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路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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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路運動,又稱保路風潮,發生於清宣統三年(1911年),為清朝末年四川、湖北、湖南、廣東等省反對清朝政府將地方準備興建的川漢鐵路、粵漢鐵路進行國有化而發生的運動。其中四川省的運動最為激烈。
四川保路運動是由立憲派發動和領導的。他們力圖把運動控制在和平抗議的範圍內,要求人們只求爭路,不反官府,不打教堂,更不得聚眾暴動。同盟會雖然沒有掌握保路運動的領導權,但他們執行「借保路之名,行革命之實」的策略,暗中聯絡會黨,準備武裝起義。此次運動因使清廷調派湖北官軍前往四川地方鎮壓,導致守備缺乏,是武昌起事成功的決定性因素。
導火線
1904年,由四川省留日學生首倡,經四川總督錫良奏請,在成都設立官辦的「川漢鐵路總公司」。股本來源除認購之股、官本之股和公利之股外,主要是「抽租之股」,也稱「租股」。租股的抽收辦法,一般是隨糧徵集,值百抽三,帶有強制性。所抽租股均按市價折銀,填給股票,每50兩一股,按年領息,路成後可分紅利。因此凡是納稅的四川農戶皆為公司股東。為保障四川民眾權益,《川漢鐵路總公司集股章程》55條,明確宣佈不借外債,不招外股,專集華股。由於租股佔川漢鐵路公司股本的比重越來越大,因此四川紳民強烈要求改官辦為商辦。
1907年,官股退出,名義上成為商辦公司,但是公司管理層依然充斥各級官員,如該公司宜昌公司的總理李稷勳,為前郵傳部參議;駐上海經理施典章,其在1905年升任公司經理前,曾任廣州府知府、瓊州府知府、榆林府知府。
1909年張之洞受命督辦湖北境內的川漢鐵路和湖北湖南境內的粵漢鐵路,與英法德美四國簽訂《湖廣鐵路借款合同》,借款五百五十萬英磅,五厘起息。後張之洞病逝,不久由郵傳大臣盛宣懷接手督辦。
1911年5月,清廷在盛宣懷的強力推進下,宣佈「鐵路幹線國有政策」,強收川漢、粵漢鐵路為「國有」,由中央借外債修築鐵路。旋與英、法、德、美四國銀行團訂立借款合同,總額為六百萬英鎊,四國銀行團享有湘鄂境內粵漢、川漢鐵路的修築權和鐵路延長修築的優先權。 1905年收回的粵漢鐵路築路權、四川民眾擁有的川漢鐵路築路權因此喪失。而原來地方的集資款概不退現款,只換發國家鐵路股票。這引發四川、湖北、湖南、廣東各地的反對聲浪。各省督撫順從民意致電朝廷,希望遵從民意,從長計議。盛宣懷本欲與各省一一談判,分化瓦解危機,但四川由於發生官員虧空案,反對尤為激烈,最後導致保路運動發生。
至保路運動爆發為止,川漢鐵路公司總共從民間募集1400萬兩的股款。因各種困難,宜萬鐵路(宜昌至萬縣)段於1909年底方才開工。據估算,其中約700萬兩用於的建設,對應等值股票,剩餘700萬兩中的300萬兩,被前廣州府知府、時任公司駐上海經理施典章在上海橡皮股票風潮中投機虧空。清中央政府只同意發給四川鐵路公司股東大約400萬兩的國家保利股票,而不負責承擔施典章虧空的300萬兩損失。再加上各種損耗,川漢公司籌集到款項至保路運動發生前就已經消耗損失近半。清廷宣佈鐵路國有時,川漢公司商人股東本欲藉國有化讓政府彌補虧空案損失。川漢鐵路公司管理層為了轉移各界對集資款去向的質疑[1][2],商人股東為了保護自己的投資,發動以一般民眾為主要群體的中小股東抗爭,希望讓清中央政府承認官員虧空,否則將反對鐵路國有化、並敲打清中央政府搖搖欲墜的統治權威。但清中央政府與盛宣懷拒不答應條件,遂使矛盾激化。[來源請求]
過程
四川保路同志會
1911年6月17日,成都各團體兩千餘人在鐵路公司開會,成立「四川保路同志會」,推舉四川省咨議局議長蒲殿俊、副議長羅綸為正副會長,提出了「破約保路」的宗旨,發佈《保路同志會宣言書》等文告,出版《四川保路同志會報告》,四處張貼,宣傳保路。並派會員分路講演,舉代表赴京請願。四川護理總督王人文接見請願代表,表示同情,並上奏朝廷,參劾盛宣懷。全川各地聞風響應,四川女子保路同志會、重慶保路同志協會和各州、縣、鄉、鎮、街、各團體保路同志分會相繼成立,會員眾至數十萬。四川各族人民、各階層人士也紛紛加入保路鬥爭的行列。教師學生、農夫苦力、商人士兵、回族同胞、羌族土司、基督教徒、僧尼道士以各種形式集會演說,呼號奔走,掀起保路運動熱潮。
罷市罷課
