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觀 (洪武進士)
生平
洪武十八年(1385年)劉觀中乙丑科二甲第三十一名進士[1]。永樂年間,升任左副都御史,當時左都御史陳瑛為人殘忍刻薄,右都御史吳中為人寬和,其在兩人之間則不被排擠,人稱「難能」。明仁宗時期,為太子賓客,後因與其子貪污被明宣宗流放至遼東戍邊而死[2]。
參考文獻
- ^ 《明史》(卷151):劉觀,雄縣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授太谷縣丞,以薦擢監察御史。三十年遷署左僉都御史。坐事下獄,尋釋。出為嘉興知府,丁父憂去。
- ^ 《明史》(卷151):永樂元年,擢雲南按察使,未行,拜戶部右侍郎。二年調左副都御史。時左都御史陳瑛殘刻,右都御史吳中寬和,觀委蛇二人間,務為容悅。四年,北京營造宮室,觀奉命采木浙江,未幾還。明年冬,帝以山西旱,命觀馳傳往,散遣采木軍民。六年,鄭賜卒,擢禮部尚書。十二月與刑部尚書呂震易官。坐事為皇太子譴責。帝在北京聞之,以大臣有小過,不宜遽折辱,特賜書諭太子。八年,都督僉事費瓛討涼州叛羌,命觀贊軍事。還,坐事,謫本部吏。十三年還職,改左都御史。十五年督浚河漕。十九年命巡撫陝西,考察官吏。時未有官妓之禁。宣德初,臣僚宴樂,以奢相尚,歌妓滿前。觀私納賄賂,而諸御史亦貪縱無忌。三年六月朝罷,帝召大學士楊士奇、楊榮至文華門,諭曰:「祖宗時,朝臣謹飭。年來貪濁成風,何也?」士奇對曰:「永樂末已有之,今為甚耳。」榮曰:「永樂時,無逾方賓。」帝問:「今日誰最甚者?」榮對曰:「劉觀。」又問:「誰可代者?」士奇、榮薦通政使顧佐。帝乃出觀視河道,以佐為右都御史。於是御史張循理等交章劾觀,並其子輻諸贓污不法事。帝怒,逮觀父子,以彈章示之。觀疏辯。帝益怒,出廷臣先後密奏,中有枉法受賕至千金者。觀引伏,遂下錦衣衛獄。明年將置重典。士奇、榮乞貸其死。乃謫輻戍遼東,而命觀隨往,觀竟客死。七年,士奇請命風憲官考察奏罷有司之貪污者,帝曰:「然。向使不罷劉觀,風憲安得肅。」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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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趙羾 |
明朝禮部尚書 1408年 |
繼任: 呂震 |
前任: 呂震 |
明朝刑部尚書 1408年-1416年 |
繼任: 吳中 |
前任: 陳瑛 |
明朝左都御史 1416年-1429年 |
繼任: 顧佐 |