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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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央匯金),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由國家出資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對國有商業銀行等重點金融企業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有「金融國資委」之稱。匯金公司是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根據國務院授權,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出資額為限代表國家依法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行使出資人權利和履行出資人義務,實現國有金融資產保值增值。匯金公司不開展其他任何商業性經營活動,不干預其控股的國有重點金融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
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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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Ltd. | |
公司類型 | 國有獨資企業 |
成立 | 2003年12月26日 |
代表人物 | 丁學東、彭純 |
總部 | 中國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23號平安大廈七樓 |
產業 | 金融、投資 |
所有權者 | 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員工人數 | 15 - 18 |
實收資本額 | 3724.65億元人民幣 |
母公司 | 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主要子公司 | 國家開發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中國光大銀行 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光大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建投中信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國泰君安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匯金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網站 | www |
2003年12月16日註冊成立;總部設在北京。初期註冊資金3,724.65億元人民幣,是當時中國大陸最大的金融投資公司。2007年9月29日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投公司」,即中國主權基金)成立後,匯金公司變更為中投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原定位不變。
2012年淨利潤上升18%,達到3,983.96億元(人民幣,下同)。
公司定位
匯金公司根據國務院授權,承擔下列責任;
- 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
- 以出資額為限,代表國家依法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行使出資人權利和履行出資人義務;
- 實現國有金融資產保值增值。
同時,匯金公司不得開展其他任何商業性經營活動,不干預其控股的國有重點金融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
此外,中投公司根據國務院要求,持有中央匯金公司股權;但中投公司開展的投資業務,和匯金公司代表國家行使股東職能的行為之間有嚴格的隔離。
公司治理
匯金公司的重要股東職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行使;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均由國務院任命,並對國務院負責。章程經國務院批准後生效;而章程的修改,則由公司董事會擬訂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生效,國務院授權公司董事會對章程進行解釋。
匯金公司設董事會,成員不少於五人;均由國務院委派,任期三年,可以連任;設董事長一人,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設監事會,成員不少於三人;由國務院委派,任期三年,可以連任。
歷任董事長
歷任總經理
機構設置
- 銀行部
- 非銀行部
- 綜合部
- 法律合規部
- 公關外事部
- 財務部
- 人力資源部
- 內審部
投資記錄
- 2003年12月注資中國銀行225億美元;
- 2003年12月注資中國建設銀行200億美元;
- 2003年12月注資建銀投資公司25億美元;
- 2004年6月注資交通銀行30億人民幣;
- 2005年4月注資中國工商銀行150億美元;
- 2005年6月注資銀河證券公司100億元人民幣;
- 2005年7月注資中國進出口銀行50億美元;
- 2005年8月注資申銀萬國證券公司25億元人民幣另提供貸款15億人民幣;
- 2005年8月注資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億元人民幣另提供貸款15億人民幣;
- 2005年8月注資銀河金融控股公司55億元人民幣;
- 2005年9月注資中國光大銀行100億元人民幣;
- 2005年9月重組南方證券成立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簡稱中投證券公司));
- 2007年11月30日注資中國光大銀行200億美元;
- 2008年9月23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購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各200萬股股票。
- 2008年11月6日注資中國農業銀行1300億元人民幣等值美元(約190億美元),注資後農行資本金達到2600億元人民幣。匯金公司將持有農行50%股份,與財政部並列成為農行第一大股東。
- 2008年12月2日中國建設銀行發佈公告稱自9月23日至11月28日,匯金公司已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建設銀行A股7080.1萬股。
- 2008年12月16日國家開發銀行正式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匯金公司持有國開行48.7%的股權。
- 2012年12月18日注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200億人民幣。
- 2013年上半年,中央滙金大手買入8.07億份的華泰柏瑞滬深300ETF,佔上市總份額比例高達11.3%,成為該基金第一大持有人。並大額購入華夏上證50ETF,截至6月底持有份額為26.22億份,佔上市總份額的19.9%。
主要投資
根據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1],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直接持股企業基本信息如下:
- 國家開發銀行(持股比例:34.68%)
- 中國工商銀行(持股比例:34.71%)
- 中國農業銀行(持股比例:40.03%)
- 中國銀行(持股比例:64.02%)
- 中國建設銀行(持股比例:57.11%)
- 中國光大銀行(持股比例:21.96%)
- 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持股比例:55.67%)
-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持股比例:73.63%)
- 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1.56%)
-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34%)
- 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100%)
- 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78.57%)
- 申萬宏源(持股比例:25.03%)
-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8.45%)
-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3.29%)
- 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100%)
- 中國光大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100%)
- 中國銀河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約13%)
- 國泰君安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54%)
除上述控參股企業外,匯金公司還全資持有子公司中央匯金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其於2015年11月設立,註冊地北京,註冊資本50億元,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相關爭議
匯金公司雖然名為公司,但有觀點認為它仍是政府機構,由於國務院國資委不負責管理金融類國有資產,所以匯金公司被認為是「金融國資委」。此外,動用國家外匯儲備用於國有企業因制度和機制的原因產生的虧損,也遭到部分學者專家的質疑;吳敬璉等人認為在程序上匯金公司應取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授權。
參考文獻
- ^ 數據來源: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PDF). 2017-03-31 [2017-08-2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7-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