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

設計,啟動和運營新業務的過程

創業(英語:entrepreneurship)指開創新事業。近幾年最常見形式是開創新商業(俗稱創業公司)。儘管如此,這術語已被擴展到在社會和政治上的企業家活動。當企業家精神用來描述在公司或大型公司組織內部的活動[註 1],就稱「新創事業」(intrapreneurship)[1]

根據全球企業家監測的企業家學者和創建者Paul Reynolds所述:「到目前,在美國所有工作的人在他們退休時,其中半數人可能有過一到多年自我僱傭的時段;四分之一人很可能從事於自我僱傭超過六年之久。在美國工人的職業規劃中,開創一份新事業是很司空見慣的。」[2]

國家/地區

中國

  • 中國的新創企業統計中,大部分的新創事業度不過四年的風險期,據數據統計2017年度有150家新創企業倒閉。[3]

香港

開創新事業的常見方式分別有生意買賣及連鎖加盟,有部份香港人會透過生意轉讓顧問[4]及特許加盟顧問尋找創業意見。

註釋

  1. ^ 英文 enterprise 除可解作企業、公司,也有進取、冒險之意。

參考文獻

  1. ^ Scott Andrew Shane. A General Theory of Entrepreneurship: the Individual-Opportunity Nexus.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2003. ISBN 1843769964. 
  2. ^ Paul D. Reynolds. Entrepreneur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Future Is Now. Springer. 2010. ISBN 1441942750. 
  3. ^ [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新創企業難捱過4年圖╱本報資料照片 2017年10月15日 04:10 工商時報 賴瑩綺
  4. ^ 香港創業顧問服務有限公司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2020年9月

參見

延伸讀物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