要反思的重點。就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這個條目的摘要部分佔據也大概一半的部分,如若不計算參考來源等「維基文字」時,本人認為就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的描述文字真是可能不足現時的一半。建議所有的條目都應該對作描述,在作「摘要描述」時應當一句半句或是以「花絮」形式描述已經足夠了。--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6日 (一) 17:20 (UTC)
- 原本是和獨立條目不同的,只是您把這些摘要分拆成條目,分拆後又不把它擴充,導致主條跟摘要一樣的錯覺(大家請看看Sdee最近創建的條目和貢獻)。正如馬里奧·蘇亞雷斯條目,實際應是像en:Mário Soares這樣的長,但是Sdee只是把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的由來直接搬過去馬里奧·蘇亞雷斯,後又不加擴寫,所以看起來兩者便一樣了,但實際上馬里奧·蘇亞雷斯條目還需要寫得更長,而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寫的摘要已經是很濃縮的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6日 (一) 14:42 (UTC)
- 我也知應有適當的相關簡單描述,但有關描述根本和獨立條目(指建築物、人物條目)是完全一樣,而且有抄本至此道路條目上,而這個是本人作反對投票的另一個主要原因。例如道路描述也提及中銀澳門分行大廈,那是否也要在中銀澳門分行大廈條目內摘要此道理呢?與此同時,本人之見是現時各編輯人士一開先例,後果可能會嚴重,並可能會有編輯人士濫用摘要原則而大大擴充。希望各位深思這點。--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6日 (一) 12:21 (UTC)
- (+)支持,基本上條目注釋充分,條理分明,如果新薦條目評審尺度太嚴,恐怕過大半新薦都要落選。—Clithering(MMIX) 2009年4月6日 (一) 06:34 (UTC)
- 有問題則應提之,而非針對此條目之推薦。--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6日 (一) 12:21 (UTC)
- (+)支持-拜託!又不是在選特色或優良條目!—An Macanese 2009年4月6日 (一) 10:43 (UTC)↑該用戶投票因與先前重複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請在先前的投票加刪除線。
- (+)支持:不過Sdee說得不錯,有問題就應提出,以供大家修改。新薦可是會在首頁上顯示的,謹慎些總是比較好。—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4月6日 (一) 14:41 (UTC)
- ~移動完畢~—天上的雲彩 พูดคุย 2009年4月6日 (一) 23:56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macaudata.com/macauweb/Encyclopedia/index.html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411140924/http://www.macaudata.com/macauweb/Encyclopedia/index.html
- 向 http://www.macaudata.com/macauweb/Encyclopedia/index.html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411140924/http://www.macaudata.com/macauweb/Encyclopedia/index.html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