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雨田(1915年—2003年),男,遼寧新民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早年參加運動,後被捕,經中共地下黨營救獲釋。1936年,擔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下山西省工作委員會委員,後調任中央黨校二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遼西省委秘書長、省委副書記,後升任中共長春市委書記兼市長。1956年,擔任任國家城市建設總局副總局長、廣西自治區副主席[1]。後因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案被免職。1978年,擔任中共江西省委書記、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