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協商會

專題協商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地方委員會開展專題協商的主要形式之一。

簡介

2005年7月11日至12日,全國政協召開第一次專題協商會,圍繞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和2020年遠景目標建言獻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出席並發表講話,賈慶林指出,這次專題協商會是第十屆全國政協在新形勢下開展政治協商活動的新形式,對探索、推進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有重要意義[1]

自此,第十、十一屆全國政協共舉行11次專題協商會。專題協商會和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是第十、十一屆全國政協獨特重要的履職品牌。第十二屆全國政協按照協商的專題內容,加大了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和專題協商會的力度。專題協商通常指「通過政協組織提供平台,以會議為主要形式,讓政協界別或政協委員就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某一重要問題,在深入調研基礎上,與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直接進行協商議政的形式。」自第十二屆起,全國政協的專題協商分為兩個層面:第一層面是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和專題協商會,第二層面是雙周協商座談會[2]

2015年5月14日,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二十九次主席會議通過《政協全國委員會專題協商會工作辦法》,使政協全國委員會專題協商會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根據該辦法的規定,「專題協商會是政協全國委員會組織政協常委、委員圍繞國家的大政方針,就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中的某項專門問題進行協商討論、議政建言的會議形式,是開展政協專題協商的主要載體,是發揮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協助黨和政府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平台。」「專題協商會由政協全國委員會主席或主席委託的副主席主持。」「一般每年召開2次,會期1天,分別安排在第二、三季度。」[3]

自政協全國委員會開展專題協商會之後,政協各地方委員會也紛紛將專題協商會作為政協協商工作的重要形式[4][5][6]

參考文獻

  1. ^ 全国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 新浪. 2005-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3). 
  2. ^ 姚儉建. 政协专题协商方式的探索与启示. 中國政協新聞網. 2014-04-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4). 
  3. ^ 政协全国委员会专题协商会工作办法. 中國政協網. 2018-0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6). 
  4. ^ 張錚,「縣政協的專題協商會可真起了作用」,鄉音2014(3):27-27
  5. ^ 楊佩、唐娟娟,用「提質」良方治癒城市發展頑疾——省政協召開專題協商會破解提高人居環境質量難題,協商論壇2017(10):27-29
  6. ^ 張奕清,三明市政協召開專題協商會助推產業持續提升,政協天地2017(10)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