8月2日,趙爾豐抵達成都,接任四川總督,開導民眾,代奏貶黜川漢鐵路宜昌公司的總理李稷勛。8月5日,在成都召開川漢鐵路股東特別大會,鬥爭日趨激烈,逐漸衝破立憲派「和平抗議」的束縛。8月24日,群眾性的罷市罷課風潮在成都發端,迅速席捲全川各地。
抗捐抗稅
9月1日,川漢鐵路公司股東會議通告全川不納糧稅。[3]抗糧抗捐鬥爭在全省蓬勃興起,搗毀各地經征局、厘金局和巡警局。風潮所播,遍及全川,使清廷陷於窘境。
成都血案
9月4日,清廷電飭趙爾豐:「迅速解散,切實彈壓,勿任蔓延為患」。9月5日,在鐵路公司特別股東大會上,出現《川人自保商榷書》的傳單,號召川人共圖自保,隱含革命獨立之意。[4]9月7日,四川總督趙爾豐誘捕保路同志會和股東會首要人物蒲殿俊、羅綸、顏楷、張瀾、鄧孝可等人,封閉鐵路公司和同志會。成都數萬群眾相率奔赴總督衙門請願,要求釋放被捕人員。趙爾豐下令清兵當場槍殺請願群眾三十二人,由力主武力鎮壓的巡防軍統領田徵葵率先下令對民眾開槍[5],製造「成都血案」[6]。之後,趙爾豐致電內閣,說是匪徒數千進攻督署[7]。當天,同盟會員用木片制「水電報」,投入錦江,傳警各地。
同志軍起義
在保路運動剛剛興起時,同盟會在成都秘密會議,決定要「以保路為推倒滿清的工具」,「鼓動股東大會,組織革命軍」,明確提出將「離間官民」作為重要的工作手段,「故意領導民眾,暴動於省城之中」,外圍則「割據州縣,或進攻成都,包圍於省城之外」。
成都附近十餘州縣以農民為主體的同志軍,在同盟會員和哥老會首領秦載賡、龍鳴劍、侯寶齋、張捷先、張達三等人率領下,四面圍攻省城,在城郊紅牌樓、犀浦等地與清軍激戰。周鴻勛率所部巡防軍在邛州反正,與南路同志軍佔據新津。羅子舟率雅州、滎涇同志軍扼守大相嶺,阻擊清軍。各州縣同志軍一呼百應,把守關隘,截阻文報,攻佔縣城。大竹李紹伊、犍為胡潭等會黨首領揭竿而起,西昌地區彝藏同胞攻城逐官,川西北藏羌土司聚眾舉義。全川各族人民浴血奮戰,反清鬥爭勢如燎原,造成四川獨立的有利形勢。
端方入川
同志軍起義使清廷震恐,9月10日將趙爾豐免職,命端方署理四川總督,率部分湖北新軍立刻入川鎮壓,[8]是時全國革命黨人加緊活動,革命大有一觸即發之勢,湖北空虛,從而導發了武昌起義。11月27日新軍譁變,端方及其弟端錦為軍官劉怡鳳所殺。
榮縣獨立
9月25日,同盟會會員吳玉章、王天傑領導榮縣獨立,建立了辛亥革命時期第一個縣級革命政權。
四川獨立
10月10日,武昌起義進一步推動四川的獨立革命。11月21日,廣安州組成大漢蜀北軍政府。22日,蜀軍政府在重慶成立,宣佈同盟會的政治綱領。川東南五十七州縣響應獨立。27日,成都宣佈獨立,成立大漢四川軍政府,蒲殿俊被推舉首任都督。同一天,入川湖北新軍在靠近成都的資中縣反正,殺死端方。清朝在四川的統治徹底覆滅。
事件影響
保路運動發生以後,清廷調派湖北新軍前往鎮壓,造成武昌防務空虛,為武昌起義提供有利的契機。所造成的影響有二:一、清政府在四川、陝西、湖南南部的影響衰落。二、辛亥年武昌起義之後湖北、陝西等地的革命軍在四川幾乎是「兵不血刃,城門自開」,駐守在當地的清朝官吏大都被俘,或被迫化裝連夜潛逃。
參考文獻
- ^ 清末川汉铁路高层借“国有化”掩盖资金流向--文史--人民网. history.people.com.cn. [2020-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21).
- ^ 蕭功秦. 清末“保路运动”的再反思. [2020-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03).
- ^ 宓汝成編:《中國近代鐵路史資料》(1863~1911)第三冊,第1286頁。
- ^ 中國史學會主編:《辛亥革命》第四冊第369頁。
-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全國委員會. 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 《辛亥革命回憶錄》. 中華書局. : 91頁.
- ^ 中國史學會主編:《辛亥革命》第四冊第335~336頁。
- ^ 《宣統政紀》卷之五十九
- ^ 《澄齋日記》七月二十六日記:「朝廷措置川事頗張皇,已命端方,復起岑春煊;又寄諭滇督李經羲援川,李以不能離滇辭;旋又寄諭陝撫錢能訓援川,錢以棧道不便行軍辭;又諭粵督張鳴岐分兵援川,張以粵亂方棘辭。閣臣不明地勢,不達軍情,故疆臣多不受命。大局如此,深切杞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