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議院領袖

职位

上議院領袖(英語:Leader of the House of Lords),乃英國內閣閣員,負責安排政府上議院事務,此職位通常由樞密院議長掌璽大臣蘭加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兼任。除非他也是部門部長,否則上議院領袖會承擔大部分政府責任,但從未成為一個獨立受薪官職。上議院領袖辦公室是一個英國政府部門[1]

上議院領袖
Leader of the House of Lords
現任
施安琳女男爵

自2022年9月6日
上議院領袖辦事處英語Office of the Leader of the House of Lords
任命者施塔爾爵士
首相
首任湯孫德子爵英語Charles Townshend, 2nd Viscount Townshend
設立1721年

儘管上議院領袖是內閣的成員與某黨派人物,他也需要對整個上議院負責。相反,下議院議事程序由議長控制;上議院議事程序只根據議事規則由議員自己控制,雖然任何議員都可以提請注意違反命令或不遵守習俗的行為,唯上議院領袖有責任提醒議員這些規則和促進上議院自律。領袖經常被要求為順序程序和要點提供意見,並且需要在上議院成員的意願下確定補充問題發言的順序。不過,如上議院議長,上議院領袖沒有權力裁定程序問題或干預不恰當的言論。

自2006年7月17日選出新一任上議院議長後,「對私人問題的通知請求做出初步決定,並在某些情況下免除審理中的規則英語Sub judice」的職能都轉移到上議院議長。

來源

  1. ^ 存档副本 (PDF). [2009-07-29].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09-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