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WNBA
由Ericliu1912在話題建議更名:「WNBA」→「國家女子籃球協會」上作出的最新留言:8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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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更名:「WNBA」→「國家女子籃球協會」
「WNBA」 → 「國家女子籃球協會」:根據命名常規的NC:使用全稱:「請儘量不要使用簡稱或縮寫來命名條目,除非這個名稱只有它使用,且這個名稱大部分人都知道,且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時間只使用這個名稱
」。WNBA不符合「這個名稱大部分人都知道
」這一條件,而是屬於「有些名稱在某些地域或人群中可能很習慣用簡稱或俗稱,而這一簡稱(俗稱)對其它地方、領域的人來說可能就不認識或不熟悉
」的情況。NBA可能符合用縮寫的條件,但WNBA我認為不符合,歡迎大家討論。--小林子沖(留言) 2024年1月9日 (二) 04:14 (UTC)
- 個人認為其實換成中文後還是會出現不認識或不熟悉的情況,反而在談及WNBA時會讓人認為是「Women NBA」。--東風(留言) 2024年1月17日 (三) 14:38 (UTC)
個人認為其實換成中文後還是會出現不認識或不熟悉的情況
根據NC:使用全稱的方針,「不能出現不認識或不熟悉的情況」是對使用簡稱的要求,而不是對使用全稱的要求。根據方針,只要「這一簡稱(俗稱)對其它地方、領域的人來說可能就不認識或不熟悉」,就應該使用全稱。否則,大家不熟悉的事物多了去了。--小林子沖(留言) 2024年1月28日 (日) 07:58 (UTC)
建議更名:「WNBA」→「國家女子籃球協會」
「WNBA」 → 「國家女子籃球協會」:之前提過但是並沒有充足的討論。WNBA的知名度遠遠不如NBA,頂多在籃球圈內有知名度,達不到NC:使用全稱規定的「被公認為專有名詞」的要求。--小林子沖(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7:44 (UTC)
- 但中文名似乎不算常用、常見名稱,英文簡稱可能更常見,且中文名看不出是什麼性質的機構。--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1:35 (UTC)
- 「國家女子籃球協會」這個譯名似乎不太常見?大陸還有「美國女子職業籃球聯賽」[1]、「美國職業女子籃球聯賽」[2]等譯名,我感覺這三個譯名都沒有WNBA常見。——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5:11 (UTC)
- 確實,對於了解熟悉這項賽事的人來說,WNBA更加常用。但是NC:使用全稱的例外要求是
除非[……]這個名稱大部分人都知道
,除非該縮寫已經被公認為專有名詞
。大部分人都知道NBA,所以NBA可以作為條目名。但是WNBA的知名度遠遠小於NBA,對於大部分人來說,看到WNBA並不能知道是什麼東西,同樣也「看不出是什麼性質的機構」。 - 後面還專門提到了:
有些名稱在某些地域或人群中可能很習慣用簡稱或俗稱,而這一簡稱(俗稱)對其它地方、領域的人來說可能就不認識或不熟悉。如果您來自這些習慣使用簡稱(俗稱)的地域或群體,請在條目命名時格外注意使用全稱(官方名稱)
,我認為WNBA的知名度較小,很符合這個表述,按命名常規應該「格外注意使用全稱」。——小林子沖(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21:01 (UTC)- 「使用全稱」的理念本質是使名稱唯一性且大部分人都知道、使用,但這個中文全稱似乎不滿足上述要求。命名原則第1條,中文中原名更常用,可能符合;原則2(簡短常用)、3(易於識別)、4(防止歧義)對WNBA來說也可能符合。關於性質,其實我主要擔心,看不出它是哪個國家的機構,而NBA的知名度更高,感覺屬於「使用全稱」條款的反例,全稱比簡稱更不為人所知。當相關文章中常用縮寫而非全稱,應該考慮「公認為專有名詞」?--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21:14 (UTC)
- 確實,對於了解熟悉這項賽事的人來說,WNBA更加常用。但是NC:使用全稱的例外要求是
- (+)支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32 (UTC)
NBA主辦?
「國家女子籃球聯盟(Women's 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簡稱WNBA,是美國NBA主辦的女子籃球聯賽。」是本條目剛建立時就存在的話,至今已存在十七年。NBA與WNBA有從屬關係嗎?——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5:26 (UTC)
- 參考英文條目。The creation of the WNBA was officially approved by the NBA Board of Governors on April 24, 1996。Teams and the league were collectively owned by the NBA until the end of 2002[citation needed]。--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6:28 (UTC)
- 如果確實在2002年終止,應該要修改描述了,畢竟WNBA仍在舉辦。——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57 (UTC)
- 仍有影響力。https://www.wnba.com/archive/wnba/mercury/archives/wnba_history.html In October 2002, the NBA Board of Governors voted to restructure the WNBA to allow individual team ownership, and to allow teams to be owned by non-NBA owners and located in non-NBA markets.--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1:34 (UTC)
- 如果確實在2002年終止,應該要修改描述了,畢竟WNBA仍在舉辦。——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