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工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工業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存在的一個部門,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核能工業發展。
歷史
前身是1956年11月16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1次會議決定設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機械工業部,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核工業發展建設和核武器製造,參加了「兩彈一星」工程。宋任窮被任命為部長,錢三強被任命為副部長。1957年10月15日《中蘇國防新技術協定》簽訂,開始了尖端國防。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關於調整國務院所屬組織機構的決定》,決定第三機械工業部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機械工業部[1][2]。到1963年,部機關設25個司局級單位。1982年5月4日, 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決定,原二機部被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工業部。1988年4月,核工業部被撤銷,其行政職能被併入新建的能源部,同時組建了中國核工業總公司,承擔核軍工、核電、核燃料、核應用技術等領域的科研開發、建設和生產經營,以及對外經濟合作和進出口業務。
歷任部領導
第三機械工業部(1956年11月—1958年2月)
第二機械工業部(1958年—1982年)
- 宋任窮
- 劉傑(1960.9.30—文革初期)
- 呂世英(1967.5—1968 軍管會主任)
- 袁學凱(1968—1970.6 軍管會主任) (70.06—73.05 革委會主任)
- 劉西堯(1975.1—1977.1)
- 劉偉(1977.1—1982.5)
核工業部(1982年—1988年)
機構設置
- 辦公廳
- 監察室
- 第一局:計劃
- 二局:燃料
- 三局: 地質局 雷榮天副部長負責。轄6個地區管理局,51個大隊,分佈24個省,6萬多人
- 四局: 工程基建局
- 五局: 科技局 鄧照明(副局長、局長)
- 第六局:供應
- 七局: 財務局,後為同位素應用局,同時是國家科委八局
- 八局:人事
- 九局: 李覺為局長、副局長吳際霖和郭英會。領導九所與221廠。1964年,九局、九所、221廠合併為九院。1968年1月1日起歸屬國防科委領導。1973年7月26日回歸二機部建制。1974年1月復設九局。1996年,經中央編辦批覆,中國核工業總公司該局改為二二一廠離退休人員管理局。
- 十局: 設備局
- 十一局: 情報所
- 十二局: 礦治局
- 十三局: 設計院
- 十四局: 最初為404廠,1963年後為堆工局。
- 十五局: 蘭州鈾濃縮廠
- 物資局
- 保衛局
- 設計院
- 部屬高校
參考文獻
- ^ 梁玥主編;衛亞榮,許松副主編. 行政组织法典汇编 1949-1965. 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 2016.06: 262. ISBN 978-7-209-09818-2.
- ^ 關保英主編. 行政组织法史料汇编与点评 1950-1960. 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12.07: 177–178. ISBN 978-7-5620-4384-3.
參見
先前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第三)機械工業部 1956年11月—(1958年改名)—1982年3月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下屬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工業部 1982年3月—1988年4月 |
機構撤銷: 轉為中國核工業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